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人為什麼不買房

  德國人認為,花錢去享受世界各地的陽光,要比購置一套不動產更有意義。”大海說,與熱衷當房奴的中國人相比,德國人更在乎生活的品質。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原因,一起來看看吧!

  

  這是因為德國人天生就對房子“性冷淡”。而這種觀念,是因為德國人只把房地產看作居住的保障工具,而不是拉動GDP增長的產業和投資生財之道。

  德國《住宅建設法》規定,房子建設時一定要考慮公益和福利的基調,考慮中低收入群體。這就給德國的房地產製度定了基調,那就是為窮人服務。

  與中國政府不同,德國政府直接把麵粉賣給百姓。

  德國政府嚴格監管土地銷售,由於土地私有,可以自建房、合作建房,開發商很難壟斷市場,操縱地價。

  德國老百姓買地建房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從開發商那裡買宅基地,這樣的土地所有權歸自己,但是建房成本稍微貴一些,好處是房子建成以後,每年就不用再向國家交租金了。另一種是政府救濟貧民百姓,你可以在這塊地上建房子,但土地權不是歸自己,建成房子以後,需要每年給國家或者土地開發商交一點土地使用租金。這樣的建房成本就比較便宜。

  儘管政策這麼好,但德國人並不領情。

  德國是全球產權房擁有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德國人認為,買了房子後,手裡的現金流就會被封死,自己也會被禁錮在一個地方。德國人的天性是,哪裡工作好,咱就往哪去。所以他們覺得,人活著千萬不能被房子困死。所以,更多的德國人選擇租房。

  德國房價不漲的內在起因

  其一,確保房屋充分供應,供求平衡依然是穩定房價的硬情理。無論在聯邦還是州、市及村鎮層面,德國都有著詳盡的建房計劃,住房建設依人口需要而定,基礎滿意每個家庭一套住房。此外,德國每年有25萬套新公寓竣工,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平抑房價的上漲。

  其二,德國特有的“合同儲蓄”住房金融模式,以及房貸的固定利率機制,為穩定房價提供了金融軌制保障。與住房典質貸款模式或公積金模式不同,德國實施“先存後貸”的合同儲蓄模式。這種房貸的本質是“合作”而非贏利,合同儲蓄大概佔到德國房貸總額一半左右,另外20%為家庭儲蓄,僅有三成住房貸款來自於商業貸款。德國所有房貸***包含合同儲蓄和商業貸款***都履行固定利率制,儲蓄房貸利率低於市場利率且固定不變,商業貸款固定利率期限均勻為11年半。這種長期的房貸利率週期,幾乎能夠對抗任何金融市場的穩定,對房貸市場起著穩定器作用。與德國構成赫然對照的是,在採用浮動房貸利率制的國家,無論是歐盟內英國、西班牙、愛爾蘭等,還是美國,房價都在隨利率波動出現大漲大跌的景象。

  其三,德國發達的房屋租賃市場,也成為了房價穩定的“定海神針”。德國自有住房率為42%,租賃住房率到達58%,特殊是年青人中77%都是 “租房族”。這主要得益於政府鼓勵建築租住房屋、維護房客權利等一系列政策。除了針對特別群體的“廉租房”外,市場上同樣供應大量貿易出租房,政府同樣對房租程度進行必定的標準。因為德國嚴厲的租房法,重視掩護房客的好處,租房的保險感並不亞於買房,數十年寓居在一所出租房中的德國家庭不在少數。德國度庭樂於租房,並且有著大批而便宜的出租房屋供應,這對穩固全部房地產市場的價格水平起到了不可疏忽的均衡作用。

  其四,德國勉勵自建房、合作建房,攻破開發商對屋宇供給的壟斷,同樣也是影響市場房價的主要因素。德國住宅合作社的呈現已經有200多年的歷史,配合社獨特建房已成為德國住宅建設的重要組織情勢之一,合作建房佔每年新建住宅總數的比例超過30%。政府對合作社建房給予多方面的政策輔助:一是供給長期低息貸款;二是給予借款保障;三是提供公道價錢的土地;四是減少稅收,對所得稅、財產稅、土地轉移稅跟交易稅等均以較低稅率向合作社徵收;五是補助房錢等等。通過激勵自建房、協作建房,樹立起多渠道的住房獲取渠道,就解脫了放任開發商任意定價的局勢。

  其五,德國建立了地產價格獨立評估機制,對地價、房價、房租等實行“指點價”制度。各類地產價格並不是由房地產商說了算,也不是由政府說了算,而是由獨破的地產評估師來評估認定。評估師對本人的評估結果負責30年,對評估中的過錯負有法律義務。德國還按照聯邦建造法成立了各地“房地產公共評估委員會”,其職責之一便是負責制訂當地“地價圖”的“基準價”或者“領導價”。這為不同地段、不同型別的住房制定了具體的“基準價格”,這類指導價存在法律效率,所有房地產交易有任務參照此履行,在合理範疇內浮動。雖然指導價的制定必定參考歷年市場房價,但任何不具備壟斷權勢的開發商或炒房者,都不可能獨自影響“指導價”的制定。

  德國的房子問題

  1購房

  德國銀行很少被允許發放相當於房產80%以上價值的貸款,因此,潛在房產購買者首先需要至少兩成的現金。大家都知道,德國並不是一個儲蓄型國家。所以兩成首付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鉅款。購買之後,購房人還要繳納高額綜合稅率。

  2出租

  講真,財迷哥真心覺得德國房東是最憋屈的。

  德國的優惠稅收政策鼓勵房東儘可能地將房產租賃出去。但是對房東來說,租房也很累。

  德國房租出租法規定,那些出租的房子,房東絕對不能任意漲價,租金上漲幅度3年內不得超過20%。如果超過,租戶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判決租金上漲無效。

  這兩年歐洲經濟陷入危機,德國政府更是人情做到底。去年3月,德國議會通過租房法的修改案***《限制房租法》***,對房租上漲限制得更嚴,要求對老住戶3年內租金漲幅不得超過10%。這項新法還規定,誰委託中介出租房屋,誰支付中介費,以減輕租客負擔。

  除了法律規定租金上限,德國還有一個租客協會。目前協會會員超過300萬人,如果哪裡租金上漲快,租客協會會組織遊行示威,漢堡、柏林都發生過。

  再說個正面教材。話說在德國有個城市叫奧格斯堡市,這個城市裡有個叫Fuggerei的福利院,這個福利院呢,是世界上目前最古老的福利院,已經有500年的歷史。這個福利院不但古老,還是世界上租金最便宜的房子。租金多少?0.88歐元,也就是差不多人民幣6塊左右,而且這不是月租,是年租。所以也就是說一年租金是6塊人民幣,為什麼這裡的房子會這麼便宜呢,因為這裡的房子已經500年沒有漲過租金。

  3賣房

  德國二手房買賣更是要收上一筆鉅款。用於出售的房產首先要繳納評估價值1%-1.5%的不動產稅,房屋買賣還要交3.5%的交易稅,假如通過買賣獲得盈利,還要交15%的差價盈利稅。新購住房未滿7年轉讓,綜合稅率更高達50%。

  4繼承

  德國還對住房繼承人/受贈人採用超額累進稅率,徵收遺產稅或贈與稅。

  這種情況下,德國那些房產開發商的房子只能賣給那些連鎖房屋租賃企業,就像中國的鏈家、我愛我家。但是德國的鏈家和我愛我家可沒有中國這麼邪惡。因為一旦它們邪惡,德國立法這柄劍可就要發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