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後房屋存在問題如何維修維權

  有些開發商採取先收房後驗房的方式,這其實是不合理的;而有些房子在驗房時沒有發現問題,後期交房後又出現了問題等,這些情況都是容易發生的,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還能維權索賠嗎?具體如何處理?

  保修期過了仍可處理

  對超過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要區分清楚情況以便進行處理。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訴。只是購房者要儲存相關證據,便於日後證明用。

  注意:對於確實超過期限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可以找開發商,要求其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度,提供維修服務,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費用;同時如住宅共用部位和住宅共用設施裝置出現問題,可以申請住房維修基金,也就是說即使商品房保修期到期了也是可以有別的辦法處理的。

  除了房子本身發生問題,如果樓盤的配套設施或規劃發生了變更呢? 由於房產很多都是分幾期開發的,先交房的業主發現後期規劃發生了變化,雖然不影響正常的房屋使用,但是對於購房者還是有不小的影響。

  商品房質保期內開發商處理

  建設部頒佈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房屋建築工程質保期。購房者接到鑰匙時已經在質保期內了。

  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修復責任。開發商如果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果市民對房屋質量問題有異議,可以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等部門進行投訴。


如何維修維權

  樓盤規劃配套設施發生變化需集體訴訟

  在購買樓盤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都約定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綠化標準等,也有的售樓廣告對此用語明確具體,還包括後面的規劃描繪到其中。如果發生變更,該如何處理呢?

  遇到這個情況,建議業主通過集體投訴方式解決,或者可以請律師代理和開發商交涉甚至訴訟;要求開發商按照規劃恢復原樣,並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最好的就是在簽訂合同時不要只關注房屋情況,對配套設施的約定以及把開發商的規劃作為補充條款寫入合同,並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較高違約金,要明確詳細的責任承擔。

  知識延伸:

  如果想購買的是房子,那麼,首先要考慮的是位置是否優越,因為處於好位置的房子才能滿足的各類需求。它通常具有下列特徵:

  1.城市上風上水。在城市中心區的上風上水方向,城市主要工業區的上風上水方向,如北京的上風上水方向為西北方向。

  2.交通便捷。從住所到工作地點或常去的其他地點或市中心區,不超過可接受的時間並且有保障,一家兩三口人都有些要求時,應儘可能多的照顧到,並考慮將來可能的變化情況,如工作調動、升學、轉學等。

  3.城市化水平高。應在那些各種市政設施齊全地段挑選房子,這些地段一般位於城市主幹道、次幹道附近,不應超過1公里,否則有些設施難以接通,對外交通也會有麻煩。郊區和偏僻地帶,要麼基本設施不全,要麼花大量投資搞市政設施,導致房價增加。

  4.生活便利。步行10分鐘左右即可到達各類商業服務業網點,滿足日常生活物品的採購及其他服務需求,醫療衛生、托幼。文體設施也可就近找到。

  5.環境宜人,自然、人文景觀優雅。綠地、公園步行可達,空氣清新、水面清澈,有早晚休閒運動、週末遊玩娛樂之所,社會風氣、治安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