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校園法律知識黑板報資料

  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關於大全,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初中校園法律知識一、憲法的分類

  1、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

  a.成文憲法是指由一個或者幾個規定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的憲法性法律檔案所構成的憲法典。美國1787年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1918年蘇俄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

  b.不成文憲法是指既有書面形式的憲法性法律檔案、憲法判例,又有非書面形式的憲法慣例,而不存在名稱為憲法的成文法典。英國憲法是典型的不成文憲法。

  2、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

  a.剛性憲法:制定和修改憲法的程式比普通法律嚴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憲法。

  在美國,憲法的修改必須由聯邦兩院2/3以上議員提出修正案,或者由2/3的州議會的請求,召集制憲會議才能提出;修正案提出後還需要經過3/4的州議會的批准,或者由全國3/4的州組成的制憲會議批准。

  b.柔性憲法:制定和修改憲法的程式、法律效力與普通法律完全相同的憲法。英國是典型的柔性憲法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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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原生憲法和派生憲法:

  a.原生憲法:直接產生於本國的憲政運動或者根植於本國的具體歷史條件,其內容大多具有本源性和首創性的憲法。如英、美、法、蘇俄、孫中山的五權憲法等。

  b.派生憲法:從外國移植或模仿,其內容大多具有繼承和借鑑性的憲法。

  初中校園法律知識二、憲法的淵源

  1、成文憲法典:憲法修正案是憲法典的組成部分之一。

  2、憲法性法律:普通立法機關依照普通立法程式制定或認可的、以憲法規範為內容的規範性檔案。包括帶有憲法內容的普通法律和帶有憲法內容而經國家立法機關依法賦予其法律效力或重新進行法律解釋的某些政治性檔案或國際協議、地區性盟約等。

  3、憲法慣例:在長期的政治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不被法律明確規定的,其內容是有關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基本問題的,得到公眾普遍承認並在現實政治生活中得到繼續遵循的習慣和傳統的總和。違反憲法慣例不構成違憲,不能引起違憲審查。

  4、憲法判例:行使違憲審查權的普通法院或專門機構在適用憲法審判案件時形成的具有約束力的先例。

  初中校園法律知識三、憲法的基本原則

  憲法原則是指形成憲法規則和規制憲法行為之基礎或本源的綜合性、穩定性原理和準則,是憲法的靈魂或憲法的精神實質。

  憲法基本原則是指憲法在調整基本社會關係、確認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時所依據的並反映其根本價值和作用的最基本的準則。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國別性與國際性。

  1、人民主權原則:主權是指一國對內外事務的最高以及終局的決定權與處理權,具有強制性、合法性和最高性。人民主權原則是資產階級革命派提出,制度上體現為代議制。馬克思主義理論認為,人民主權具有階級性。

  2、基本人權原則:人權是指每個人作為人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2004年,“國家尊重和保證人權”入憲。

  3、法治原則:法治,也稱法的統治或法律至上,中心和實質含義是對國家權力的約束與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