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首飾禮儀

  首飾,以往是指戴在頭上的裝首飾,現在則泛指各類沒有任何實際用途的飾物。下面是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季節原則】首飾佩戴應考慮一年四季有別的原則。夏季以佩戴色彩鮮豔的首飾為好,可以體現夏日的浪漫;冬季則佩戴一些金、銀、珍珠等首飾為好,可以顯現莊重典雅。

  【場合原則】女士赴宴或參加舞會等,可以佩戴一些較大的胸針等配飾,以期達到富麗堂皇之效;而平日上班或休閒時,可以佩戴一些小巧精緻、淡雅的胸針、項鍊、耳環等。

  【服飾協調原則】首飾佩戴應與服飾相配。一般領口較低的袒肩服飾必須配項鍊,而豎領上裝可以不戴項鍊。項鍊色彩最好與衣服顏色相協調。穿運動服或工作服時可以不戴項鍊和耳環。帶墜子的耳環忌與工作服相配。

  【體型相配原則】脖子粗短者,不宜戴多串式項鍊,而應戴長項鍊;相反,脖子較瘦細者,可以戴多串式項鍊,以縮短脖子長度。寬臉、圓臉型和戴眼鏡的女士,少戴或不戴大耳環和圓形耳環。

  【年齡吻合原則】年輕女士可以戴一些誇張的無太大價值的工藝首飾;相反,年紀較大的婦女應戴一些較貴重的比較精緻的首飾,這樣顯得莊重、高雅。

  【色彩原則】戴首飾時,應力求同色,若同時佩戴兩件或兩件以上首飾,應使色彩一致或與主色調一致,千萬不要打扮得色彩斑斕,像棵“聖誕樹” 。

  【簡潔原則】戴首飾的一個最簡單原則就是少而精,忌諱把全部家當全往身上戴,整個兒就像個首飾推銷商,除了給人以俗氣平庸的感覺外,沒有任何美感。

  社交禮儀規定:使用首飾時,通常應當無一例外地恪守如下八條規則。

  1數量規則 戴首飾時數量上的規則是以少為佳。在必要時,可以一件首飾也不必佩戴。若有意同時佩戴多種首飾,其上限一般為三,即不應當在總量上超過三種。除耳環、手鐲外,最好不要使用佩戴的同類首飾超過一件。惟新娘可以例外。

  2色彩規則 戴首飾時色彩的規則是力求同色。若同時佩戴兩件或兩件以上首飾,應使其色彩一致。戴鑲嵌首飾時,應使其主色調保持一致。千萬不要使所戴的幾種首飾色彩斑斕,把佩戴者打扮得像一棵“聖誕樹”。

  3質地規則 戴首飾時質地上的規則是爭取同質。若同時佩戴兩件或兩件以上首飾,應使其質地相同。戴鑲嵌首飾時,應使其被鑲嵌物質地一致,托架也應力求一致。這樣作的長處,是能令其總體上顯得協調一致。另外還須注意,高檔飾物,尤其是珠寶首飾,多適用於隆重的社交場合,但不適合在工作、休閒時佩戴4身份規則 戴首飾時,身份上的規則是要令其符合身份。選戴首飾時,不僅要照顧個人愛好,更應當使之服從於本人身份,要與自己的性別、年齡、職業、工作環境保持大體一致,而不宜使之相去甚遠。

  5體型規則 戴首飾時,體型上的規則是要使首飾為自己的體型揚長避短。選擇首飾時,應充分正視自身的形體特色,努力使首飾的佩戴為自己揚長避短。避短是其中的重點,揚長則須適時而定。

  6季節規則 戴首飾時,季節上的規則是所戴首飾應與季節相吻合。一般而言,季節不同,所戴首飾也應不同。金色、深色首飾適於冷季佩戴,銀色、豔色首飾則適合暖季佩戴。

  7搭配規則 戴首飾時,搭配的規則是要盡力使服飾協調。佩戴首飾,應視為服裝整體上的一個環節。要兼顧同時穿著的服裝的質地、色彩、款式,並努力使之在搭配、風格上相互般配。

  8習俗規則 戴首飾時,習俗上的規則是遵守習俗。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民族,佩戴首飾的習慣做法多有不同。對此一是要了解,二是要尊重。戴首飾不講習俗,萬萬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