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

[拼音]:shougong gongchang

[英文]:manufactury

16~18世紀西歐早期資本主義工業生產組織的基本形式。又稱工場手工業。其特點是工人以手工勞動和分工協作為基礎,在手工工場主僱傭下進行生產。早在14~16世紀中葉,西方的工場手工業已在地中海沿岸某些城市以及尼德蘭、法蘭西、德意志和英格蘭各地萌芽和成長,西歐資本主義生產關係開始在封建社會內部產生。16世紀中葉以後,隨著海外貿易的擴大和毛紡織業的發展,手工工場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工場手工業從其起源看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集中的手工工場。其中有些是不同工種的手工業工人被一個工場主所控制,如16世紀初英王亨利八世時期的呢絨手工工場主J.溫奇科姆(又稱紐伯裡的傑克),便是將約1000名梳毛工、紡工、織工等聯合在一個工場內進行生產;也有的是同工種的許多手工業者(如制針業者)在同一工場為同一資本家所僱用,各人按工序分擔一種工作,製造產品。這也是分工基礎上的協作。另一種是分散的手工工場。因為呢絨業到16世紀中葉已大量轉向農村,所以城市的手工工場並非都象溫奇科姆的工場那樣有較完整的分工。呢絨工場手工業無論在城市或農村多半是分散的,手工業工人接受包買商人的訂貨在自己家裡勞動,而農村呢絨商和城市呢絨商則支配“家內工業”。隨著工場手工業的發展,產生了手工業行會與手工場主的矛盾。14世紀中葉~16世紀中葉,英國城市各種手工業行會反對城鄉商人僱主的鬥爭持續了約 200年之久,結果商人僱主取得了勝利。英國1555年關於織工的立法,實際上有利於城市商人僱主向工業資本家轉變;1575年的立法則使農村呢絨商可以自由發展。16世紀中葉以後,集中的手工業遍及採礦、冶金、玻璃製造等部門。無論分散的或集中的工場手工業,都可以減少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擴大剩餘勞動時間,從而使資本家得以榨取相對剩餘價值。同時,工場手工業提高了勞動效率,完善了勞動工具,在物質、技術上為產業革命準備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