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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engyu hetong

[英文]:contract of gift

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性質

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質:

(1)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遺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但1922、1964年《俄羅斯聯邦民法典》及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合同在贈與物交付時才成立。如果法律對某些贈與規定須用書面、人證、公證或登記手續,則須在履行規定的手續後,始能生效。

(3)無償行為。原則上受贈人並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如把高價值的物品以低價出賣,應該是買賣,而不是贈與。在有負擔的贈與中,受贈人雖負有一定的義務,贈與人或受益人也有權請求履行,只要不是把義務作為對價,就仍是贈與。但民主德國民法典規定凡贈與合同負有負擔的,即屬無效。由於贈與合同的無償性質,贈與人僅對他的故意和重大過失負責,對贈與物權利的欠缺和實物的瑕疵原則上不負擔保責任,但因此而使受贈人遭致損害時,須負賠償責任。

有些國家規定,如果受贈人於受贈後對於贈與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等有重大侵害行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或對贈與的負擔不履行的,贈與人有權撤銷其贈與合同。如果贈與人系因受贈人的侵害行為致死的,則撤銷權由其繼承人行使。《法國民法典》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前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而在贈與後生有婚生子女的,贈與合同依法當然撤銷。在以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的國家,規定在贈與約定後還沒有履行或還沒有全部履行前,如果贈與人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履行或繼續履行合同就要影響其生計,或妨礙其扶養義務的履行,可以不履行或減輕其履行,待經濟情況改善後再履行。

《民法典》中贈與合同的條文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合同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百六十一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六百六十六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注意事項

贈與合同是一種雙方、無償的行為,在實踐中籤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如下幾點:

1、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麼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2、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若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3、如果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讓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4、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約定辦理有關手續的內容。

5、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說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