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拼音]:neizhai

中國內債起於19世紀末,第一次內債是1894年的息借商款,後又發行昭信股票和愛國公債。由於中國當時缺乏發行資本主義內債的經濟基礎,這種內債事實上是一種變相的捐稅。中華民國成立後,北洋政府承襲清政府的財政遺產,財政大權又為海關總稅務司安格聯所掌握,加之軍閥連年混戰,政府財政完全靠借債維持。舉債的方式,有由政府正式發行的公債,有短期的國庫證券,有向各銀行銀號舉借的短期借款。據統計,自1912年至1926年,政府總共發行了二十七種內債,實發行額為六億元。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由於長期進行反共內戰和軍閥混戰,軍費開支龐大,借內債成了一項重要財政來源。國民政府與江浙財閥互相利用,大量發行各種公債。1927~1936年間,國民政府正式發行了二十六億元以上的內債,其間政府兩次宣告債信破產。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發行的內債有國幣、關金、英金、美金、谷、麥,等等,總計實發行內債有國幣一百四十七億五千萬元、關金九千九百萬單位、英金一千九百萬鎊、美金兩億元、谷四千萬市石、麥七十萬包又兩千三百萬市石、糧食一千二百萬市石。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為了進行全面內戰,除依靠大量美援外,又連續發行了幾次內債。總計發行內債有國幣三億元、糧食一千萬石、美金九億三千七百萬元、金圓券五億二千三百萬元、黃金兩百萬市兩。1949年前歷屆政府利用發行內債,對廣大人民進行剝削,使人民陷於貧困境地。

參考文章

以我國的國寶熊貓命名的“熊貓債券”是國內債券還是外國債券?理財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