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1

  為保護公司的計算機正常執行,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病毒防護

  第一條裝有軟碟機的計算機一律不得入網。

  第二條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路拷入軟體或文件。

  第三條對於尚未聯網的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計算機室負責。

  第四條任何計算機需安裝軟體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計算機室負責安裝。

  第五條所有計算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第六條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第七條u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第八條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並關機。

  第九條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計算機。

  第十條由計算機室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部管轄範圍內所有計算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第十一條由計算機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計算機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十二條由各專業負責人和計算機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測記錄。

  第十三條由計算機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硬體保護及保養

  第十四條除計算機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計算機或相關的計算機裝置。

  第十五條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計算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第十六條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第十七條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計算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第十八條要求各專業負責人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計算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第十九條所有帶鎖的計算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第二十條對於關鍵的計算機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所轄計算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第二十二條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計算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第三章獎懲辦法

  第二十三條將計算機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並將嚴格實行。

  (1)凡是發現以下情況,計算機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①計算機感染病毒。

  ②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③計算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④離開計算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⑤擅自使用他人計算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⑥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計算機及相關外設。

  (2)凡發現由於以下情況,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①違章作業。

  ②保管不當。

  ③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3)計算機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2

  機房是支援資訊系統正常執行的重要場所。為保證機房裝置與資訊的安全,保障機房有良好的執行環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機房的管理由系統管理員負責,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進入。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對執行裝置及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二)機房管理員應認真履行各項機房監控職責,定期按照規定對機房內各類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報告、解決硬體系統出現的故障,保障系統的正常執行。

  (三)交換機、伺服器、路由器、電腦及通訊裝置是網路的關鍵裝置,由專人管理,系統管理員的操作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統設定。不得更換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內部線路的佈局圖,給每個交換機埠編上號碼,以便操作和維護,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改變網路介面。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資料資料和軟體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複製、下載和外借;處理秘密事務時,不得接待參觀人員或靠近觀看;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碟等)。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機房內的各類裝置、資料及物品。

  (六)加強資料安全及成果保護,中心機房要對各類重要檔案、文字材料、報表資料、聲像資料及時備份,並按月收集整理全域性形成的電子檔案,並刻錄成光碟,一式3張編號歸檔。

  (七)建立機房登記制度,對本地區域網、網際網路的執行建立檔案,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必須詳細登記。

  (八)網管人員統一管理計算機及相關裝置,完整儲存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驅動程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檔案。

  (九)機房內應保持整潔,嚴禁吸菸、聊天、會客;不準在計算機及工作臺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蝕、強磁性等可能危及裝置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靜電、防火、防潮、防塵、防熱。注意機房內溫度、溼度、電壓等引數,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十)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機房裝置。對各種裝置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3

  為加強組織企事業單位計算機安全管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執行,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保證工作正常實施,確保涉密資訊保安,一般需要指定專人負責機房管理,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參考如下:

  1、計算機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愛護機器,瞭解並熟悉機器效能,及時檢查或清潔計算機及相關外設。

  2、掌握工作軟體、辦公軟體和網路使用的一般知識。

  3、無特殊工作要求,各項工作須在內網進行。儲存在儲存介質(優盤、光碟、硬碟、行動硬碟)上的工作內容管理、銷燬要符合保密要求,嚴防外洩。

  4、不得在外網或網際網路、內網上處理涉密資訊,涉密資訊只能在單獨的計算機上操作。

  5、涉及到計算機使用者名稱、口令密碼、硬體加密的要注意保密,嚴禁外洩,密碼設定要合理。

  6、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計算機不得接入內網,不得操作、儲存機密檔案、工作秘密檔案。

  7、非本局計算機不得接入內網。

  8、遵守國家頒佈的有關網際網路使用的管理規定,嚴禁登陸非法網站;嚴禁在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炒股等,違者按違紀處理。

  9、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計算機安全教育,增強全域性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覺性。計算機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查,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本科室的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執行,並及時消除。確保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準時開機,登陸本局內部辦公視窗,檢視通知、任務、公文等資訊,下班後準時切斷電源。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4

  1、對本單位的主要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資源配置、技術人員構成進行登記,並根據需要報同級保衛部門。

  2、檢查、監督、實施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工作操作細則。

  3、負責檢查、督促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體系的建設。

  4、定期組織對計算機資訊系統進行安全檢查,並定期上報計算機安全情況。

  5、瞭解掌握行業動態和技術發展方向,督促本單位改進和完善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工作。

  6、對違反安全保密制度的事件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採取補救措施,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5

