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

[拼音]:shehui zhengce

[英文]:social policy

國家、政府制定的關於社會工作的基本方針和行動準則。廣義的社會政策包括社會事業政策,如人口政策、勞動政策、社會保障政策、醫療衛生政策、環境保護政策、文化和體育事業政策、社會服務政策;教育政策;居民收入分配和消費政策;社會治安政策;社會行政管理政策;等等。

性質和功能

社會政策是特定利益的載體,其本質取決於社會制度的屬性,是實現統治階級的社會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時它反映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富裕程度。社會政策也是一種社會穩定機制,它的功能是通過社會工作解決和預防社會問題,保障、改善人民生活,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西方國家的社會政策

西方國家的社會政策的發展歷史分為兩個階段:

(1)19世紀80年代初到20世紀30年代末為形成時期。19世紀80年代起,歐洲各國實行社會改革,相繼制訂一系列社會保障政策。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社會保障政策主要用於解決工傷事故補償、老年人的年金、疾病保險等比較急迫的社會問題。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心目標是解決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問題。

(2)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為發展時期。1942年11月,英國政府發表了著名的“貝弗裡奇報告”,即《社會保險和有關的福利問題》。該報告建議社會保障政策應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自願保險這 3個基本內容。社會保險用以滿足居民的基本需要;社會救濟用以滿足特殊情況的需要;自願保險用以滿足收入較多的居民的較高需要。還提出兩個基本的政策思想:社會保障應以保證居民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為限;應當包括所有居民各種不同的保障需求。“貝弗裡奇報告”是戰後英國社會保障計劃的思想基礎,也是西方國家戰後制定社會政策的參考依據。戰後西方國家社會政策的發展表現為:a.建立相互協調、統一管理的社會政策體系,解決了內容重疊、標準不一、管理混亂等問題。b.社會政策的內容增加、領域拓寬,它已影響到社會各個階層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c.主動性增強。社會政策同經濟政策相結合,併為政治、經濟戰略服務,構成了西方國家戰後社會重建計劃的一部分,出現了把社會政策納入社會發展戰略的趨向。d.體制改革。主要是推行強制性社會保險,實行津貼同物價和工資水平掛鉤、基本津貼加補充津貼等政策。

中國的社會政策

中國的社會政策源遠流長。其思想萌芽可追溯到《尚書·商書·太甲下》、《禮記·月令》、《國語·魯語下》、《孟子·滕文公上》等先秦典籍。《周禮·地官·大司徒》提出了慈幼、養老、賑窮、恤貧、寬疾、安富的社會政策思想。戰國以後,倉儲制度逐步發展起來。常年儲糧以應災荒的社會政策,後來發展為救災濟貧的“荒政”。《宋史》最早在“民政”一詞意義上列舉了社會政策的內容。元、明兩代的社會政策,多承唐、宋之制,大體可以分為恤貧和救災兩個方面。到了清代,學者和官方多從民政角度闡釋和制定社會政策。

中國共產黨在戰爭年代就十分重視新民主主義的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實施。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先後制定了優待和撫卹紅軍及其家屬的政策。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根據地政府制定救濟災民和難民、撫卹傷殘孤老、擁軍優屬、敬老慈幼、保護婦女等方面的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國家先後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社會政策:

(1)改造性的社會政策。主要有對流氓、娼妓、無業遊民進行教育、改造、安置的政策;查禁吸毒、賭博,取締黃色文化和反動封建會道門的政策,等等。

(2)治窮性的社會政策。包括救災、救濟、扶持貧困戶和貧困地區的政策,等等。

(3)撫卹性的社會政策。指對烈屬、軍屬、複員軍人、退伍軍人、傷殘軍人實行優待、撫卹和安置的政策。

(4)保障性的社會政策。主要是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疾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的政策;對農村無依無靠、生活困難的老幼殘疾者實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燒、孤兒保教或老人保葬)的政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普遍實行疾病、傷殘、死亡、退休、退職、生育、療養等社會保險的政策。

(5)福利性的社會政策。指城市高就業、高補貼和多福利的政策,其中包括城鎮居民普遍享受專案不等的各種消費補貼的政策。

(6)教育管理性的社會政策。包括婚姻家庭管理、殯葬改革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教育安置、社團登記管理、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根據中國的國力、國情,按照有利生產、保障生活的原則,有步驟地制定和實施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保障的政策,推進公共福利事業社會化的政策,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和繼續做好優撫、救濟工作的政策,社會工作為社會主義民主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的政策,以及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統一社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發展趨勢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世界各國社會政策的發展呈現出以下趨勢:

(1)一體化。社會政策不再是孤立、消極地解決社會問題的應急措施,而被視為社會整體發展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納入政治、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一體化程序。

(2)國際化。隨著國際經濟交往的發展和勞動力共同市場的建立,許多國家加強了社會政策的國際合作與協調,陸續簽訂了一系列雙邊或多邊的有關國際條約。

(3)科學化。新的政策理論和科技成果大量運用於政策研究與政策分析,有效地提高了決策效率和政策水平。

(4)完善化。80年代以來,各國政府相繼開展社會政策的調整與改革。西方發達國家社會政策的調整和社會主義國家社會政策的改革在不同的方向上力圖完善不同性質功能的社會政策體系。

參考文章

資產社會政策的主要內容經濟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