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

[拼音]:yi'an

[英文]:case record

中醫診治疾病過程的記錄,後發展為中醫著作的一種型別。西漢醫家淳于意(即倉公)的“診籍”是現知最早的醫案。《史記》轉載了其中的25位患者的姓名、裡籍、職業、病證,以及有關的診斷、處方用藥和轉歸。此後唐代孫思邈的《千金要方》等許多醫方書中常夾帶記載治療案例。醫案便於總結臨床經驗,啟迪思路,所謂“醫之有案,如弈者之譜,可按而復也”(清代俞震《古今醫案按》)。因此,將醫案彙集成書,就成了中醫文獻中頗有特色的一類著作。現一般認為宋代許叔微《傷寒九十論》為現存最早的醫案專著。明清以後,醫案著作越來越多。

按作者來分,醫案有獨家醫案和諸家醫案合編兩大類。獨家醫案著名的有明代汪機《石山醫案》,明末清初喻嘉言《寓意草》,清代葉天士《臨證醫案指南》、吳鞠通《吳鞠通醫案》,近現代的《丁甘仁醫案》和《蒲輔周醫案》等。匯萃諸家醫案的代表作則有明代江瓘《名醫類案》,清代魏之琇《續名醫類案》、柳寶詒《柳選四家醫案》、俞震《古今醫案按》之類。此外,還有按時代編集之醫案,如《宋元明清名醫類案》(徐衡之等)、《清代名醫醫案菁華》(秦伯未)、民國間《全國名醫驗案類編》(何廉臣)、《現代名中醫類案選》(餘瀛鰲等)。

中醫醫案的寫法不一,或繁或簡,風格各異。好的醫案應該融合理、法、方、藥於一體,反映辨證論治全過程。醫案要求記錄患者的病史、症狀、脈象、舌象等,探求疾病發生的內在機理,並據此立法、處方、用藥。醫案雖不求有症必記,但須突出有辨證意義的主症。有些古代醫案每例僅寥寥數語,但卻能畫龍點睛,如實反映治療過程和思路,如清代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也有些醫案系追憶而成,並加評述,其特點是能展示整個治療過程中的關鍵部分和治療心得,如喻嘉言《寓意草》。此型別的醫案又兼有醫話(醫學隨筆)的性質。近現代中醫醫案逐步汲取西醫病歷的長處,日趨規範化,但仍保持理、法、方、藥齊備的特色,發揮著及時總結交流現代中醫臨證經驗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章

醫案中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