  1、計算機室是學校進行計算機教學、輔助教學和教學管理的精密、先進的教學設施。

  2、凡使用裝置的人員,必須經過微機操作規則的培訓並經教導處考查合格,方有資格上機使用。

  3、學生上機需在學校統一安排的時間,排隊進入微機室,對號入座,不許隨意亂動裝置,嚴格遵守課堂紀律。

  4、上機者必須愛護室內裝置和財產,不得違規操作或故意破壞。

  5、上機者必須注意用電安全,不可亂動插頭,插座,不得隨便搬動鍵盤、顯示器等裝置。

  6、上機者要隨時察看機器是否正常,如有問題及時報告指導教師加以解決。

  7、禁止非專業維護人員亂動線路,以保證整個系統的安全。

  8、嚴禁將室外軟盤、光碟、優盤帶入機房使用。

  9、嚴禁吸菸、吐痰和亂扔雜物,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10、學生上網,是為了獲取網上資源。學生瀏覽因特網要在教師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不準瀏覽因特網上的不健康網頁、遊戲和聊天。

  11、上機者在上機結束後,必須認真填寫執行情況報告單,經管理人員檢查後方可離開。

  12、凡違規操作造成裝置損壞的,必須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室內財產、裝置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按原價的2-5倍進行賠償。

  13、計算機室內各種裝置一律登記造冊,學校備案。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學校。屬於過失行為造成損失的,要按學校有關制度追究責任。

  14、校外人員非經校領導特別批准,不得進入計算機教室和使用裝置。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6

  1、計算機室內設有管理員,管理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

  2、未經管理員許可不得進入微機室,師生要遵守微機室的一切規章制度,保護其清潔。

  3、上計算機課前,教師應提前做好準備,在正常狀態下才能開機,老師在課後應填好使用記錄。

  4、操作中,若機器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教師和管理員處理,學生一律不得自行處理,凡不按教師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損壞的機器,應按違章操作賠償。

  5、計算機室的所有裝置屬於學校的固定資產,各類機型的所有附屬裝置和資料應建立明細帳。

  8、不準利用計算機做與教學無關的事,防止病毒感染。

  9、計算機管理員對每臺機器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使機器及裝置保持完好。

  10、計算機室內所有裝置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借出給他人使用。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的管理,確保網路安全穩定的執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資訊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局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路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資訊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裝置)及網路裝置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體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一條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體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範使用計算機裝置。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裝置損壞,將視情節處理。

  第三條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區域網,發現不能進入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定引數。

  第四條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裝置或網路終端介面,應向局資訊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防毒軟體和網路防火牆,應確保防火牆處於啟用狀態。防病毒軟體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防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執行。工作人員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並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體裝置。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資訊中心經審批後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為保證業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碟等儲存裝置必須經病毒檢查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嚴格遵守資訊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碟或資料夾,設立的共享硬碟或資料夾使用完畢後應立即取消共享設定。

  第九條網路使用者密碼及共享許可權密碼嚴禁外洩。嚴禁擅自檢視、修改、複製其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式及內容。

  第十條不瀏覽和釋出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資訊,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網際網路許可權。嚴禁線上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遊戲。

  第十一條局資訊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裝置和儲存涉密資訊的軟體、磁碟、光碟及其他儲存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域的,須經批准後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儲存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儲存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裝置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檔案伺服器、共享伺服器、下載伺服器、FTP伺服器、WEB伺服器、E-MAIL伺服器、遊戲伺服器、媒體伺服器、網路磁碟、聊天伺服器等各種對外伺服器。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各類群發、搶佔網路頻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體;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執行緒下載檔案而造成網路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隨著資訊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資料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資料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型別的資料庫系統,因此對於資料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範。

  第十六條網路系統使用者,須做好自身使用者密碼和許可權的保密工作,新使用者系統啟用後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資料庫管理員不得將資料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資料庫一般使用者密碼洩漏或隨意修改其使用者許可權;不能向任何人洩露資料庫儲存的內容。

  第十八條若因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洩露造成資料庫資訊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洩密者承擔責任,情節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資料庫管理員隨時做好資料庫的備份,核心資料庫的進入必須設定准入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只有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匯出資料庫資訊;資料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資料庫資訊更改行為做好記錄,並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資料庫資訊,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務分管領導稽核、審批同意,並經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提供。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8

  本文涉及的電腦裝置,包括電腦室電腦裝置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在其它部門或單位的電腦裝置。

  (一)病毒防護

  1、要求

  (1)裝有軟碟機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路拷入軟體或文件;

  (3)對於尚未聯網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體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6)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並關機;

  (9)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2、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經理批准後實施;

  3、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測記錄;

  4、由電腦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硬體保護及保養

  1、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2)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4)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要求各專業負責人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於關鍵的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2、監管措施

