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中的保額與理賠金額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那麼你知道醫療保險的保額與理賠金額嗎?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醫療保險的相關法律知識。

  

  醫療保險不同於健康險和分紅險,由於該險種本身的特殊性,醫療保險在理賠方面比較複雜。一般說來,在保險責任中都是按照如下規定:有在各項費用限額內,對於每次住院在規定範圍***同當地公費醫療或社會醫療保險規定***內實際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床位費、藥費、治療費、護理費、檢查費、特殊檢查治療費、救護車費、手術費以及住院期間前後各30天內因與該次住院相同原因而產生的門診費,由保險公司支付總額的一定比例。

  在這個保險責任中有兩個需要留意的:

  1、各項費用:對於住院醫療保險來說,在看病期間,會有不同的費用。比如:床位費指住院期間使用的醫院床位的費用。不包括觀察病房、陪人床、家庭病床等。藥費指按當地公費醫療或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規定的用藥範圍內的中、西藥費用。還有諸如治療費等等,每項費用都有嚴格的約定,並有一個最高的限額,只有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在限額以內才可以賠付。

  2、合理且必要的費用:保險的根本目的是對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起補償作用,彌補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它本身並沒有什麼賺與不賺之分。一些人在購買了住院醫療保險後,心想反正又不用自己掏錢,花費多少隻要在限額內保險公司都可以賠付,往往是多開藥或者是多做身體檢查。針對這些道德因素,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裡有這個“合理且必要的”條款約定。

  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因疾病住院,為了治療該疾病所花費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按照保險條款中規定的可以理賠。所以,一些被保險人沒有必要為了一些小便宜而導致最後理賠時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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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保險的主要作用

  一、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

  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

  醫療保險通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

  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係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四、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

  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係,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五、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