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務員事假病假最新規定

  事假病假的最新規定是河北省公務員最關心的,事假病假的規定關乎河北省公務員的切身利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河北公務員事假病假規定,以供大家閱讀。

  河北省公務員事假最新規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後,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後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後,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另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傷病殘人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經醫院證明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所在單位批准修養的,其病假期間的工資發放比例為:工作人員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工作人員在病休假期間,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 工作人員病假超過6個月以上的時間不計算連續工齡。病休人員要求恢復工作的,需出具醫院關於病癒的證明。恢復工作後,因工作過於勞累舊病復發,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繼續休養的,其病假時間可以重新計算,否則其恢復工作前後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

  河北省公務員病假最新規定

  一、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二、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三、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項工作人員中,獲得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仍然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的工資,經過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批准,可以適當提高。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專員及相當職務或行政十四級以上的幹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縣人民政府正副縣長及相當職務或行政十八級以上的幹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病假期間工資低於三十元的按三十元發給,原工資低於三十元的發給原工資。

  六、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 可以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生活待遇,應有醫療機構證明,並經主管領導機關批准。

  八、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十、本規定由國家人事局負責解釋。

  十一、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施行。

  2017年河北省公務員工資標準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週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週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週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週年按正處級對待;正縣級十五週年按副廳對待;副廳級二十週年按正廳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準=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準=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


河北公務員事假病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