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眼獎

[拼音]:difang caizheng

[英文]:local finance

各級地方政府財政的總稱。地方政府為實現職能的需要,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關係,是國家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

職責

在中國主要是:

(1)為國家籌集財政資金。地方財政是國家財政的基礎,擔負著既為中央財政籌集資金又為地方的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籌集資金的雙重任務。地方組織的財政收入,除按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留取一部分作為地方財政開支外,其餘上繳中央財政,由中央財政統一安排使用。

(2)為地方政府實現國家政治經濟任務提供財力保證。地方政權是國家政權的基礎,它的主要任務是實現國家在不同時期的政治經濟戰略目標。地方財政為實現地方政權的職能服務。

(3)支援地方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地方財政根據財政預算管理的劃分,在完成上繳中央財政任務之後,要用自己支配的財政資金,發展地方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努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4)對財政資金的運用進行監督。地方財政根據政策和財政制度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活動及財政紀律的遵守情況,進行事前和事後監督,保證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

(5)編制地方各級預算和決算,審查所屬各部門、各單位的財務會計預算和決算報表,彙編本地區的總預算草案和決算草案,經同級政府審查後,報立法機構批准,並逐級彙總上報財政部。

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管理體制分為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自治州、直轄市轄區)、縣(自治縣、市、旗)和鄉(鎮)五級政權,按照一級政權一級財政的原則,地方財政是由省級財政、省轄市級財政、縣級財政和鄉級財政四級組成。地方財政受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同時在業務上受國家財政部的指導和巨集觀調控。

職權範圍

在中國,地方財政有權在國家核定的預算和劃分的收支比例範圍內,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和地方財力,對本地區總預算進行統籌安排,適當調劑;有權直接分配和使用本地區的機動財力,如地方預備費、支出結餘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收入等,用於本地區經濟和文化建設事業;有權根據國家統一制定的政策、法令、制度,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執行辦法和實施細則。

地方財政收入

在中國,主要形式是以國家政權所賦予的權力為依據的課稅和以生產資料所有者身份參與的利潤分配。中國財政收入的型別有工商稅收類、關稅類、農牧業稅和耕地佔用稅類、國營企業所得稅類、國營企業調節稅類、國營企業上繳利潤類、國營企業計劃虧損補貼類、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類、國家預算調節基金類、專款收入類、國營企業承包收入退庫類、預算調撥收入類和其他收入類等。

地方財政收入的籌集,主要依靠地方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組織入庫。中國的財政管理體制規定,地方各級財政收入由地方自行組織徵收,但涉及全國性財政、財務、稅收制度則由中央統一制定下達。

地方財政支出

在中國,地方財政支出由各種不同用途的專案構成。

(1)按經濟性質可分為生產性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兩大類。生產性支出是指與社會生產直接有關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發展農業支出等;非生產性支出是指與生產無直接關係的支出,主要包括非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社會文教科學衛生支出、行政管理和公檢法支出等。

(2)按財政支出與再生產的關係可分為積累性支出、消費性支出和補償性支出三大類。積累性支出是指用於增加社會物質財富積累的支出,包括上述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的全部內容和非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消費性支出是指用於社會共同消費的支出,主要包括文教衛生等非生產部門的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補償性支出是指補償企業生產資料消耗的支出。

(3)按財政支出的用途可分為基本建設支出、企業挖潛改造資金支出、簡易建築費、地質勘探費、科技三項費用、支援農村生產支出、農林水利氣象等部門的事業費、工業交通等部門的事業費、商業部門事業費、城市維護費、城鎮青年就業經費、社會文教科學衛生事業費、其他部門事業費、撫卹和社會福利救濟事業費、行政管理費、公檢法支出、價格補貼支出、債務支出、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支出、專款支出、其他支出等。

中國地方財政的支出形式,主要有無償撥款與財政信用兩種。無償撥款形式即財政撥款,主要用於保證文教科學衛生事業費、行政管理費和價格補貼等開支需要。財政信用是為了加強用款單位的經濟責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而採用的財政支出形式,主要用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部門、單位所需要的資金。這些部門和單位,能夠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創造產品和價值,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財政信用在性質、資金來源、貸款條件等方面都與銀行貸款有原則的區別,是財政資金的信貸管理形式,屬於財政分配中一種新的支出形式。

地方財政預算外資金

中國地方政府根據國家財政、財務制度,由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事業單位自提自收、自行支配,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的財政資金,是地方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財政部門管理的預算外資金,包括各項附加收入,地方財政集中的企業事業收入,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養路費收入、學校基金、諮詢服務收入及其他有關資金。

預算外資金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因地制宜地解決專項支出的資金需要。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可以根據預算外資金具有的特定用途,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自行安排使用這部分資金,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例如企業留用的更新改造資金和大修理基金,是企業進行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產資金的基本來源。

(2)更好地調動各方面增收節支的積極性。由於預算外資金是由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自收自支的資金,多收了可以多支,節約了可以辦更多的事情。因此,預算外資金的設定,可以起到促進地區、部門和單位更加關心組織收入和節約支出的作用。

(3)彌補國家預算資金的不足。國家預算承擔了全國政治、經濟、文化、國防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資金供應的艱鉅任務,預算資金的供需矛盾是始終存在的。在一定條件下,預算外資金在彌補國家預算資金的不足,解決預算資金的收支平衡方面起著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