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

[拼音]:guoji funü zuzhi

[英文]:international women's organizations

若干國家的婦女或婦女組織組成的國際團體。

概況

國際性婦女組織於19世紀末首先在歐美一些國家出現,當時主要是為了爭取婦女的基本權利,如選舉和被選舉權、就業權和教育權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相繼出現了一些以爭取和平為目的的國際性婦女組織,到1990年總數已達數十個。主要有: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國際大學婦女聯合會、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國際婦女理事會、國際婦女同盟等。

主要組織

國際婦女組織主要有:

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

1945年12月在巴黎舉行的第一次國際婦女大會上宣佈成立。宗旨是:團結各國進步婦女反對法西斯主義,爭取和平、民主、婦女平等權利,保衛兒童,支援民族獨立運動。該組織成立初期,以爭取男女在社會、政治、經濟和法律各方面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為主要任務。60年代起,其工作重點轉向和平與裁軍。它通過國際會議和講習班,呼籲世界婦女為和平、裁軍和使人類進入一個無核世界而共同鬥爭。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於東歐形勢的劇變和國際新格局的出現,1991年5月該組織召開第十次代表大會,修改了章程、組織形式和工作方法,精簡了組織機構,並重新規定其任務是:爭取和保護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等領域的平等權利,消除社會和家庭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保護兒童權利等,並將工作重點更多的放在區域一級。

該組織最高權力機構為代表大會。大會每 3年召開1 次,負責制定方針、任務,審議工作報告,批准工作計劃,修改章程,選舉領導班子和批准財政預算等。執委會由主席、總書記、10名區域代表和祕書處成員組成,每年召開 1次會議。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委會負責貫徹執行代表大會的決定和指導日常工作,批准年度財政預算報告。祕書處由總書記和其他常設人員組成,負責協調會員團體和成員之間的活動。1991年5月,該組織在 100多個國家有會員團體。1991年第十次代表大會選舉F.A.伊布拉希姆(蘇丹人)為主席,B.特里姆斯(德國人)為總書記。總部設在德國柏林。刊物為《世界婦女》(季刊),第十次代表大會上決定停刊。

該組織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享有諮詢地位,並與國際勞工組織有聯絡。

國際大學婦女聯合會

1919年由加拿大、英國和美國幾所主要大學的婦女創辦。1920年在倫敦召開的第一屆國際大會上只有 8個全國性大學婦女聯合會的代表出席。此後歐洲各國相繼成立了全國性的大學婦女聯合會並加入該聯合會。1953年後,其成員逐步擴大到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該組織的宗旨是:不分種族、民族、宗教和政治見解,增進全世界大學婦女之間的瞭解和友誼;鼓勵國際交流和合作;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在各國際組織中代表大學婦女,鼓勵她們把學到的知識和技術用於解決公共生活中出現的問題等。主要活動有:為大學婦女提供就國際問題發表講演的世界性論壇,團體會員則在本國內採取行動以實現男女平等;為在校女生提供職業指導,舉辦掃盲、成人教育專案;對鄉村婦女進行自助培訓;為就業的婦女和女大學生提供住處、托幼設施和獎學金;舉辦保健、法律幫助、環境保護和領導技能的培訓等。活動的目的是共同應用專門的知識幫助解決社會問題,改善發展中國家婦女的地位和生活水平,培訓婦女,增強婦女的自尊和經濟獨立性。

該聯合會的最高決策機構是3年1次的大會。大會負責制定政策、綱領、修改章程並接受常設委員會和駐各國際組織代表的報告。大會選舉的董事會每年召開 2次會議,負責執行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理事會為執行機構,由董事會成員和各會員團體的 1名代表組成,負責貫徹大會的決議和選舉常務委員會。1989年在51個國家有會員團體,會員達23萬人。1989年第二十二次大會選舉M.H.帕塞爾(美國人)為主席。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刊物是《國際大學婦女聯合會通訊》。

