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行政法有關的論文

與行政法有關的論文

  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下面我們來看看與行政法有關的論文,歡迎閱讀借鑑。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探討

  摘要:眾所周知,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的作用是判斷是否違法憲法,所以它又可以叫做“公法領域範圍內的軟化劑”。比例原則來源於德國行政法,亦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則,在現代行政法中也是佔據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作用。由此可見,我們應該掌握瞭解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的主要內容,明白比例原則的主要功能,以及在行政法中運用比例原則的重要性。

  關鍵詞:行政法;比例原則;分析

  一、引言

  比例原則最先來源於十九世紀的德國,之後因為其自身的功能而被眾多國家(地區)不斷借鑑並實行,我國臺灣地區也有借鑑,但是我國行政法對於比例原則的定義始終比較模糊。比例原則是行政法的一個重要原則,是由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以及狹義原則共同構成的。今天,本文就來對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做一個簡單分析,首先分析一下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的主要內容,再分析一下比例原則受到眾多國家歡迎的原因,最後再來分析一下比例原則在我國適用的必要性,明白比例原則對於我國行政法的建設道路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作用。

  二、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的主要內容

  (一)比例原則的定義以及適用範圍

  我們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通常的定義是需要滿足憲法後,結合多方面的因素(使用方式的合理有效程度、是否對公民的權益有較大的侵害以及利益方面)進行考慮後來實行的一項原則。比例原則又可以叫做“公法領域範圍內的軟化劑”,是因為它在公法領域範圍內中可以進行運用,刑法中的一個叫做“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就是結合了比例原則來形成的。然而目前我國的行政法中還沒有明確運用比例原則,對於比例原則的定義較為模糊。(二)比例原則的主要內容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是國家的權威部門在運用職權展開工作的時候,控制部門在實行行政任務時選擇科學合理的手段來減小對公民權益的侵害。比例原則是行政法的一個重要原則,是由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以及狹義原則共同構成的[1]。

  1.適當性原則———目的取向

  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原則是指相應的行政部門在使用方式前應該考慮到這些手段方式能否完成行政預期目標,如果行政部門完成了行政預期目標,則稱為遵循適當性原則,反之,則稱為違反了適當性原則。不過,在開展行政任務的時候,我們應該明確這次行政的目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行政預期目標是否清晰以及使用的手段方式是否有效[2]。

  2.狹義比例原則———價值取向

  比例原則中的狹義原則還可以叫做均衡原則,這個原則是指相應的行政機關在選擇達到行政預期目標時的一些手段方式的時候一定要考慮是否對公民的權益有所侵害,並且要控制在行政預期目標的範圍內。這兩個方面需要互相均衡,一方過於傾斜都是錯誤的。

  3.必要性原則———法律後果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是指的行政機關在完成行政預期目標的時候選擇的手段方式是否是對公民權益傷害最小的。換句話說也就是,行政機關在面臨多個手段方式的時候,需要結合考慮對公民權益傷害最小來選擇達到行政預期目標的手段方式。

  三、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的科學合理性以及功能

  顯而易見的是,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在多個國家得到了借鑑和運用,肯定是因為比例原則自身具備科學合理的功能。我們都知道,比例原則首先來源於十九世紀的德國,之後透過不斷實踐後得到廣泛運用,透過查詢相應的資料可以瞭解,在《德國行政法》、《普魯士警察行政法》等眾多文獻中都有所運用。那麼,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的科學合理功能有哪些呢?透過資料的收集與實踐表明,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能夠體現法律法規的公平正義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能夠體現法律法規的'公平正義,這也就是說比例原則促使行政機關的行政目標、使用的手段方式等等都是比較正義公平的,促使公共利益與公民的個人權益兩者之間相互融洽,比例恰當[3]。

  (二)能夠體現公共利益與行政的有效結合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能夠體現公共利益與行政的有效結合,也就是說在法律實行的過程中運用了比例原則可以在確保公共利益的基礎下,對公民個人的權益也有一定程度的保障。

  (三)能夠體現程式和效率有一種動態平衡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能夠體現程式和效率兩者之間有一種動態平衡,也就是說比例原則會促使行政機關在展開工作的時候結合多個方面的因素進行考慮,不會盲目開展工作。

  (四)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的主要功能

  比例原則得到眾多國家的追捧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比例原則自身還具備一些功能,透過實踐證明,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具備有公平正義功能、規制自由裁量權的功能、秩序功能以及保護公民個人權益以及公共利益的功能。

  四、比例原則的適用必要性以及比例原則在我國的主要應用

  (一)比例原則的適用必要性

  顯而易見的是,每個國家自身的國情是不同的,但是在行政法的角度來看,很多方面都是大同小異的,沒有特別大的區別。比例原則最早來源於十九世紀的德國,後面透過不斷的實踐,除了德國、葡萄牙、西班牙以及中國臺灣等地方都借鑑應用了比例原則在行政法中,由此可見,比例原則的適用是至關重要的[4]。

  (二)比例原則

  在我國的主要應用眾所周知,比例原則自身是科學合理性的,也具備著幾個主要功能,受到了眾多國家的認可和執行。我國雖然對比例原則沒有明確的定位以及運用,但是透過觀察瞭解,我國的行政立法以及行政執法中都有運用到比例原則。

  1.我國行政立法中的比例原則應用

  雖然我國對於比例原則沒有明確的定位以及應用,但是透過觀察發現,其實我國行政立法中的一些法律文獻中有比例原則的應用。在《行政複議法》以及《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文獻中都有所應用。

  2.我國行政執法中的比例原則應用

  其實我國行政執法中應用比例原則的範圍就比行政立法大許多了,眾所周知,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在開展工作的時候都具備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權。這其實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促使執法人員更好開展工作,另一方面,對自由裁量權進行濫用會造成嚴重後果。而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有一個功能就是規制自由裁量權。由此可見,在我國的行政法中應用比例原則是至關重要的,但是目前我國對於比例原則的運用力度還是比較小的,這些問題我們應該重視起來,從而尋找到相應的解決措施。

  五、結語

  綜上所述,來源於十九世紀德國的比例原則,由於自身科學合理的功能透過眾多國家的不斷實踐後得到了認可和使用。我們應該明白國家的權威部門在運用職權展開工作的時候,控制部門在實行行政任務時選擇科學合理的手段來減小對公民權益的侵害就是比例原則。然後需要掌握比例原則的科學合理性以及其的幾個主要功能。最後瞭解認識到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在我國適用是非常有必要的以及是怎樣應用的。

  [參考文獻]

  [1]湛中樂.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及其司法運用———匯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訴哈爾濱市規劃局案的法律分析[J].行政法學研究,2003(1):69-76.

  [2]張熙笛.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研究[J].法制博覽,2017(2):278.

  [3]王書成.中國行政法合理性原則質疑[J].行政法學研究,2006(2):106-112.

  [4]寧華.關於行政法的比例原則及司法實踐初探[J].法制與社會,2015(30):7-8.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