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語

[拼音]:cunzaizhuyi

[英文]:existentialism

現代西方哲學主要流派之一。其根本特點是把孤立的個人的非理性意識活動當作最真實的存在,並作為其全部哲學的出發點,它自稱是一種以人為中心、尊重人的個性和自由的哲學。

概況

存在主義形成於 20世紀 20年代的德國。創始人為德國哲學家M.海德格爾和K.雅斯貝爾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存在主義傳到了法國並很快成了法國哲學中影響最大的流派之一。它在法國的主要代表有J.-P.薩特、M.梅洛-龐蒂、G.馬塞爾、A.加繆、S.de博伏瓦(1908~)等,其中薩特的聲望最大。存在主義在歐洲其他國家也有流傳。如西班牙的 J.O.加塞特(1883~1955)就以文學和新聞報道的形式,對存在主義作了較通俗的介紹。奧地利的O.F.波爾諾夫的一些著作,也被認為是存在主義哲學中的重要文獻。在義大利,N.阿巴尼亞諾(1901~)宣揚所謂“實證的存在主義”。俄國宗教哲學家Л.舍斯托夫(1866~1938)和Н.Α.別爾佳耶夫(1874~1948),對存在主義的發展也起了不小的作用。50年代以後,存在主義在美國逐漸風行。主要代表有J.D.懷爾德、P.J.蒂利希、W.巴雷特(1913~)等人。

存在主義不是一個統一的哲學流派,它的各個代表者的哲學觀點往往有不少差異。雅斯貝爾斯、馬塞爾、蒂利希等人公開把自己的理論與宗教神學融合起來,宣揚所謂有神論的存在主義。海德格爾、薩特等人的理論則被稱為無神論的存在主義。薩特把“存在先於本質”這個命題當作存在主義的理論核心。海德格爾對此表示異議。他和雅斯貝爾斯等德國存在主義者甚至不接受薩特等人所用的“存在主義”這個名稱,而寧肯稱其哲學為“存在哲學”。但是,這些存在主義的代表人物,在以下幾點上是一致的:

(1)他們都反對以往一切從認識論角度研究世界的哲學,特別是②唯物主義和傳統的理性主義哲學;

(2)都把孤立的、非理性的個人存在,當作全部哲學的基礎和出發點;

(3)都把外部世界看作偶然的、沒有確定性的、無意義的、荒誕的、與個人相敵對和疏遠的世界。

思想淵源

存在主義有著深遠的思想淵源。有的存在主義者把他們的思想一直追溯到古代希伯來文化和希臘文化。蘇格拉底的“自知其無知”、柏拉圖摒棄現實世界而窮究不死的靈魂,被認為是對存在主義追問個人內心世界的啟示。在基督教神學家,特別是A.奧古斯丁關於信仰高於理性的學說中,存在主義者也找到了自己的思想成分。在近代,R.笛卡爾“我思故我在”的命題,被改造為“我在故我思”而為存在主義者所利用。法國物理學家和數學家B.巴斯加爾(1623~1662)思想中的非理性主義和神祕主義因素,被存在主義者當作自己重要的思想來源,並由此被認為是存在主義的重要思想先驅。在德國古典哲學中,I.康德關於實踐理性高於理論理性的思想、F.W.J.謝林的非理性主義和神祕主義觀點均受到存在主義者的稱讚。西方哲學中的反理性主義思潮,對於存在主義的形成,產生了更為直接的影響。S.克爾凱郭爾強調與他人、社會以及整個外部世界割裂和對立起來的個人存在,並把個人的真正存在歸結為個人處於一種特殊心理狀態下的存在,這種心理表現為在非理性的意識活動中,由於厭煩、憂鬱和絕望而體驗到的陰暗和恐怖感。這些正是存在主義者所發揮和宣揚的思想,克爾凱郭爾因此被存在主義者公認為他們的主要先驅。A.叔本華的反理性主義和悲觀主義、F.W.尼采的虛無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W.狄爾泰和H.柏格森等人的哲學,都是存在主義的重要理論來源。有些存在主義者還援引俄國作家Ф.M.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的某些理論觀點。E.胡塞爾提出的現象學方法是存在主義者用來建立理論的主要方法,他們對這種方法作了非理性主義的改造。

