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波兒

[拼音]:wuhuan

中國古代屬東胡系統的民族之一。居烏桓山,因以為號。亦作“烏丸”、“古丸”。語言與鮮卑同,屬東胡語(古蒙古語)的分支。東胡盛時,與鮮卑同屬東胡。

秦漢之際,烏桓尚遊牧於饒樂水(今西拉木倫與老哈木倫一帶)。以牧為主,兼事狩獵,且粗知農耕,作物有穄子及類似穄子的東牆。見鳥獸孕乳以別四節。以穹廬為室,東開向日,不常處。其俗,有母系(見母系氏族制)殘餘,盛行部落間血親復仇(見血族復仇)。貴少而賤老,殺父兄無罪而終不害其母,因其母有族類,而父兄無相報仇。部落組織,數百、千落(帳)為一部,部下有邑落。部有大人,邑落有小帥。推勇健而能理決鬥訟者為大人,不世襲。無文字,刻木為信(見刻木記事),部眾不敢違。姓氏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大人以下各自畜牧營產,不相徭役。違大人言。罪至死,部落間相賊殺,全部落自相報,不止時大人調解,以牛馬贖死。俗貴兵死。敬鬼神,祀天地日月星辰及大人有健名者。

匈奴冒頓滅東胡,烏桓、鮮卑並受其役屬,而烏桓以地近匈奴,歲有常貢,貢牛馬畜產及皮張,過時不貢,沒妻子為奴婢。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驃騎將軍霍去病攻匈奴左地,遷烏桓於上谷、 漁陽、 右北平、遼東、遼西5郡塞外,置護烏桓校尉,使烏桓不得與匈奴通,且為漢偵察匈奴動靜。但烏桓並未能完全擺脫對匈奴的從屬關係。故時而助漢攻匈奴,時而又受匈奴控制掠漢邊。 匈奴仍向烏桓徵收“皮布稅”。 王莽擅政時,曾向匈奴頒佈禁止匈奴納漢逃亡及向烏桓徵稅等條款,烏桓據以抗交匈奴皮布稅,結果遭到殘酷鎮壓。王莽篡漢以後,累徵烏桓攻匈奴,收其妻子置於郡縣以為人質,烏桓憤而反抗,王莽命盡殺其人質,迫使烏桓投向匈奴。東漢初,累與匈奴連兵掠邊郡。

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匈奴統治集團內訌,且連年旱蝗,烏桓乘機攻之,迫使匈奴北遷數千裡,“漠南地空”。烏桓從此完全擺脫匈奴的奴役,而漢朝亦以優待手段招納烏桓,於是烏桓多歸附於漢。建武二十四年,烏桓遣使至洛陽請為藩臣。次年,遼西大人郝旦等922人詣闕朝貢,漢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81人,設護烏桓校尉於上谷寧城(今河北宣化西北),管理對烏桓、鮮卑的賞賜、質子、歲時互市等事務。又允烏桓內遷至遼東屬國、遼西、右北平、漁陽、上谷、代、雁門、太原、朔方等郡國,而鮮卑亦隨烏桓內遷南徙至塞外烏桓故地。烏桓留牧於塞外者,亦附鮮卑。

東漢末年,烏桓頗捲入當時各州牧混戰,遼東屬國、遼西、右北平、上谷等地烏桓大人亦自稱王。漢獻帝初平元年(190),遼西烏桓大人丘力居死, 其侄蹋頓繼位,遂統一遼東屬國、遼西、右北平3郡烏桓。 袁紹欲結蹋頓為援,矯詔賜以王與單于稱號,而幽、冀二州吏民避亂投烏桓的達10餘萬戶。袁紹敗亡之後,三子爭立。建安十年(205),紹子尚、 熙奔烏桓,欲借蹋頓以圖恢復。建安十二年,曹操親率大軍徵烏桓,斬蹋頓,俘漢與烏桓之眾20餘萬以歸,收烏桓騎兵,“由是三郡烏桓為天下名騎”。此役使烏桓頓衰,而鮮卑遂能獨強於東北。

魏晉以後,烏桓的民族成分變化很大,形成所謂“雜胡”。除散居上述諸郡國外,又擴充套件到上郡、馮翊、北地三郡,而雁門郡烏桓發展成為與匈奴混血的鐵弗劉氏和獨孤氏,後來更發展為赫連勃勃的夏國。幽、並二州烏桓繼續內遷的結果,遍佈於太行山以東的今河北中部與南部,並積極參與十六國、南北朝時期各該地區的政治鬥爭。

隋唐時代,烏桓不再活躍於內地,但今嫩江以北有“古烏桓之遺人”,唐時仍自稱“烏丸國”,高祖武德(618~626)、太宗貞觀(627~649)時都曾遣使來唐朝貢。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又曾派兵北討烏丸於呼倫池左右及大興安嶺上下的地區。從此以後,烏桓遂從歷史上絕跡而融合於漢族及其他民族。太原郝氏、代郡王氏、南皮張氏,傳說都出自烏桓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