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

[拼音]:zaoxing yishu

[英文]:plastic arts

以一定物質材料和手段創造的可視靜態空間形象的藝術。一般包括建築、雕塑、繪畫、工藝美術、設計、書法、篆刻等種類。它通稱美術,是對美術在物質材料和手段上的把握。造型即創造形體,是美術的主要特徵。

造型藝術一詞源於德語bildende Kunst,德國文藝理論家G.E.萊辛最早使用這一概念。德語的bilden,原是模寫或作模擬像的意思。因而,bildende Kunst一詞曾經僅指繪畫和雕塑等再現客觀具體形象的藝術,以致今天也有時仍用於這種狹義的解釋。英語plasticart在狹義上僅指雕塑。中國在晉朝時,對美術的造型特徵有了理論概括,陸機說:“存形莫善於畫”(轉引自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南齊謝赫在《畫品》中所說的“應物象形”,就是指繪畫的造型。但是,中國是從20世紀初以來才廣泛使用造型藝術這一概念,還把書法、篆刻納入它的外延中,這一點與西方不同。

造型藝術的特徵,從與其相對的概念──音響藝術(主要指詩歌、音樂)的比較而出。它們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以顏色、石頭等可視的物質材料表現形象;後者以語音和樂音表現形象或情感。另外從它們的存在方式、展開方式、感知方式上看,造型藝術總是存在於一定的空間中,以靜止的形式反映動態過程,主要訴諸視覺;音響藝術則在時間中展開並完成,主要訴諸聽覺。所以,造型藝術又可稱為空間藝術、靜態藝術、視覺藝術;音響藝術則可稱為時間藝術、動態藝術、聽覺藝術。造型藝術的上述特徵都是由其使用的材料和表現手段所決定的,造型藝術一詞綜合了這些特徵,因此被認為最適當,實際上也最通用。

T.利普斯認為,造型藝術又可分為形象藝術、抽象的空間藝術。他也常將後者簡稱為空間藝術,比空間藝術的普通意義狹窄。形象藝術指再現自然或社會的具體形象和觀念形象化的繪畫、雕塑,屬於所謂再現藝術;抽象的空間藝術指以抽象的空間和體積構成的建築、工藝美術、設計。

對於再現的造型藝術,M.弗爾沃林又區分為再現自然的和再現觀念的兩種,由此分別稱為物體造型和觀念造型。根據這種理論,舊石器時代的造型藝術是物體造型;新石器時代以後,隨著抽象思維的發展,才形成觀念造型。以後,這兩種型別在造型藝術發展史中並存。

參考文章

造型藝術-漢時宮闕秦時關素材為什麼美術又叫造型藝術美術與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