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政治知識點整理

  初中政治對初中生來說是一門十分重要的課程。那麼初中政治的知識點你又掌握了多少呢?接下來小編為你整理了,一起來看看吧。

  初中政治知識點:我們應盡的義務

  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

  1、為什麼公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P14—15頁***

  答:①我們不能只獲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②對於法定義務,我們必須履行,因為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的③在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因此,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

  2、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義務的內容***P16頁第1段***

  答: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是法定義務,也是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具體內容在課本上劃記

  3、法定義務、道德義務的含義

  法定義務:指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P14頁***

  道德義務: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地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P17頁第一段***我們要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遵守“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範,積極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義務。

  4、法定義務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答:課本17頁的相關連結部分在課本上劃記。P19-1

  5、如何忠實履行義務?

  答:①法律鼓勵做的,我們積極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們堅決不做。

  6、什麼是違法行為?***P21頁第一段***

  答:凡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就是違法行為。

  7、我們只有做到正確地行使權利,忠實地履行義務,才是一個具有高度法制觀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初中政治知識點: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

  生命健康權是人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權利。是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1、什麼是人格權?***25頁***人格權就是做人的權利。

  2、人格權包含哪些內容?***25頁***

  人格權包括:***1***物質性人格權 ***生命健康權***;***2***精神性人格權 ***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 名譽權.隱私權 ***

  3、什麼是首要的人格權?***25頁第2段***在公民人格權中,生命健康權居於首要地位

  4、人格權的特點***24、25頁***

  答:①人格權是人把自己與社會聯結在一起並與他人發生各種聯絡與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權,人就不可能具有獨立的人格,人的尊嚴和價值也就不復存在,現代社會生活也就無法正常進行。②人格權與生命相伴,從出生起就伴隨著我們;③它由每個人單獨享有,不得轉讓、拋棄、繼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與我們的人身分離。

  5、人身自由權包括哪些內容?***P26頁***

  答:①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禁閉;④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拘禁。

  人身自由權的重要性:人身自由權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他各種權利的基本保障。沒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難以享受。

  6、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護?***26頁第2段***

  答:①我國法律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②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勞動強度大的勞動。

  7、我國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的法律有哪些?

  答:《憲法》《刑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法》

  8、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權有哪些方式?***28頁***

  答:①我們有權珍愛生命,維護健康,積極鍛鍊身體,提高健康水平;②有權在患病時及時醫治,恢復健康,增強體質;③當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自衛和請求法律保護④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得輕生或自殘等。

  10、怎樣關愛他人的生命與健康?

  ***1***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一個生命比地球還重”。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因為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為這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為。

  ***2***“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傷害他人就是傷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護自己。在人生旅途中,讓我們記住這樣一句話:“利人就是利己,虧人就是虧己,讓人就是讓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讓人為榮。”

  結合身邊生活實際,從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權的一些事例來體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內在含義。

  ***3***我們要關愛生靈,關愛他人的生命與健康,遠離暴力,做一個既遵守法律又樂於助人的人。

  注意不要觀看含有暴力的電影、電視、電子遊戲、書報等,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初中政治知識點: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一、名譽權1、人格尊嚴權包括哪些內容?***35頁***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

  2、名譽權的含義及表現***P38頁***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3、侵犯名譽權的行為有哪些?①侮辱:指語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分為口頭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②誹謗:指無中生有、捏造並散佈虛假的事實,惡意中傷他人的行為,分為口頭誹謗和文字誹謗。③新聞報道失實。④誣告。

  二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

  一、我有肖像權

  ***一***、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標誌

  1、肖像是以容貌為中心的人體形象的再現。

  2、肖像的表現方式有:繪畫***自畫像***、雕塑、剪紙、照相、攝像等。

  3、肖像***的地位***也是每個人人格的基本標誌。

  4、肖像權包括肖像製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

  含義:是自然人以其肖像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肖像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包括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

  ***二***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構成要件:

  1凡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廣告、雜誌封面、掛曆***,就須取得肖像權本人的同意,否則就構成侵權。

  2,惡意毀損、玷汙、醜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的,未經本人同意或以欺詐手段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為,是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常見的有:未經本人同意而以其肖像製作商業廣告、商品包裝、印製掛曆、用做期刊封面等等。另外,雖不以營利為目的,但出於侮辱他人人格、打擊報復等目的,惡意損壞、醜化他人肖像的行為,或者出於不正當動機偷拍、翻印、懸掛他人肖像的行為,也屬侵犯肖像權,公民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清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另外在司法實踐中,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如果有貶損、歪曲,和影響原照片的主要內容的情況,雖然不構成侵犯肖像權,但根據當前法律的規定,可以認定為侵犯名譽權

  民法明確規定了公民的肖像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4、不屬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1***為新聞報道需要使用具有新聞價值的人物的肖像 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學者、藝術家、運動員。

  ***2***國家機關執行公務而強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緝令上嫌疑犯的肖像

  ***3***使用在特定場合會出席特定活動的人物的肖像 如參加集會、遊慶典等活動的人的肖像

  ***4***為了本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而使用 如尋人啟示上的照片;行使正當輿論監督而使用

  ***5***為了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範圍內使用他人肖像如出於臨床醫學教學研究在專業報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

  ***6***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的照片、錄影。

  二、維護姓名權

  1.姓名權是人們相互區別的文字元號

  姓名權是自然人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主要包括姓名決定權、姓名使用權.姓名變更權。

  2、姓名權是對自己姓名的支配權

  ***1***、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筆名和藝名。

  ***2***、姓名是每個人人格的基本標誌。

  ***3***、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並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民法通則 第99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年滿18週歲的成年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起什麼名字;有權決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筆名、藝名;有權依照規定變更姓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權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

  侵害姓名權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民的姓名權被侵害後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方式去維護。

  侵害姓名權的行為構成要件:***一般表現形式:***

  ——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權。***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盜用他人姓名***未經同意授權,擅自實施活動,抬高身價,牟取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姓名,達成某種目的***

  干涉他人使用姓名、盜用和假冒他人姓名、

  不使用或歪曲使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

  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錯誤使用他人姓名、

  給他人取“渾名”或“綽號”等,均屬於侵害

  他人姓名權的行為;盜用或假冒他人姓名上大學,或者發函電欺騙或愚弄他人的,

  也屬於侵害姓名權的行為

  中國民法典·侵權行為法編***草案建議稿***》在第三十三條[侵害姓名權、名稱權]中對此作了規定,“採取盜用、假冒、非法干涉、不當使用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權、名稱權的,應當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侵害姓名權、名稱權獲得利益的,受害人有權在獲利範圍內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