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的風險防範方法有哪些

  公司設立是指公司設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式,為組建公司並取得法人資格而必須採取和完成的法律行為。公司設立的風險你知道多少?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公司設立風險的相關法律知識。

  公司設立的風險防範方法

  公司在設立階段常見的風險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公司出資問題引發的法律風險;

  二、公司設立協議引發的法律風險。


  一、出資問題帶來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出資問題包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評估不實、出資財產權利瑕疵引發的法律風險。這之中最容易出現問題的是抽逃出資,抽逃出資是指出資人在公司成立後,將其所交納的出資額暗中抽逃撤回,但其仍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的出資份額。

  對於這種行為,可報相關機關審查,一經查實,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同時可以並處虛假出資額或者抽逃出資額10%的罰金。但是這對公司的執行肯定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對公司而言,人和遠比資和重要,所以在考慮與他人共同設立公司時,應該著重考慮人和。

  二、公司設立協議帶來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作為公司章程的母版的公司設立協議,是指發起人為規範公司設立過程中各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而簽署的協議。

  由於公司設立協議從本質上隸屬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合同,所有違反公司設立協議的行為,對出資人而言都是違約行為,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公司不能依法成立的情形下,設立協議顯得格外重要。

  同時,由於設立公司協議作為公司章程的一個母版,決定著章程的內容。因此,簽訂和完善公司設立協議意義重大。在設立公司協議時,應該有書面的設立協議並保證設立協議的合理性。

  然而,設立協議中保密條款缺失引發的法律風險是是值得重視的,一般人認為商業祕密主要限於公司運營中掌握的專利技術、技術資訊及客戶資源等可以為公司帶來收益的技術或資訊。

  但是,實際上,現在的商業祕密攻守戰無處不在,而對於一些具有特定專利技術、技術祕密、或者具有特殊經營方法或者服務理念的公司,在公司設立之初的保密問題就應當作為頭等大事進行防控和控制。

  因為這些資訊一旦被他人惡意利用,很有可能被複制或整體抄襲,致使公司在本行業的領先優勢或者獨特優勢被淡化,對未來公司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情況嚴重的,很有可能將公司扼殺在設立之中。

  所以,在公司設立之初,就應該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對於公司的保密條款及其法律責任,如若違反,其懲罰力度及方式。

  相關閱讀:

  公司設立方式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即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中國公司法第78條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在程式上較為簡便。

  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複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中國公司法第78條第3款規定:“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物件募集而設立公司。”所以,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行股票而只向特定物件募集而設立。這種方式只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方式。

  由於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資本規模較大,涉及眾多投資者的利益,故各國公司法均對其設立程式嚴格限制。如為防止發起人完全憑藉他人資本設立公司,損害一般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大都規定了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占的比例。中國的規定比例是35%。

 

  ”的人還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