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

[拼音]:gudai Luoma zhengzhi sixiang

[英文]:political thought of ancient Rome

公元前6~公元5世紀羅馬奴隸制社會的各派政治理論和主張。

背景

古羅馬原是義大利拉提烏姆平原的一個城邦,建立於公元前 8世紀。公元 1世紀前後,陸續征服希臘各城邦、馬其頓帝國和巴爾幹半島等地,建立了橫跨歐、亞、非的大帝國,使整個奴隸佔有制經濟和政治發展到一個更高的階段,成為歐洲典型的奴隸制國家。古代羅馬國家的政治發展經歷了3個歷史階段:

(1)王政時代(公元前753~前509),其政制特點是軍事民主制。

(2)共和時代(公元前509~前27),這時期,羅馬本土的階級矛盾十分激烈,曾爆發了格拉古兄弟改革和斯巴達克奴隸大起義。

(3)帝國時代(公元前27~公元476),公元1~2世紀是帝國經濟、政治繁榮時期,3世紀後開始衰落,公元330年羅馬遷都君士坦丁堡。395年羅馬分為東西兩部。西羅馬帝國於 476年在奴隸、平民、蠻族入侵的聯合打擊下滅亡,西歐奴隸制社會終結。東羅馬帝國於 7世紀演化為封建制國家。

基本政治思想和特點

古羅馬的政治思想集中反映在共和時代的政治鬥爭中,它的鮮明特點是在政治、立法等實際活動中借用和發揮古希臘各派的政治理論,為羅馬的各種政治勢力服務。在古羅馬征服希臘前,希臘化影響就已在社會中蔓延。征服希臘後,古希臘文明深入到羅馬社會生活各個領域,也影響了羅馬的政治思想與法學思想。柏拉圖的正義論、亞里士多德的國家學說曾對羅馬共和時代後期的政治思想產生重要影響。波利比奧斯曾利用亞里士多德政體分類思想,提出要維護羅馬社會的政治穩定,必須實行元老院、執政官、公民大會 3種權力相互獨立又相互牽制的學說。M.T.西塞羅從羅馬的歷史經驗出發研究國家的起源,但仍未擺脫亞里士多德的影響。他認為人天生的社會性,使他們結成國家。他系統地闡述了自然法理論,並用“共和國”取代了希臘的“城邦”觀念,用公民的權利與義務來闡述國家的本質。其思想在國家觀念發展的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但是對古羅馬政治思想有強烈影響的主要是斯多葛主義。到公元 2世紀時,羅馬已由城邦發展成眾多民族雜居的國家。在這種條件下,斯多葛主義的自然法、個人主義和世界主義成為政治思想家、法學家、神學家們闡述各自政治主張的理論依據。羅馬斯多葛派的重要代表人物L.A.塞涅卡適應帝國的需要,主張建立以羅馬皇帝為首的“世界國家”。法學家曾把自然法作為法的分類內容和萬民法、市民法的理論基礎。在古羅馬,伊壁鳩魯否認個人對公務的義務的思想受到排斥,但他追求個人幸福的觀點則被多數思想家所接受。

法學得到發展是古代羅馬政治思想的又一個重要特點。古羅馬社會的基本矛盾是奴隸與奴隸主之間的矛盾。此外羅馬自由民與外邦人、自由民內部的不同階級集團間的利害衝突亦很激烈。隨著羅馬奴隸制商品經濟的發展,法律在調整社會內部不同關係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進入帝國時代後,古羅馬的立法得到了空前的發展,與之相適應,產生了古羅馬法學家。古羅馬法學家在古希臘哲學思想的影響下,對法的性質、法的分類進行了探討,並突破了古希臘思想家把法與道德或正義聯絡起來的傳統方式,開始把權利看成法的重要內容。提出“法律所以確定權利、保護權利,而權利為法律所確定所保護的利益”的重要觀點。

公元1~2世紀間,早期基督教思想在羅馬帝國東部行省產生並迅速發展成為古羅馬政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基督教原為猶太教的一個分支,最初是“奴隸和被釋放的奴隸,窮人和無權者,被羅馬征服或驅散的人們的宗教”。從3世紀起,逐漸成為羅馬統治者的工具。在早期基督教思想中,反映下層貧苦群眾要求的思想派別,如蒙太派、諾斯替派提出消滅私有制和社會不平等,建立一個人人平等的千年王國的主張。反映奴隸主利益要求的神學家安布羅斯、A.奧古斯丁主張建立神權統治,以挽救處於危機之中的羅馬奴隸制國家。

影響

古代羅馬思想是溝通古代希臘思想和近代思想的中介。古代羅馬的法學為西方法學傳統奠定了基礎,其中一些重要的法律思想反映在西方政治學說中。古羅馬時代產生的早期基督教思想對中世紀的異端思想和神權思想具有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