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巴文

[拼音]:lidu

又名吏札、吏吐、吏道。朝鮮文創制前借用漢字的音和義標記朝鮮語的一種特殊的文字形式。相傳為新羅神文王(681~692)時期的鴻儒薛聰所創。實際上在薛聰之前已有不少早期吏讀碑文。薛聰的貢獻是把歷代吏讀文獻歸納整理,使這種文字形式更加系統和定型。高麗李朝時期,吏讀主要用於公私文書。吏讀的特點:實詞大致用漢語詞,這些詞進入句子時一般都按朝鮮語的語序,新增用漢字標記的表示語法意義的附加成分,這些附加成分朝鮮語稱為“吐”。以1395年刊行的《大明律直解》中的一條律文為例:“徒役年限內良中老疾是去等如前論之為乎事”(漢字:若在徒役年限內老疾,亦如之)。其中,“是”、“為”、“事”只借用漢字的義,分別按朝鮮語讀作 “i”、“h對”、“iL”,是訓讀。其他實詞按當時朝鮮語的漢字讀音。附於實詞後的“良中”表示時間的位格,“去等”表示假定的謂詞連線形,“乎”是謂詞限定形,都是“吐”。吏讀曾和漢文長期並用。朝鮮文創制後, 3種書面形式同時使用,一直延續到19世紀末。現存的吏讀文獻有碑文、《大明律直解》和一些文書契約等,是研究古代朝鮮語極為珍貴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