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應義塾大學

[拼音]:Yueshu Yaolu

[英文]:Selections from Music Books

中國唐代樂律學著作,10卷。武則天敕撰,《新唐書·藝文志》著錄為武后樂書要錄10卷。約成書於久視元年(700)。原書在國內早佚。日本靈龜二年(716)遣唐留學生吉備真備於天平七年歸國時,曾將全書攜回日本,在日亦亡佚甚多,僅存第5~第7卷。清末,由駐日使節搜尋歸國並予翻刻,國內今以《佚存叢書》本與《叢書整合》影印本較常見。

唐代樂律學崇尚實踐,異於漢代與兩宋以經治樂之風。此書殘存之3卷中,除第6卷記述律呂之學大略因襲舊說而外,多富實踐意義。

今存第 5卷有:辨音聲審聲源、七聲相生法、論二變義、論相生類例、論三分損益通諸弦管、論歷八相生意、七聲次第義、論每均自立尊卑義、敘自古書傳論聲義、樂譜共10目。第6卷有:記律呂、乾坤唱和義、謹權量、審飛候共4目。第7卷有律呂旋宮法、識聲律法、論一律有七聲義共3目。

其第 5卷:“辨音聲審聲源”引蔡邕《月令章句》“古之為鐘律者以耳齊其聲”語,而闡述曰:“以度量者可以文載口傳與眾共知,然不如耳決之明也。此誠知音之至言、入妙之通論也。”這些話道出了唐人用律而不束縛於數的辯證之理。“論二變義”強調七聲“出於自然”,“未有不用變聲能成音調者也”;批評“不知音者,莫識其源”,並把“變徵變宮起自周武”之論斥為“佚文守見之談,非知音達樂之說”。這些論述,可見唐代音樂思想之通脫。

其第 7卷則兼論順旋(即宋代樂學理論之右旋)與逆旋(即宋之左旋)兩種旋宮法,簡明扼要,為結合實踐需要、闡明古代旋宮真義的現存最早文獻。

其他各卷的佚文,仍有片段(或為轉述)散見於日本多種古樂文獻之中,目前尚未見輯佚成集的工作。日本羽塚啟明論及《樂書要錄》佚文,提及的有:《三五要錄》中的“琵琶旋宮法”;《阿月問答》中有關第10卷的材料;《音律通致章》述及第5~第10卷的提要。此外,《宣告用心集》、《類筆治要》、《體源抄》諸書之中尚有若干具有一定聯絡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