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醫患關係緊張的原因

  醫患關係在現階段越來越緊張,那麼,是什麼?如何緩解緊張的醫患關係?下面就由小編告訴大家吧!

  

  1、社會醫療保障機制方面。

  政府對公共衛生事業投入不足、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醫療保險制度不健全、醫療風險分擔制度不健全等種種原因造成醫院“以藥養I醫’、“以檢查養醫",造成患者“看病難’、“看病貴”。

  2、法律法規方面。

  解決醫患糾紛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我國對醫療糾紛處理的相關法律規定過於原則,不便於操作,需要不斷完善和補充。此外,懂法的人不懂醫,懂醫的人不熟法,以致部分概念在醫療系統和法院之間有嚴重的理解歧義。醫患糾紛處理法規的分歧和爭議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和諧醫患關係的建立。

  3、醫院、醫生方面。

  一向以來,醫生相對於患者而言是主動的、強勢的。部分醫院和醫務人員沒有設身處地替患者著想,而是較多地考慮醫療機構和自身的利益:沒有維護患者權利,保證病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服務態度生硬,甚至有收受回扣、紅包等現象。

  ***1***患者方面。患者對醫療工作的特殊性缺乏瞭解,認為進了醫院,花了錢,病就要治好。當病人在付出費用,而治療效果又不理想時,個別患者就會遷怒於醫生。此外,近年來患者的維權意識增強,要求多瞭解自己的治療方案、用藥及愈後情況等,當患者的這些要求被忽略,資訊不對稱,使患者認為自身的權益收到侵害,自然就會引起醫患糾紛。

  ***2***媒體方面。個別媒體為了搶新聞,對醫患糾紛沒有深入調查,沒能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偏聽偏信,在真相尚未弄清之前,做出失實的報道,誤導讀者和公眾,把患者和醫務人員對立起來,對醫患關係的緊張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醫患關係緊張如何緩解

  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的對策加大政府對公共衛生事業的投入,儘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衛生保健體系,建立合理的醫療資源分配製度,健全醫療保險及醫療責任分擔制度,滿足人民群眾對醫療保健日益增長的需求,滿足醫療機構硬體、軟體更新的要求。

  儘快完善各種醫療法律、法規,使醫患雙方、法律界做到有法可依。衛生界及法律界人士要多溝通,減少分歧,逐步形成統一認識,使相關法律法規更具可操作性。

  以病人為中心,全面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提高醫療質量是醫院生存和發展的永恆主題,也是減少糾紛、緩和醫患矛盾的有效措施。新的形勢和社會環境呼喚新的服務模式和服務理念,醫務人員要有良好的醫德醫風,要實行人道主義治病救人,要統籌兼顧,考慮病人的實際消費要求和經濟承受能力。此外,醫院與醫務人員要加強醫患溝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使患者積極地支援、配合診療工作。

  作為患者應當瞭解醫學的特殊性、複雜性、風險性,由於現階段醫療診療技術還存在侷限性,很多疾病用現階段的醫療手段是無法治癒的。醫生不是神仙,不能保證所有疾病都能完全被治癒。此外,患者也應當換位思考,體諒醫務人員所付出的辛苦工作。

  加強正面宣傳,正確引導輿論,新聞媒體應對醫療的風險性、侷限性、醫療技術的水平以及醫務人員的辛苦和努力進行公平、公正的正面報道,對醫患糾紛的報道應該客觀。同時,通過宣傳活動,增強群眾對我國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理解和支援,營造良好的衛生工作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醫患關係應該是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關心的協調、融洽的關係。相信通過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國的醫患關係會逐步走向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