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圖書館研究所

[拼音]:Pa'ernasipai

[英文]:Le parnasse

法國文學中的一個流派。1866至1876年期間,法國一部分年輕詩人在《古代詩篇》和《蠻族詩集》的作者勒孔特·德·李勒的影響下,不定期地出版了3冊詩歌叢刊,定名為《當代帕爾納斯》(帕爾納斯是希臘名山帕爾納索斯的法語音譯,相傳這座山是祭祀太陽神和美術之神阿波羅以及詩神繆斯的聖地),於是就有了帕爾納斯派這個稱號。

帕爾納斯派,作為反對浪漫派的一種新潮流,是法國自然主義文學在詩歌方面的表現。它有下列幾個特徵:

1.要求詩歌客觀化。帕爾納斯派並不反對詩歌表達個人感情,但他們卻不把表達個人感情作為詩歌的主要任務。他們特別喜愛的是外在世界,因此力圖把個人感情隱藏在客觀事物的背後,而不是象浪漫派那樣把詩歌當作傾吐衷情的場所,在讀者面前“陳列”自己;而且他們認為那樣做是對感情本身的一種褻瀆行為。

2.要求詩歌科學化。他們倡導科學與詩歌相結合,力圖使詩歌受到科學精神的洗禮:崇尚理性,重視分析。他們認為描寫古代神話傳說題材,首先要對所描寫的人物、事件和背景作深入細緻的分析研究;只有在科學的準確的認識基礎上,才能達到再現歷史真實的藝術境界。他們反對浪漫派的古為“我”用和借題發揮。

3.要求重視詩歌形式。他們對某些浪漫派詩人輕視技巧和語言方面的疏忽,極為反感。他們要求詩歌具有嚴謹的結構,精確的語言,諧和的節奏和韻腳。詩人應該是詩匠,同時還應該是修辭學家,在語言和格律兩方面都要能做到至美盡善,無懈可擊。

當時,參加以勒孔特·德·李勒為中心的帕爾納斯派創作活動的,除何塞·馬里亞·德·埃雷迪亞外,還有泰奧多爾·德·邦維爾、卡蒂爾·孟戴斯、 蘇利-普呂多姆、科佩、維利耶·德·利爾-亞當、 萊昂·迪耶爾克斯、阿克曼夫人、魏爾蘭、蘭波、馬拉梅等數十人。邦維爾寫的《法國詩歌格律簡論》在當時被視為詩歌寫作指南,對一代詩風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

參考書目

P.Martino, Parnasse et Symbolisme (1850~1900) , Paris,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