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稅制

[拼音]:Ouzhou Yinhang Guoji Gongsi

[英文]:European Bank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由歐洲 7個國家各一家重要銀行合資組成的金融集團。成立於1973年。成員有英國米蘭銀行、法國興業銀行、德意志銀行、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銀行、比利時通用銀行、義大利商業銀行、奧地利信用準備聯合銀行。總管理處設在布魯塞爾。該集團在世界上近50個國家設有分支附屬機構,集團資產總額達數千億美元,在6家國際聯合銀行(歐洲信貸銀行、歐美銀行、歐亞銀行、歐洲金融公司、歐洲阿拉伯銀行、歐洲太平洋金融公司)中持有股份。

形成原因

(1)60年代末,美國大銀行分支機構的國際分佈和服務範圍急劇擴張,它們在歐洲地區的業務活動頻繁,對歐洲國家的銀行造成了巨大壓力,促使後者聯合起來同美國銀行進行競爭。

(2)在歐洲聯合方面,存在著形成歐洲貨幣聯盟的前景,歐洲一些銀行因此產生了通過聯合或協作,創立一個與之相適應的國際性貨幣支付、轉移系統的願望。

(3)歐洲一些國家在立法上逐漸允許銀行跨國界進行合併,這樣使一些銀行試圖首先聯合進而探討建立規模更龐大的銀行的可能。

作用

通過在集團成員間互相提供信貸,協調各銀行間的支付手續,加速資金週轉。在辛迪加中期歐洲貨幣貸款和發行證券方面進行合作,並通過在世界各地組織合營機構等活動形成銀行壟斷資本跨國交織的關係。它的建立,擴大了成員銀行的經營規模和活動範圍,分散了獨家經營的風險,避免了與國內股東銀行在國內零星業務中競爭,並有利於中小銀行進入國際資金市場。

業務活動

(1)零星存款業務,即利用其遍佈於世界各地的分支機構,吸收當地貨幣或外幣的存款;

(2)貨幣市場業務;

(3)外貿融資業務;

(4)公司貸款和國家貸款,即對企業、國營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以及某些國家的政府和官方機構提供貸款的活動;

(5)外匯業務,包括外匯的買賣和代客戶在外匯市場上進行抵補活動;

(6)投資業務,主要是國際債券的承購和配銷活動,包括對客戶乃至政府發行債券提供諮詢服務;

(7)信託(包括信託投資和信託貸款)和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