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茲曼,Ю.Я.

[拼音]:Huang-Lao zhi xue

中國戰國時期興起的哲學政治思想流派。黃指黃帝,老指老子。黃帝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人神雜糅”的人物。戰國中、後期百家託古,多集於黃帝。黃帝被說成是上古的聖帝明王,是大發明家、大思想家,被尊為華夏民族的始祖。黃老之學始於戰國而盛行於西漢時期。司馬遷在《史記》裡屢以黃老並稱。《史記·樂毅傳贊》記載的黃老學者有河上丈人、安期生、樂瑕公、樂臣公、善公。漢代的曹參、陳平、司馬季主、竇太后、安丘生、王生、黃生等也是著名的黃老思想的信奉者。《漢書·藝文志》裡託為黃帝的書有21家,除《黃帝內經》外,都已亡佚。1973年12月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老子》乙本卷前,有《經法》、《十六經》、《稱》、《道原》4篇古佚書,是黃老學派的重要著作。

黃老之學的特點是道法結合,提出“道生法”的觀點;突出刑德觀念,主張恩威並施以鞏固政權;在以道、法為主的同時,又兼採陰陽家、儒家、墨家、名家的思想。

黃老之學改造了《老子》的道,把“道”看做是客觀存在的天地萬物的總規律,指出“道”的根本性質是“虛同為一,恆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見其形”,強調“道”的客觀必然性,認為“道之行也,繇不得已”。又指出,社會生活中也有其客觀規律性;“極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黃老之學還把老子思想運用於社會和國家的治理,主張以法治國,賞罰必信,循名責實,指出“是非有分,以法斷之,虛靜謹聽,以法為符”。又認為“不爭亦無成功”,主張用戰爭來完成統一事業,結束戰國時期的分裂局面。

黃老之學相容幷包,認為“貴清靜而民自定”。主張君主治國“無為而治”,掌握政治要領即可,不要作過多的干涉。還主張“省苛事,薄賦斂,毋奪民時”。這些主張受到漢初統治者的讚賞。漢初主要大臣蕭何、曹參、陳平等“好黃老之學”,施“無為之政”,當時恢復了封建經濟,出現了“文景之治”的繁榮局面。

戰國至西漢的黃老之學,本是經世之學。到東漢時,黃老之學蛻變為 “自然長生之道”, 一些方士把黃老之學與神仙長生、鬼神祭禱、讖緯符籙等方術雜糅一起,視黃帝、老子為神仙,形成了原始道教,給黃老之學帶來了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