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代基本知識

  貨運代理是指在流通領域專門為貨物運輸需求和運力供給者提供各種運輸服務業務的總稱。它們面向全社會服務,是貨主和運力供給者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貨代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貨代的責任

  基本責任

  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並承擔責任***由其簽發貨運單據,用自己掌握的運輸工具,或委託他人完成貨物運輸,並收取運費***。

  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不直接承擔責任***由他人簽發貨運單據,使用掌握的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委託他人完成貨物運輸,並不直接承擔責任***。

  根據與委託方訂立的協議或合同規定,或根據委託方指示進行業務活動時,貨代應以通常的責任完成此項委託,尤其是在授權範圍之內。

  如實彙報一切重要事項。在委託辦理業務中向委託方提供的情況、資料必須真實,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委託方有權向貨運代理人追索並撤銷代理合同或協議。

  負保密義務。貨運代理過程中所得到的資料不得向第三者洩漏。同時,也不得將代理權轉讓與他人。

  責任期限

  從接收貨物時開始至目的地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或根據指示將貨物置於收貨人指示的地點業已作為完成並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貨義務。

  對合同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人應對自己因沒有執行合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賠償責任。

  對倉儲的責任

  貨代在接受貨物準備倉儲時,應在收到貨後給委託方收據或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權利

  委託方應支付給貨運代理人因貨物的運送、保管、投保、保關、簽證、辦理單據等,以及為其提供其他服務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因支付由於貨運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貨物滅失或損壞系屬於保險人承包範圍之內,貨運代理人賠償後,從貨物所有人那裡取得代位求償權,從其他責任人那裡得到補償或償還。當貨運代理人對貨物全部賠償後,有關貨物的所有權便轉為貨運代理人所有。

  除外責任

  ①由於委託方的疏忽或過失;

  ②由於委託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裝卸、倉儲或其他作業過程中的過失;

  ③由於貨物的自然特性或潛在缺陷;

  ④由於貨物的包裝不牢固、標誌不清;

  ⑤由於貨物送達地址不清、不完整、不準確;

  ⑥由於對貨物內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

  ⑦由於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證明貨物得滅失或損害是由貨運代理人過失或疏忽所致,貨代對該貨物的滅失、損害應付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