本體論

存在主義者對探究世界基礎和本質的傳統哲學,無論是唯物主義的還是唯心主義的,都一概採取否定態度。但他們並不同意實證主義等企圖取消本體論,而把哲學歸結為純粹的認識論、方法論的立場。他們強調本體論、世界觀問題在哲學中具有首要意義,海德格爾就將他的哲學稱為“基本本體論”,薩特稱他的哲學為“現象學本體論”。他們認為,傳統哲學的錯誤不在於研究本體論問題,而在於其研究方向不對。他們改變了研究方向。海德格爾認為,傳統哲學的本體論是在沒有弄清楚存在本身的含義或者說存在究竟是怎樣“在”以前,就回答它們是什麼,以存在者是什麼的問題代替了什麼是“在”的問題。他指出,傳統哲學所說的存在究竟是否“在”,其實也是尚未確定的,因而這樣的本體論是沒有根基的。在他看來,在研究存在究竟是什麼以前,先要研究存在究竟怎樣“在”,而且只有“在”才是一切存在者存在的基礎和根源。因此,他認為要克服以往本體論的錯誤,關鍵就在於從對“存在者”的研究轉向對“在”的研究。他的基本本體論正是一種追問“在”的問題的本體論。他進而指出,首先應當追問人的存在,因為只有人才能領悟到自己的“在”。他把這種領悟到自己“在”的人的存在叫做“存在”,而把個人對“在”的領悟本身或各種特定的對 “在” 的領悟方式,叫做“此在”。他認為,正是這種對 “在” 的領悟即“此在”,成了通向一切其他存在的門戶。海德格爾還強調不能借助感覺、思維等認識形式,揭示或澄明“此在”的“在”。他認為個人只有處於煩、畏、死等心理狀態下才能體驗到本真的“在”。因此,在海德格爾那裡,煩、畏、死是“此在”的在“此”的本真狀態。

其他存在主義者對本體論的具體論述與海德格爾不盡相同,但他們都肯定本體論的根本任務不是論述外部世界或者精神的存在,而是描述人的本質的存在、即個人的非理性的意識活動的存在。在雅斯貝爾斯的“生存哲學”中,這種非理性的意識活動叫做“生存”,而在薩特的“現象學本體論”中則叫做“主觀性”。其含義與海德格爾的“此在”大體一致,它們也只有在人處於孤寂、煩惱、畏懼、絕望以至面臨死亡的狀態才能被體驗到。

存在主義者宣稱,他們的本體論不假定任何前提,只是對人的本質存在的一種揭示和澄明,從而避免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片面性。其實,他們是把個人非理性心理活動的存在當作其前提,而且並未越出個人中心論的範圍。因此,儘管他們自稱其本體論是一種抬高人的地位的人道主義理論,實際上卻是一種使人脫離客觀實在的主觀唯心主義和非理性主義的理論。

認識論

存在主義者認為自笛卡爾、J.洛克以來從認識論出發談論哲學的觀點,必然導致“二元論”,並把人物件化,掩蓋了人的真正存在。他們則強調本體論的優先地位,要求不把人當作物件。但他們並未拋棄認識論問題,而是採用了非理性主義的解決方式。他們強調人是被拋到這個世界上來的,是被遺棄的、孤獨無援的,人根本不能認識世界,也不能認識自己。他們認為,人們憑藉感性和理性獲得的知識是虛幻的,而且人們越是依靠理性和科學,就越會使自己受其擺佈,從而使自己“異化”。他們否定理性和科學具有客觀實在的意義,認為為了達到真正的實在,只有依靠非理性的直覺,即通過煩惱、孤寂、絕望等非理性的心理意識直接體驗自己的存在。儘管有的存在主義者也談論科學真理,但卻認為科學真理依賴於哲學真理,而後者只能依靠非理性的途徑才能達到。他們宣稱,在社會生活、科學、哲學和藝術領域中,非理性都將戰勝理性,認為我們的時代是非理性的時代。