該聯合會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國際勞工組織享有諮詢地位。

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

1915年為促使第一次世界大戰儘早結束在荷蘭海牙成立。是第一個專為和平目的而成立的國際性婦女組織。宗旨是團結具有不同政治和哲學傾向的婦女,研究、宣傳和協助消除導致戰爭的政治、社會、經濟及心理因素,為實現和平而努力。首要目標是:實現全面、普遍裁軍;反對以暴力手段解決衝突,加強旨在防止戰爭的世界性組織的活動;促進各國人民之間的政治、社會和經濟合作等。該組織提出的口號是:和平、自由、正義。60年代後,其主要活動是同其他國際組織配合,舉辦區域研討會和國際性會議,就軍備競賽、裁軍、發展、貿易、能源、種族主義與民族解放等問題進行專題性討論,並通過演講團、社群論壇和建立種族暴力急救網路等途徑促進社會的安定。

該聯盟的最高決策機構為國際代表大會。大會每 3年召開 1次,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祕書長、司庫、委員等組成,負責領導聯盟工作。1989年在五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有會員團體。1989年第二十四屆國際代表大會選舉E.羅姆伯格(德國人)為主席。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刊物是《和平與自由》(雙月刊)。

該聯盟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國際勞工組織享有諮詢地位。

國際婦女理事會

1888年在美國華盛頓成立。由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印度、挪威等國婦女為爭取自身的基本權利而發起。宗旨是幫助婦女認識自己的權利和對整個社會負有的公民、社會及政治責任。主要活動是通過國際會議、區域或分割槽域和國家一級的講習班和研討會,協助各會員團體在各國爭取婦女參政、受教育以及經濟和社會權利,開展掃盲、職業培訓、計劃生育和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為加速婦女參與發展的過程,1987年後,該理事會與國際機構合作,在其會員國內舉辦了許多婦女參與發展的活動,重點是幫助農村和城鎮的貧困、殘疾、老年、移徙、難民婦女及她們的家庭改善生活條件,為她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培訓和就業機會。

該理事會的決策機構為代表大會。大會每 3年召開1次,選舉產生董事會和執行委員會,共同領導理事會的工作。執委會下設15個常設委員會,主管文學藝術、兒童與家庭、教育、衛生、就業、和平、社會福利、國際關係、法律和婦女地位等方面的事務。1988年該會在76個國家和地區有會員團體。1988年第二十五屆會議選舉L.波肯斯夫人(比利時人)為主席。總部設在法國巴黎,機關刊物《時事通訊》(季刊)。

該理事會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享有諮詢地位;並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糧農組織、國際勞工組織、世界衛生組織中派有代表。

國際婦女同盟

創始於1902年,1904年在柏林正式成立。當時名為國際婦女選舉同盟,1946年改為現名。宗旨是:使男女在自由權利、地位和社會等方面享有真正的平等;尊重每個人的人格;為增進各國間的相互瞭解進行建設性的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是:男女應享有平等的權利、負有同樣的責任。主要活動是:協助各會員團體爭取本國婦女的選舉、公民、政治、經濟及社會權利和平等受教育的機會。在國際上,該同盟與其他非政府組織合作,響應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倡議,為和平與裁軍,為已婚婦女的國籍和同工同酬,為消除對婦女就業、教育等方面的歧視,以及為反對奴役和禁止販賣人口等問題進行工作。同時,每年在一個會員國就與婦女有關的問題舉辦區域性的會議或研討會。

該組織決策機構為代表大會。大會3年召開1次。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執行委員會和主席執行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執行委員會下設 5個常設委員會:公民和政治權利、經濟、教育、國際瞭解、社會委員會。1988年該同盟在世界50多個國家中有70多個團體會員,並接受個人會員。1988年第二十八次代表大會選舉A.馬蘭哥波羅斯(希臘人)為主席。總部設在英國倫敦。刊物《國際婦女新聞》(季刊)。

該組織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歐洲理事會享有諮詢地位;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有諮詢協議;在聯合國糧農組織享有聯絡地位;與聯合國人口活動基金和世界衛生組織建有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