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存款的具體問題

  你知道銀行本票存款嗎?本票存款實行全額結算,本票存款額與結算金額的差額一般採用支票或其他方式結清。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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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本票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本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本票作不同分類,例如記名式本票、指定式本票和不記名本票;近期本票和即期本票;銀行本票和商業本票等,根據我國《票據法》規定,本票僅限於銀行本票,且為記名式本票和即期本票。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 000元、5 000元、1萬元和5萬元。

  ***1***本票的記載事項。

  根據《票據法》第76條規定,本票絕對應記載的事項有:表明“本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本票未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則本票無效。 根據<票據法***第77條規定,本票相對應記載的事項有:付款地,本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出票地,本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為出票地。

  ***2***本票的付款。

  根據《票據法》的規定,銀行本票是見票付款的票據,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取得銀行本票後,隨時可以向出票人請求付款。但為了防止收款人或持票人久不提示票據而給出票人造成不利,***票據法***第79條規定了本票的付款提示期限:“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則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

  本票的背書、保證、付款行為和追索權的行使,除本票的規定外,適用有關匯票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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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本票存款的申請使用

  1、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2、出票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後簽發銀行本票,在本票上籤章後交給申請人。應根據銀行簽章退回的“銀行本票申請書” 存根聯編制 付款憑證。

  3、申請人應將銀行本票交付給本票上記明的 收款人。

  4、 收款人可以將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給 被背書人。

  5、銀行本票的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在有效付款期內,銀行見票付款。 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銀行不予受理。

  6、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填寫進賬單一式兩聯,連同銀行本票一併交到出票銀行並出具單位證明。出票銀行對於在本行開立存款 賬戶的申請人,只能將款項轉入原申請人賬戶;對於現金銀行本票和未到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才能退付現金。

  銀行本票存款的查證技巧

  ***1***審查銀行匯票申請書,查明被查單位與收款單位有無業務往來。

  ***2***審查購銷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是否為採用銀行匯票結算。

  ***3***在分析使用匯票結算合理性的基礎上,審查“ 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明細賬,審查其是否及時辦理結算,有無長期掛賬而挪用匯票存款或侵佔行為。

  ***4***核對銀行存款和 銀行對賬單,審查其款項是否與銀行對賬單一致,如果不一致,應分析是否為 未達賬項,否則,應查明是否收到無效或過期匯票。

  銀行本票存款的審查內容

  1、審查企業銀行本票存款的設定是否確屬企業的業務所需,數額是否適當。

  2、審查企業在辦理銀行本票存款時是否向銀行提交了委託書和申請書,是否取得相應金額的銀行匯票,並及時入賬。

  3、審查銀行本票存款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4、審查多餘的或過期的銀行本票存款是否及時轉賬,有無長期掛賬的現象。

  喪失

  失票人可以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