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貨幣政策協調的必要性

  為了提高巨集觀調控的有效性,更好地維護我國在開放條件下的經濟利益,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需要在協調配合的各領域求同存異,提高協調配合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開拓協調配合的廣度和深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的相關文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具有緊密的聯絡,這種緊密聯絡從根本上說植根於雙方政策調控最終目標的一致性。兩大政策調控的著眼點,都是針對社會供需總量與結構在資金運動中表現出來的有悖於貨幣流通穩定和市場供求協調正常執行狀態的各種問題;兩大政策調控的歸宿,都是力求社會供需在動態過程中達到總量的平衡和結構的優化,從而使經濟儘可能實現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兩大政策的緊密聯絡還來源於雙方政策手段的互補性以及政策傳導機制的互動性,一方的政策調控過程,通常都需要對方的政策手段或機制發揮其特長來加以配合策應,經濟學理論對此可以作出很好的闡釋。從社會總資金的運動來看,財政政策對資金運動的影響和貨幣政策對資金運動的影響,相互間必有千絲萬縷的聯絡和連鎖反應,各自的政策實施及其變動,必然要牽動對方,產生協調配合的客觀要求。

  現階段進一步加強我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緊迫性,源於我國改革開放新階段的客觀要求以及經濟發展執行的實際狀況。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無論是進出口規模,還是跨境資本流動規模都出現了迅猛增長,國民經濟融入全球化的程序迅速加快,國內外經濟執行的關聯度和互動性大大加強,巨集觀調控既要考慮外部衝擊對本國經濟的影響,又要考慮本國政策對其他國家的影響及其反饋作用情況。同時,人民幣匯率浮動的彈性不斷提高,匯率浮動為經濟主體帶來更多交易靈活性、便利度的同時,也帶來了更多的風險和調控成本。因此,巨集觀調控任務的複雜性顯著增加,要求兩大政策在更廣泛的領域達成共識,在更為複雜的環境下,對更為複雜的政策事項作出及時、合理的相互配合。

  同時,我國財政領域和金融領域的變革和創新都正向縱深推進,其最終目標都是通過體制改革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這在本質上有利於促進兩大政策的協調配合,但是,改革的過程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一些階段性的脫節、紊亂和矛盾,影響政策配合的有效性,為儘可能避免或減少這些問題,加強兩大政策的協調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國內經濟形勢而言,2003年以來,經濟執行出現了通貨膨脹的隱憂,2007年下半年以來,通貨膨脹壓力顯著增加。為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的通貨膨脹,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組合安排由“雙穩健”轉變為“一穩一緊”,這種新的組合模式也對兩大政策的協調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球經濟的不確定形勢和國際競爭環境下,我國迫切需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進行結構優化調整,巨集觀調控在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方面的任務都很嚴峻,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不僅要在各自的調控領域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還要加強協調配合,發揮調控的互補和聯動效果,而避免效果的相互掣肘和抵消。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在協調配合中的角色側重

  我國二元經濟結構和地區差異顯著的特點,決定了經濟增長過程中結構變動因素特別強烈,問題十分突出,涉及總需求結構、產業結構、城鄉結構、區域結構、國民收入分配結構等諸多領域的矛盾,而且在開放程度日益提高的環境中,這些結構性問題更容易傳遞總量問題,例如,在總需求結構中,消費需求比例偏低是導致出口壓力大的重要原因,而出口快速增長又是誘發流動性過剩以及通貨膨脹的重要因素。與此同時,我國實現現代化戰略目標的趕超性質和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等,不允許我們坐等由漫長的平均利潤率形成過程和調節資源配置過程來解決結構問題。對此,財政收支可以成為非常重要的操作手段,財政政策可以積極發揮其結構調整功能的優勢,以區別對待的方式,通過調整財政收支的流向和流量,達到促進結構優化的效果。另一方面,貨幣政策調控的特點決定了它不宜實施過多差別性的調控措施,因此,兩大政策在我國結構優化調控方面的協調配合,應以財政政策為主,貨幣政策為輔。近期,財政政策的重點是合理把握財政支出規模,優化支出結構,較大幅度地增加在社會保障、教育、衛生、住房保障、生態保護和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支出,同時積極探索有關稅制改革和推進收入分配格局合理化。

  在總量方面,目前我國所要解決的問題是避免經濟過熱和防止明顯的通貨膨脹,由於貨幣政策對於總量調控的功能更為顯著,效果更為直接,尤其長於通貨膨脹時期的總量緊縮,所以,貨幣政策應在當前擔任總量調控的主力。而財政政策的總量調控效果具有間接性,並且我國財政政策需要在較長時期內承載優化結構和為改革提供財力保障的歷史任務,不到非常時期,不宜實施過分緊縮的財政政策,因此,近期在緊縮總量的調控方面應以貨幣政策“從緊”為主導,財政政策發揮適當配合作用。財政政策在總需求調控方面的影響應儘量保持中性,在增加有效供給方面更多發揮作用。

  財政與金融的內在聯絡

  1.銀行代理國家金庫

  銀行代理國家金庫,這是世界各國中央銀行的普遍職能,我國也不例外。在銀行代理國家金庫的情況下,財政取得的收人在未使用之前都存在銀行的賬戶上,形成財政在銀行經常有大量存款,並構成了銀行信貸資金的重要來源。

  2.財政向銀行增撥信貸基金

  這是屬於財政對國有銀行的投資,是銀行取得自有資金的一種方式,它是銀行的一項長期性資金來源。在過去高度集中的體制下,這是信貸收支能否平衡的關鍵。

  3.財政發行國家債券

  當國家發行債券時,一方面會增加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則會減少銀行信貸資金的來源。並影響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

  4.銀行利率的調整

  在我國,利率是調節經濟的一個重要槓桿。而利率的變動,對財政和信貸都會產生影響。提高貸款利率,擴大存貸利差,會增加銀行結益***利潤***,同時,會相應減少企業利潤,從而減少財政收人;反之,降低貸款利率,縮小存貸利差,會減少銀行結益,同時,會相應增加企業利潤,從而增加財政收人。

  由此可見,財政與銀行、金融之間需要相互配合,協調行動,以利於國民經濟的穩定、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