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愛修,A.M.T.S.

[拼音]:Yan Fu

中國近代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中國社會學的先驅者。初名傳初,又名宗光,字幾道、又陵。生於清咸豐三年十二月十日(1854年1月8日),卒於1921年10月27日。福建侯官(今閩侯縣)人。1866年入福州馬尾船廠附設的船政學堂學習。1877年去英國學習海軍,1879年回國後歷任天津北洋水師學堂總教習、總辦等職。1906年任復旦公學(復旦大學的前身)校長,數月後辭職。1908年任審定名詞館總纂及資政院議員。辛亥革命以後,一度任北京大學校長。著作編入《侯官嚴氏叢刻》及《嚴幾道詩文抄》。譯著主要有:T.H.赫胥黎的《天演論》(1898)、A.斯密的《原富》(1902)、H.斯賓塞的《群學肄言》(1903)、J.S.密爾(又譯穆勒)的《群己權界論》(1903)與甄克思的《社會通詮》(1904)、C.de孟德斯鳩的《法意》(1904~1909)、《穆勒名學》(1905)、W.S.耶方斯的《名學淺說》(1909)等,這些譯著均已收入商務印書館印行的《嚴譯名著叢刊》。

嚴復適應近代中國社會變革的需要,為傳播西方文化作出了重要貢獻。他是第一位比較系統地把西方的社會學、政治學、政治經濟學、哲學和自然科學知識介紹到中國來的學者,開創了中國的先進知識分子向西方尋求真理的新階段。他所傳播和介紹的進化論和社會學對後世影響較深。他雖未建立自己的社會學體系,且深受斯賓塞的進化論及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影響,但卻有獨特的社會思想體系。嚴復社會思想的中心問題是社會改革論,要求自強保種,變法維新,實現自由與民主。社會起源論與社會進化論則是他的社會改革論的理論基礎。他繼承了斯賓塞的社會有機體論,認為社會猶如生物有機體,功能完全相似,物競天擇的原則是人類儲存自己的必要條件;提出中國只有從落後變為先進,抵禦外侮,加強團結,進行改革,才能避免亡國滅種的局面;改革應向西方學習,不僅要學習西方的物質文明,也要學習西方的社會政治制度。他認為西方文明是“自由為體,民主為用”,社會改革的核心問題就是實現自由與民主。西方國家的民主,並不是資本主義的根本,民主不過是自由在政治上的表現,自由才是資本主義的實質,自由就是各個人的自主,互不侵損;個人是社會的單位,個人自由,自由競爭乃是社會存在的必要條件,社會進化遂歸結為人各自強。嚴復提出“鼓民力、開民智、新民德”是到達變法以圖強,實現自由民主的必由之路。他還主張扭轉中國的多妻制、早婚和媒妁的婚姻等,否則會造成“謬種流傳,代復一代”的惡性迴圈。他進而提出強國不在人多而在強種的觀點,認為提高人口的文化素質即“開民智”乃是“富強之原”。嚴復的社會改革論雖然摻雜著斯賓塞的“群俗可移,期之以漸”的漸進思想,並在他的後期政治上日趨保守,否定了自己先前提出的社會思想,但他前期提出的以社會改革為核心的社會思想,在中國發揮了思想啟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