倫理學

存在主義者認為倫理學與本體論是統一的,倫理學即具有本體論意義。二者均以個人的非理性的存在為出發點,均被稱為“人道主義”。就個人存在作為“真正的”存在、一切存在的基礎和出發點來說,它屬於本體論;就個人存在作為道德評價的基礎和出發點來說,它屬於倫理學。薩特認為,本體論既不能提出任何道德規範,也不能提出任何道德律令,它所研究的只是單個的、孤立的人的存在,只是“一種可以對處在境遇中的人的實在負起責任的倫理學”。存在主義認為,當前探討人的問題,特別是人的尊嚴、人的價值問題,具有頭等重要意義。因此,在道德領域拯救人的自由和人的個性,防止人“趨向無個性”,就成為其首要的任務。

存在主義倫理學的核心範疇是自由。存在主義者認為,自由不是人的某種特殊屬性,而是人的本質。自由等於人的真正存在,它既不服從上帝或任何絕對權威,也不受任何自然或社會規律的約束。因此,存在主義者既反對宿命論,又反對決定論。他們認為,自由與任何必然性、客觀規律性都根本不相容,誰肯定必然性、客觀規律性,誰就會使人失去自由,使人不成其為真正的人。他們承認在現實生活中人的思想和行動不能不受自然和社會環境的約束,但又認為這些只能限制人的具體的自由,而不能限制人的自由本身。後者指的是人的意向性活動、純粹意識活動,亦即人的自我創造、自由選擇的活動。存在主義者特別是薩特一再強調自由就是選擇的自由,它在任何境況下都存在,甚至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那就是選擇不選擇。薩特等人把這種自由選擇與道德責任聯絡起來,認為每一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責。然而又認為無論是選擇和責任,除了個人自己作出決定外不服從任何其他標準。道德價值是由個人每時每刻的選擇所創造的。真正的道德是隻以自己的“良心”為指導的內心道德。存在主義的倫理觀並沒有越出主觀唯心主義的範圍,而且還有強烈的個人主義傾向。因為它認為,個人自由不受他人和社會的任何約束,是敵視他人和社會的。

影響

存在主義是資本主義固有的各種矛盾和危機的產物。這些矛盾和危機對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的人們的自由、尊嚴、甚至存在本身都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對於那些沒有認識或拒絕認識這個社會客觀規律的資產階級、特別是廣大小資產階級群眾來說,這些矛盾和危機使他們對人生的意義和價值,對普遍的道德規範和準則失去信心,對個人的命運和前途感到憂慮,他們要求維護自己的自由和尊嚴,但又找不到出路。於是,陷入了煩惱、孤寂、絕望等悲觀頹廢的情緒之中,把他人、社會、外部世界、科學技術等等個人以外的一切都當作是壓抑自己的力量而採取不信任和敵視態度。存在主義的基本理論正好反映了他們的這種心理,因而在他們之中找到了市場,並對他們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存在主義之所以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德國產生和流行,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成為法國的時髦哲學以及後來在其他西方國家發生影響,正是出於這種社會原因。也正因為如此,存在主義超出了單純的哲學範圍,而波及到西方社會精神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文學藝術方面,影響尤為突出。從60年代後期起,存在主義在西方開始衰落。

存在主義的社會影響雖然基本上是消極的,但它提出要重視和研究人的本質、人的尊嚴、人的自由等等問題,促使人們去思考人生的意義以及現代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合理現象,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參考書目

Mary Warnok,Existentialism,London, UniversityPress,1970.

Emmanuel Levinas, Existence and Existents, TheHague,Martinus Vijhoff,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