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投資入股登記辦法

  智慧財產權出資入股被視為我國科技創新型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基礎和關鍵。智慧財產權投資也是很有學問的。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並非所有的智慧財產權都能資本化,只有那些在法律和事實上能夠用來轉讓的智慧財產權才能作為智慧財產權出資方式,包括專利技術、專有技術、計算機軟體、工程或產品設計圖紙、註冊商標等。

  為鼓勵規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以智慧財產權投資入股設立內資公司,《》應運而生。根據《》,包括商標權、著作權等在內的智慧財產權今後可以經評估後作價入股,這意味著企業登記註冊資金來源得到進一步擴大。

  1、股東可以用智慧財產權作價出資,《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出資的除外。

  2、作為非貨幣出資的智慧財產權應當評估作價,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3、智慧財產權作價出資入股,最高比例可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七十。

  4、股東以智慧財產權出資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須註明智慧財產權出資形成的股權退出方式。

  智慧財產權評估管理規定由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智慧財產權局依照法律、法規共同另行制定。

  5、股東以智慧財產權出資應提交下列檔案:

  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需說明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

  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方法

  一、重視技術研發,不斷開發適應市場和客戶的新產品。

  通過設立技術中心和研發機構,加大技術開發投入力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企業要對研發資金有一定的保障和投入,才能確保對工藝裝置和關鍵共性技術的自主研發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努力形成自主的智慧財產權和核心技術。同時,企業還要以各種方式對研發機構進行制度上和執行機制等方面的改革,以提高自身自主創新的能力,適應國際性新產品技術創新得需要,如寧波海天集團1998年就成立了“海天塑料機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現已成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他們的產品之所以在國際國內市場上暢銷,就是因為有研發機構不斷開發新產品,適應市場和客戶的需求。

  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著力提高品牌的技術附加值和質量水平。

  我們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現實,那就是我國的標準化水平與發達國家相差30年,高新技術等領域標準受制於人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變。作為衡量一個國家生產能力的重要指標,標準在規範質量水平、引導技術發展上舉足輕重,沒有好的標準就不可能有好的產品。何況,標準本身也是一種產品。俗話說“一流企業賣標準、二流企業賣品牌三流企業賣產品”。標準已經成為市場營銷的制高點,誰擁有標準誰就能擁有市場。可見,無論是從國民經濟的發展角度,還是從企業自身的發展角度看,提高標準的生產力已經刻不容緩。但值得我們慶幸的是,已經在國際市場佔有一席之地的寧波民營企業在這方面已經有突出的意識,走在前列,很多如:浙江廣博、寧波博威,還要奇迪電器還成為我國首家牽頭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起草制訂工作的企業;特別是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制定打火機國際標準的制定,使這些企業在市場上擁有話語權,更有競爭力。

  三、實施品牌戰略,完善企業專利、商標管理制度建設,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品牌建設的人才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才政策,通過培養、引進和聘請品牌經營、技術創新等方面的高階人才;把品牌知識、品牌經營作為企業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增強企業經營者品牌意識,充分發揮專業人才在品牌創造、品牌經營、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與大專院校和有關機構組織合作,開展以品牌知識、品牌經營和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企業創牌能力和品牌運作水平。同時,企業要通過公司戰略會議的形式將實施品牌戰略作為公司的重要決議,在各個部門貫徹執行下去;通過建立專利、商標管理制度,開展自主創新、產品研發重構智慧財產權優勢,全部鞏固與保護自身的無形資產。

  智慧財產權的特點介紹

  專有性

  專有性是指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除非通過“強制許可”、“合理使用”或者“徵用”等法律程式,否則權利人獨佔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到嚴格保護,他人不得侵犯。

  地域性

  地域性是除非國家間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範圍內發生法律效力。在特定地區依特定之法或程式產生,也只在該地區生效。

  時間性

  時間性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都規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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