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努艾爾,L.

[拼音]:Buhalin

[英文]:Николай Иванович Бухарин (1888~1938)

蘇聯共產黨(布林什維克)和第三國際領導人,馬克思主義理論家。1888年10月10日出生於莫斯科一個小學教師家庭。1905年開始同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發生聯絡,成為學生運動中的活躍分子。1906年參加俄國社會民主工黨,開始從事黨的地下工作。1907年考入莫斯科大學法學院經濟系。1908年被補選為黨的莫斯科委員會委員。1909~1910年3次被捕,最後一次被流放到阿爾漢格爾斯克省的奧涅加。1911年10月從流放地逃往德國的漢諾威。先後流亡德國、奧地利、瑞士、瑞典、挪威、丹麥,從事理論著述和工人運動。1916年10月去美國,在紐約編輯俄文《新世界報》。1917年俄國二月革命後回到莫斯科,當選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莫斯科蘇維埃執行委員會委員、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莫斯科委員會委員。同年7~8月,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第6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十月革命時,是領導莫斯科起義的核心成員。同年底任《真理報》主編(1917~1929)。1919年3月俄國共產黨(布)第8次代表大會正式設立中央政治局,布哈林當選為政治局候補委員(1919~1923);1924年在黨的第 13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政治局委員(1924~1929);1919~ 1929年當選為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委員,1925~1929年當選為第三國際執委會書記。1926年11月起主持第三國際政治書記處的全部工作。1928~1930年間,聯共(布)黨內關於社會主義建設的路線、方針、政策發生尖銳的分歧和鬥爭。布哈林認為工農聯盟有破裂的危險,反對要農民為工業化“納貢”,主張國民經濟綜合平衡,放慢工業發展速度,推遲農業集體化,反對剝奪和消滅富農。1929年,聯共(布)中央批判他領導“右傾反對派”,4月解除其《真理報》主編職務,7月解除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成員職務,11月被開除出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後任蘇聯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技術局局長。1931年任蘇聯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委員,在莫斯科大學兼任教授。1934年2月至1937年1月任《訊息報》主編。1935年參加憲法起草工作,是蘇聯憲法主要起草人之一。1938年2月被指控組織“右派與託派聯盟”陰謀集團,遭到逮捕並開除黨籍。1938年3月15日與А.И.李可夫等16人被蘇聯政府以叛國罪處決。1988年2月4日,蘇聯最高法院決定撤銷1938年3月最高法院軍事委員會對布哈林一案的判決,為布哈林及受此案牽連的另外10人恢復名譽。1988年5月10日,蘇聯科學院主席團決定恢復布哈林的科學院院士稱號。

布哈林在流亡國外的6年中,研究馬克思主義著作和古典政治經濟學,掌握多種外語,學習歐洲工人運動的實踐經驗。布哈林對帝國主義和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過渡時期問題的研究成就,得到В.И.列寧的肯定。1915年出版《世界經濟和帝國主義》,闡述世界經濟的形成及其發展過程,揭示帝國主義的實質,得出帝國主義體系必然崩潰和社會主義必勝的結論,並首次提出“國家資本主義”範疇,是一部較早用馬克思主義觀點論述帝國主義的著作。在《關於帝國主義國家理論》(1916)中,論述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過渡時期經濟學》(1920)是探討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主要規律的一部開拓性和有缺陷的著作。《歷史唯物主義理論》(1921)突出地闡述了平衡論,是一部有爭議的著作。他還論述了世界革命程序多樣化的思想;論述和發揮了列寧的新經濟政策的思想;在經濟上,主張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允許多種經濟成分同時存在,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相結合,大力發展生產力,使國民經濟均衡地循序漸進地發展;在政治上,強調調整階級關係,鞏固工農聯盟,群眾參與國家管理,國內安定,在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等一系列觀點。他還提出防止無產階級國家和政黨蛻化的思想。在國內外影響較大的論著還有《共產主義入門》(又譯《共產主義 ABC》)(1919)、《共產主義綱領》(1923)等。他關心中國革命,1927年發表《論中國革命》、《中國革命的前途》、《中國革命問題》等文章。布哈林在馬克思主義史上佔有一定地位。他在理論觀點上和政治上有一定缺陷和錯誤。他領導“左派共產主義者”反對簽訂《佈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約》,在工會問題爭論中採取折衷主義立場,缺乏辯證法思想等等,曾受到列寧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