  (1)各單位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獎懲辦法

  由於電腦裝置已逐步成為我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並將嚴格實行。

  從本文公佈之日起

  1、凡是發現: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2、凡發現由於:

  (1)違章作業;

  (2)保管不當;

  (3)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3、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9

  1、網路室應保持清潔衛生,經常打掃,做到無雜物、無灰塵,對裝置和附件工具以及軟盤等物資做好防潮、防變質等工作。

  2、計算機中所有軟體均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竊取、複製、轉讓或出售,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司保密規定,嚴防洩密事故發生。

  3、網路室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非工作室工作人員未經領導許可不行擅自進入,更不允許動用裝置。

  4、不得使用非計算機指定的軟盤,也不得在其它機上使用本計算機指定的備份軟盤,以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5、出現計算機故障時,如果專業經驗不足,不得強行處理。應聯絡銷售或生產商的系統工程師,以防止故障的擴大,避免更大損失。

  6、在輸入大量資料後,切記作好備份,防止丟失。若兩小時以上不使用計算機,應關機。

  7、未經許可不得更改系統配置,不得私自拆卸或裝接各種硬體設施。

  8、下班時應檢查裝置是否關機,關好門窗,關閉電源。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基本要求:

  1、裝有軟碟機的微機一律不得人網;

  2、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從網路複製軟體或文件;

  3、對於尚未聯網的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體時,須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6、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體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先退出系統再關機;

  9、任何人未經過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第二條 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部經理批准後實施;

  3、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門人員,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查記錄;

  4、由電腦部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硬體保護及保養

  第三條 基本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2、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4、各專業負責人必須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各專業負責人必須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於關鍵的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設施以保護電源。

  第四條 監管措施:

  1、各部門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獎懲措施

  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人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

  第五條

  凡是發現以下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追究責任: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並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並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第六條

  凡發現由於以下情況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違章作業;保管不當;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第七條

  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規定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附則

  第八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電腦裝置,包括電腦室電腦裝置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的在其他部門的電腦裝置。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保證機房內的裝置和資訊保安,有效的防止計算機病毒的產生、傳播,認真貫徹公安局計算機安全監察部門的各項要求特做如下規定:

  一、未經同意,嚴禁攜帶未經檢查的磁碟上機操作和互相拷備。

  二、操作人員離開現場時,要及時關閉計算機並鎖好軟盤。

  三、不得玩遊戲和使用與業務無關的軟體。

  四、嚴禁任何人制做及試驗病毒程式。

  五、發現帶有病毒的軟體及機器,要立即通知專職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六、未經微機室主任批准同意,任何人嚴禁將我院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和資料私下拷備。

  七、嚴禁將應用軟體的保密字和開機口令洩露給他人。

  八、禁止使用和複製盜版軟體。

  九、重要的軟體和資料要經常進行備份。

  十、新安裝軟體時,要先檢查是否帶有病毒,確定無毒後再進行安裝。

  十一、每次新裝、複製、更換系統中所有軟體時,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為加強銀行計算機安全管理,防範資訊系統的技術風險,保障銀行資訊系統安全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資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

  第三條 銀行計算機安全事件的報告必須做到快速及時、客觀真實,並實行歸口管理、分別報告的原則。

  第四條 人民銀行總行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銀行系統計算機安全事件的接報、彙總、通報和處置工作。

  第五條 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銀行系統計算機安全事件的報告、接報和處理工作。

  第六條 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外資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內計算機安全事件的報告、接報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 發生計算機犯罪案件的銀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人民銀行當地監管行保衛部門報告,並同時抄報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

  第八條 銀行計算機安全事件具體包括:

  (一)資訊系統軟硬體故障;

  (二)網路通訊系統故障;

  (三)供電系統故障;

  (四)系統感染計算機病毒;

  (五)資料處理中心遭水災、火災、雷擊;

  (六)銀行網路遭遇入侵或攻擊;

  (七)資訊系統敏感資料洩露;

  (八)資訊系統資料失竊;

  (九)銀行資料處理裝置失竊。

  第九條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計算機安全事件必須報告:

  (一)計算機資訊系統中斷或執行不正常超過4小時;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

  (三)嚴重威脅銀行資金安全;

  (四)因計算機安全事件造成銀行不能正常運營,且影響範圍超過一個縣級行政區域。

  第十條 計算機安全事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計算機安全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單位負責人和聯絡方式;

  (二)計算機安全事件的類別、涉及軟硬體系統的情況和事件發生的過程;

  (三)計算機安全事件造成的後果和影響範圍;

  (四)計算機安全事件發生的原因;

  (五)責任人或涉案人員;

