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標號

[拼音]:Tangdai Wudao

[英文]:dance in Tana dynasty

中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各民族大遷徙、大融合,樂舞文化大交流,為隋唐舞蹈藝術的高度發展準備了條件。581年,隋朝統一中國,結束了東漢以後動亂的局面。618年唐朝建立,進入中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隋、唐兩代繼承和融合了南朝的漢族傳統樂舞和北朝各民族樂舞,並在此基礎上創造了豐富多彩的唐代舞蹈。供欣賞、娛樂的表演性舞蹈如風格獨特的健舞、軟舞;具有統一、嚴謹結構的大型多段套曲樂舞大麴等,技藝精湛、傳播極廣。在民間節日裡有規模巨集大、氣氛熱烈的自娛性歌舞活動如踏歌等。兼備了禮儀性、藝術性與欣賞性的宮廷樂舞燕樂如十部樂,大多以各民族國名、地名為樂部名稱,是具有濃厚地方特色和民族風格的樂舞。坐部伎、立部伎的內容,都是歌頌當時執政帝王的,舞蹈形式富麗華美,多采用傳統舞蹈。此外,寺院和民間還有具有一定欣賞價值的各類祭祀舞蹈以及帶故事情節的、有人物角色的歌舞戲如《踏搖娘》等。在唐代,王公貴族、文臣武將、文人學士都以表演舞蹈為樂,以精於舞蹈為榮。雖然專業歌舞伎人社會地位卑賤,但舞蹈藝術本身卻廣泛受到人們的重視。統治階級,特別是帝王本人對舞蹈藝術的喜愛和提倡,對舞蹈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唐代宮廷設定了各種專門的樂舞機構──教坊、梨園、太常寺等,集中了大批專業歌舞藝人。養官伎、營伎和家伎之風很盛。這些處於奴隸地位的專業藝人一方面受盡屈辱摧殘,另一方面也得到一定的物質條件進行舞蹈藝術的創作和表演。同時,大量民間藝人在廣場、街頭、酒肆獻演歌舞,藉以謀生。專業藝人和民間藝人的辛勤勞動和創造,是推動唐代舞蹈高度發展的主要因素。宮伎、官伎、營伎、家伎大多來自民間,還有一部分是外國進貢來的民族藝人,他們熟悉和掌握了十分豐富的民間舞蹈,結構上加工得更加嚴謹、藝術上更加成熟,並把它們帶進上層社會。

歸納起來,唐代舞蹈高度發展有以下幾個原因:

(1)國家統一,政治穩定,人民生活安定,經濟繁榮,各國和各民族間交往十分頻繁;

(2)基礎廣闊深厚,既有漢以來的舞蹈傳統,又有各國各民族間的融合借鑑,廣採博收,大膽創新;

(3)舞蹈活動極為普遍,宮廷與民間、飲宴與祭祀,各個階層、各個場合都有舞蹈活動;

(4)統治階級的重視和提倡,宮廷設定龐大的樂舞機構,集中、培養了大批優秀專業舞蹈人才。一種藝術,沒有專業人才的創造、提高,是難以高度發展的。

唐代舞蹈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繼承傳統,廣採博收,富於創新。

(2)形式多樣。大型舞蹈,人數多至數百人,遠遠超過古制“天子用八佾”──64人的慣例,服飾豪華,場面富麗堂皇、巨集偉壯觀;小型舞蹈,技藝精湛、表演藝術水平高,引人入勝。

(3)唐代舞蹈雖形式多樣,風格各異,但總的說來,具有開朗明快、健康挺拔的基調。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強盛的唐帝國朝氣蓬勃、昂揚向上的時代風貌。

(4)創造了特有的舞蹈分類,如燕樂、健舞、軟舞、大麴、歌舞戲等。繼承創造了舞蹈動作的某些術語,如大垂手、小垂手、搖、送、挼等。尤其重要的是,還創造了記錄舞蹈的畫圖和文字譜,如《破陣樂》舞圖、《南昭奉聖樂》舞圖和敦煌舞譜,這是舞蹈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

(5)對鄰國的影響深遠。唐代舞蹈曾流傳至日本、朝鮮、越南、印度等國。日本至今仍將唐代傳去的中國樂舞稱“唐樂”。朝鮮的《進饌儀軌》一書,刊載了傳入朝鮮的唐代名舞《春鶯囀》、《劍器》等舞圖,所記各舞歷史沿革與中國史籍記載相同。

初唐到盛唐,舞蹈藝術從彙集整理到繁榮發展。直至755年“安史之亂”以後,藩鎮割據、戰爭頻繁,社會不安、民不聊生,經濟遭到嚴重破壞。這一切,影響了舞蹈藝術的發展。宮廷樂舞機構有的解散,有的裁減,大批歌舞伎人離開宮廷、貴戚之家,流落民間。這些受過嚴格訓練、技藝高超的藝人走向民間,對民間舞蹈的發展和提高無疑起到了積極作用。宋承唐舞,宋代許多專業藝人在民間勾欄瓦舍作營業性演出,傳授和研習歌舞技藝,使宋代民間舞蹈的發展呈現出生氣勃勃的局面。

漢魏南北朝的舞蹈為隋唐樂舞的繁榮打下了基礎,隋代打開了唐代舞蹈高度發展的序幕,五代十國是將唐代舞蹈向宋代傳遞的承前啟後階段。唐代舞蹈不僅對宋代舞蹈,而且對宋元以來的戲曲藝術都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