青島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

  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下面是相關訊息,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9月16日訊息,山東省青島市下發檔案,明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政策的相關問題,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到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到戶籍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記者昨日採訪瞭解到,三類符合條件的人員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繳費滿15年,可於補繳次月起享受待遇。

  據瞭解,青島市人社局下發的檔案中稱,為做好統一和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工作,妥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我市用人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和職工中斷繳費、應保未保等問題,現就貫徹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統一和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9號***提出相應意見。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持“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檔案規定的相關材料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其中,市內三區補繳時間超過一年及以上的,到市社保局申報稽核後再到三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須具有青島市戶籍且尚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補繳時按屬地原則,到現戶籍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申報辦理時,需持“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檔案規定的相關材料。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後報市社保局稽核。經稽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到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達到退休年齡補繳次月享待遇

  此外,以個人身份補繳的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人員,以補繳金額全部到賬之月確定其退休時間,自補繳金額全部到賬次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中,要求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且符合認定條件的,其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

  已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當月起停發原待遇,同時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餘額予以退還本人。
 

  三類人員可補繳養老保險費

  魯人社發 〔2015〕29號檔案規定,三類人員可辦理職工養老保險補繳,分別為:

  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係、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係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週歲、女年滿40週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