  (六)計算機安全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十一條 銀行發生計算機安全事件後,按照逐級上報程式,由事件發生單位在事件發生12小時內向本系統上級單位報告,並同時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報告。事件發生單位沒有上級單位的,直接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接到銀行系統的計算機安全事件報告後,應當在12小時內報告至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接到報告的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應當在事件發生24小時內報告人民銀行總行計算機安全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報告銀行存在的計算機安全隱患。接到報告的人民銀行有關部門應當立即對報告進行初步評估,如有必要應立即組織對計算機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和處置。

  第十四條 計算機安全事件必須及時上報,報告內容應當要素齊全,客觀準確。銀行計算機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執行情況列為銀行計算機安全檢查內容。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13

  對於行政管理人員而言,應如何做好計算機安全管理工作如果不知道計算機安全管理工作從何著手,可以參考以下這則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本文涉及的電腦裝置,包括電腦室電腦裝置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在其它部門或單位的電腦裝置。

  (一)病毒防護

  1、要求

  (1)裝有軟碟機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路拷入軟體或文件;

  (3)對於尚未聯網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體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6)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並關機;

  (9)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2、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經理批准後實施;

  3、履行網路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測記錄;

  4、由電腦經理或人事管理者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硬體保護及保養

  1、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2)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4)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要求各專業負責人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於關鍵的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2、監管措施

  (1)各單位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獎懲辦法

  由於電腦裝置已逐步成為我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並將嚴格實行。

  從本文公佈之日起

  1、凡是發現: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2、凡發現由於:

  (1)違章作業;

  (2)保管不當;

  (3)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3、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14

  本文涉及的電腦裝置,包括電腦室電腦裝置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在其它部門或單位的電腦裝置。

  一)病毒防護

  要求

  裝有軟碟機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路拷入軟體或文件;

  對於尚未聯網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任何微機需安裝軟體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並關機;

  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監管措施

  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經理批准後實施;

  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測記錄;

  由電腦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硬體保護及保養

  要求

  除電腦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要求各專業負責人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對於關鍵的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監管措施

  各單位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獎懲辦法

  由於電腦裝置已逐步成為我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並將嚴格實行。

  從本文公佈之日起

  凡是發現:

  電腦感染病毒;

  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凡發現由於:

  違章作業;

  保管不當;

  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由於電腦已成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為了加強對公司總部、分公司、設計分部的所有電腦及配套裝置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電腦負責人應確保所使用的電腦及外用裝置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三、對關鍵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保護設施。

  四、公司指定專人使用的電腦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電腦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六、開啟電腦時應按步驟開機,首先接通顯示器電源,接通印表機等配套裝置電源,最後再接通主機電源。

  七、外來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後或下班時應按步驟退出系統或關機,首先按系統提示關掉主機,後關掉印表機等配套裝置電源,最後關掉顯示器電源不得非正常關機。

  九、當天工作完成後、下班前應將電腦及配套裝置的一切電源關掉。

  十、c盤作為系統盤不能存放任何個人文件。

  十一、電腦使用人不能刪除c盤的系統檔案和應用程式檔案,以及

  更改電腦的各種設定。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電腦光碟機播放各種vcd、cd光碟。

  十三、電腦需安裝程式軟體時必須由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許可後再安裝。

  十四、除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負責硬體維護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十五、公司電腦維護人員拆卸電腦硬體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十六、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十七、所有帶鎖的電腦,在維護工作完畢後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十八、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必須每兩週檢查一次所管轄的電腦及外設的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十九、公司總部、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電腦須指定專人負責管轄。

  二十、各部門所轄的電腦裝置(及後加裝置)必須有配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行政部備案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者離職時需按配置清單交接辦理離職手續。

  二十一、另需配置軟硬體的,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安裝。

  二十二、部門電腦主機箱上的封條必須保持完好,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私自開封。

  二十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人給予嚴重過失單處分罰款200元,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一)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軟體的(含遊戲軟體)

  (二)專人使用的電腦未使用密碼功能的。

  (三)關機未按程式關機而造成系統程式檔案損壞的。

  (四)下班後沒有關機,切斷電源的。

  (五)擅自使用個人專用電腦的。

  (六)在系統c盤儲存個人文件的。

  (七)隨便刪除系統c盤上的系統檔案和應用程式檔案而造成計算機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電腦設定,而造成電腦和網路不能使用的。

  (九)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配套裝置的。

  (十)月底前沒有將電腦的使用、現狀情況上報公司計算機維護員的。

  (十一)使用不當造成硬體損壞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公司並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如數賠償損失。

  (一)擅自開啟機箱拆卸硬體的。

  (二)保管不當造成硬體丟失的。

  (三)違章作業造成系統崩潰或硬體損壞的。

  (四)使用外來盤沒有查毒使電腦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統損壞的。

  二十五、公司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年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部門電腦負責人給予200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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