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登馬

[拼音]:lindao

[英文]:forest road

為經營森林、採運木材而在林區修築的道路。是發展林區經濟,實現森林經營集約化、森林採運機械化的基本條件。

分類和分級

按道路結構分土道、碎石(或礫石)道、木軌道、冰雪道、索道、滑道、林區窄軌鐵路(簡稱森林鐵路、森鐵)、林區公路等。按運營期限和作業季節又可分為永久性道路和臨時性道路、常年作業道路和季節性作業道路。森林鐵路和林區公路屬於機械化常年作業道路,適用於森林蓄積量大的平原、丘陵和坡度不大的山地林區,是木材陸運道路的主要型別。其他道路型別屬於輔助型別。因此,林道、林道網通常專指森林鐵路和林區公路而言。

中國林區公路,按地區、年運量和性質的不同分級:

(1)甲類地區(指黑龍江、吉林兩省):其中,一級公路,年運量大於10萬噸;二級公路,年運量大於6萬噸,並通過兩個以上林場址;三級公路,年運量大於2萬噸,或小於2萬噸,並通過林場址;四級公路,年運量等於或小於 2萬噸。

(2)乙類地區(指甲類地區以外的地區):其中,一級公路,年運量大於5萬噸;二級公路,年運量2萬噸至5萬噸;三級公路,年運量小於2萬噸。便道是總長度在5公里以下的簡易運材道。

中國森林鐵路按重車方向的運輸量分3級:一級,年運輸量大於40萬噸,二級,在15~40萬噸之間,三級小於15萬噸。按選線分兩類:沿溪線在山腳下方佈設線路,一般佈設在森林資源多,地質、地形、水文等條件較好的一岸,便於集材(下坡集材)。但岔線多在低溼地帶,養護費工。在溝尾部分岔線展線延伸困難,不能深入伐區,因而集材距離大,常使山腰、山脊的一部分林木不能利用,這在林區窄軌鐵路尤為嚴重。山脊線或山腹線在山頂或山腰布設線路,可保持道路乾燥,節省養護費。如把自走式鋼架杆集材機置於道路上,可進行常年集材作業,節省集材道的修建費。

林道按所處位置及其作用又分幹線、支線和岔線。由這3者構成林道網。幹線在路網總長度中僅佔5~15%,但車輛每一週轉(運次)在幹線上的執行路程最長,約佔60~80%。因此幹線道路標準較高,以保證達到執行阻力小、速度快、耗能低、效率高的目的。岔線總長度在林道網中約佔55~80%,而車輛每一週轉在岔線上的運程僅佔2~10%,道路使用期限短,因此以運材為目的的岔線都修臨時性道路或可拆裝的(木板軌道、鋼筋混凝土板軌道)道路。支線是連線幹線和岔線的道路,約佔路網總長度的15~50%,車輛每一週轉在支線上的運程佔15~35%,道路標準介於幹、岔線之間。

構造

林道等級不同,容許車速也不同。對應不同等級林道的容許行車速度稱計算行車速度或設計速度。為適應不同計算行車速度,林道的構造各異。其主要指標有路基寬度和路面寬度、平曲線半徑和縱坡等。平曲線是道路在水平面內的曲線,其半徑與離心力成反比,與車速平方成正比,因此宜儘量採用較大半徑的平曲線,以提高道路的使用效能。若受地形限制,則為保證車輛行駛速度而常把曲線段路面外側加高,形成向曲線內側傾斜的單向斜坡,稱超高。超高值以道路橫向坡度表示,依曲線半徑和車速而定。縱坡是道路縱斷面的坡度。最大縱坡或限制坡度公路用%表示,鐵路用‰表示,分別代表100 米和1000米距離兩端的高度差。林區公路每一段坡道的最短坡長不應小於100米,受地形限制時不應小於80米;森林鐵路在任何情況下的最短坡長, I、Ⅱ級線不得小於100米,Ⅲ級線不得小於50米,以提高車輛行駛時的平順性。但也規定出最大容許坡長。超過最大容許坡長的地方,加設緩和坡段,以利安全行駛。一般坡度小,坡長可長些;否則宜短。中國不同等級林區公路的計算行車速度、路基、路面寬度、平曲線半徑和最大縱坡等指標以及縱坡大於4%時的坡長限制分別見表1和表2。

中國森林鐵路的設計速度、路基寬度、平曲線最小半徑和限制坡度等指標見表3。

此外,林道構造的質量也日益受到重視。歐洲國家現逐漸採用瀝青路面或瀝青混凝土路面。蘇聯和北美則開始採用鋼筋混凝土板軌面,並試驗採用鋼板路面、木板軌面及含矽混凝土板軌面等。林道的功能因此大為擴充套件,如可同時發展旅遊業等。

林道網

由林區公路、森林鐵路的幹線、支線和岔線構成。以單位面積內的林道總長度,即米/公頃表示其密度。林道網密度小,道路修建費也小,但運材距離長,作業困難。反之,運材距離縮短,但林道修建費和養護費增加,道路佔地面積也擴大。許多學者曾提出確定最佳林道網密度的各種理論,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國馬秋思理論。其特點是應用“損益分歧點理論”,使運材費和林道修建費的總和最少。每立方米木材的集材費與林道間距有正比關係,而每立方米木材所攤的林道修築費與林道間距成反比關係。這兩條曲線相交之點就是該兩項費用總和的最少點,這一點的林道間距使每立方米木材生產費最少,是最佳的林道間距。根據該最佳間距計算的林道網密度,稱為最佳林道網密度。但這個理論在坡度較陡時不適用;且只能說明林道的數量,不能解決林道網布局等。各國學者對此提出一些補充理論,統稱馬秋思系統林道網理論。

林道網密度是反映一個國家森林經營水平的重要標誌。聯邦德國、瑞士和奧地利等國,林道網密度為20~40米/公頃。中國的林道網密度較低,1986年為1.3米/公頃。但在東北、內蒙古等林區的伐區林道網密度較大,為7~12米/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