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墓竹簡

[拼音]:putong jiaoyuxue

[英文]:Allɡemeine Pdaɡoɡik

德國教育家J.F.赫爾巴特的主要教育著作,全稱《從教育目的引出的普通教育學》。1806年出版。赫爾巴特在書中企圖以心理學的觀點來闡明教育學的一些重要問題,特別是教學論方面的問題。他在緒論中提出,教育者應掌握的首要科學是心理學,同時指出教師需要教育學這門科學,更要掌握傳授知識的科學。

全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教育的一般目的”。論述了兒童管理的目的和方法。認為教育目的是多方面的,即“一切能力的和諧發展”;管理的目的是培養兒童守秩序的精神,發展多方面的興趣是教學的任務。第二部分為“多方面的興趣”。分別論述了多方面的觀念、興趣的觀念、多方面興趣的物件、教學、教學的程序、教學的結果等;提出了教學的 4個形式階級:明瞭、聯想、系統、方法,還把教學程序分為提示的、分析的、綜合的。第三部分為“性格的道德力量”。分別論述了性格的意義、道德的概念、道德性格的表現形式、性格形成的自然程式、訓練等;強調要通過教育來培養兒童的性格,德育的目的就是性格的形成,德育也是建立在多方面興趣和道德觀念上的。

《普通教育學》是一本系統的普通教育學的著作,後來赫爾巴特又寫了《教育學講授綱要》(1835),作為本書的補充,對書中的心理學基本思想作了進一步的發揮。《普通教育學》對後人的影響較大,被譯為多種文字。書中所提出的教學 4個形式階段,19世紀中葉被後人發展為五段教學法,在歐美普通學校中運用頗廣。1936年,中國的商務印書館出版了尚仲衣譯的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