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註冊的商標可否被異議

  商標法是確認商標專用權,規定商標註冊、使用、轉讓、保護和管理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的作用主要是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進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的質量,維護商標的信譽,以保證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不正當註冊商標的相關法律知識。

  不正當註冊的商標可以被異議

  基本案情

  被異議商標系安國市A副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公司***於2010年4月28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的第8250556號“QY”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為第5類人用藥等商品。


  B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法定異議期內提出異議。2012年7月17日,商標局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註冊。B公司不服商標局作出的異議裁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A公司不服第42831號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一、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第42831號關裁定;

  二、商標評審委員會針對被異議商標重新作出異議複審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和B公司均不服原審判決,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院提起上訴。

  B公司的主要上訴理由是:《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禁止商標“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立法精神應當貫穿於商標審查、異議和爭議程式的始終,A公司申請註冊的其他7件“QY”商標均已商標評審委員會以構成《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所指“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之情形,裁定不予核准註冊,本案被異議商標亦應當不予核准註冊。

  審判要旨

  法院就本案中爭議焦點在於:《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關於禁止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的規定是否可適用於商標異議程式。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已經註冊的商標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該項規定的立法精神在於貫徹公序良俗原則,維護良好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營造良好的商標市場環境。根據該項規定的文義,其只能適用於已註冊商標的撤銷程式,而不適用於商標申請審查及核准程式。

  但是,對於在商標申請審查及核准程式中發現的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商標註冊的行為,若不予制止,等到商標註冊程式完成後再啟動撤銷程式予以規制,顯然不利於及時制止前述不正當註冊行為。

  因此,前述立法精神應當貫穿於商標申請審查、核准及撤銷程式的始終。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及法院在商標申請審查、核准及相應訴訟程式中,若發現商標註冊申請人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註冊商標的,可以參照前述規定,制止不正當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

  本案中,A公司的前述系列商標註冊行為具有明顯的複製、抄襲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的故意,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有損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應當予以禁止,故本案被異議商標的申請註冊不應予以核准。

  專家評議

  律師認為:商標法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立法本意是保護商標註冊秩序,規制“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等破壞商標註冊秩序的行為,如果已經註冊的商標屬於“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等破壞商標註冊秩序的行為而應予以撤銷,那麼對於未註冊的商標,如果屬於該種情形,不應予以核准註冊是該條規定的應有之意。

  審查判斷訴爭商標是否屬於第二次修正的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情形,要考慮是否屬於欺騙手段之外的擾亂商標註冊秩序、損害公共利益、不正當佔用公共資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手段。

  此外,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民事主體申請註冊商標,應該有使用的真實意圖,以滿足自己的商標使用需求為目的,其申請註冊商標的行為應具有合理性和正當性。

  已經註冊的商標,凡是具有下列形式之一的,應認定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具體包括:

  ①虛構、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偽造申請書件及有關檔案 進行註冊的。

  ②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複製、模仿、翻譯等方式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進行註冊。

  ③未經授權,代理人以其名義將被代理人的商標進行註冊的。

  ④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權利進行註冊的。

  ⑤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

  相關閱讀:

  商標的作用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 報酬的專用權,而使 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

  從廣義上講,商標通過對商標註冊人加以獎勵,使其獲得承認和 經濟效益,而對全世界的積極和進取精神起到促進作用。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 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們在儘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 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商標是產品與包裝裝潢畫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設計精美、寓意深刻、新穎別緻、個性突出的商標,能很好地裝飾產品和美化包裝,使消費者樂於購買。

  ”的人還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