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

有關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書信了吧,書信是向親人、朋友、同志問候、談話、聯絡事宜的一種應用文書。你知道書信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 篇1

為了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避免給單位造成損失,本人自願向單位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1、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及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文明行車、安全第一”、“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側;

  2、積極參與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3、精心維護所駕駛的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查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4、因下列發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及單位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駛、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掉頭

  (3)、行進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輛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單位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將車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單位領導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承諾駕駛員:

  簽訂日期:二O一X年三月二十三日

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 篇2

為明確私人私人機動車輛、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的使用管理責任、義務、許可權,督促本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確保本職工作和本單位利益不受影響,我願向所在單位做出:

  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禁駕駛私家車上崗;

  二、嚴禁私車公用;

  三、嚴禁無牌無證駕駛摩托車;

  四、嚴禁酒後駕駛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

  五、嚴禁不配戴頭盔駕駛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

  六、嚴禁上井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

  七、嚴禁駕駛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腳踏車騎行橫穿公路,必須下車推行;

  八、嚴禁上下班途中、在崗期間(值班、加班、夜班)飲酒;

  九、嚴禁在基層單位的.食堂、宿舍飲酒;;

  責任明確如下:

  一、本單位有規定嚴禁私人機動車輛、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上井

  若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屬我個人行為,責任、損失由我本人自負,與所在單位無關;

  二、若車輛使用、管理不當而產生民事糾紛和經濟損失的,由我本人自行承擔;

  三、若停車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或其他損失,由我本人承擔相應的後果,與所在單位無關;

  四、若車輛使用、管理不當而產生民事糾紛和經濟損失的,由我本人自行承擔;

  五、若造成本人傷亡不符合工傷辦理條件的,保證本人和家人、親屬不到單位鬧事;

  六、若造成第三者傷亡受害的,保證受害人及其家屬不到單位鬧事;

  七、若發生交通事故,在事發後24小時內,主動將事故情況向單位領導或相關部門及時、如實、毫不隱瞞的報告。

  說明事項如下:

  一、此承諾書一年一簽,自本人登記私家車之日起必須同本人所在單位簽定。

  二、本承諾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至車輛所有權發生轉移之日止有效。

  三、現有車輛轉讓或新購車輛,本承諾書自動延續有效。

  四、本人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該承諾書自動失效。

  五、保證辦理完相關法定登記手續後2天內到勝興作業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或登出手續。

  六、本承諾書壹式肆份,本人、所在基層單位安全、勝興作業車輛管理部門、勝興作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等各儲存壹份,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作單位: 承諾人(簽字、手印):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防止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事故的發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本企業承諾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條 企業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二條 建立健全了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網路,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並在營業場所明示。

  第三條 對所有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做好臺帳記錄。對新進員工,先培訓教育,後上崗。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條 配備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設施、消防設施等均符合有關規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蝕劑、壓力容器等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和維修派專人負責。

  第五條 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種、各類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明示在相應的工位或裝置附近。定期對舉升裝置、校正裝置、烤漆房等易發生生產事故的設施裝置、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做好檢修記錄。

  第六條 落實專人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隱患自查自糾,主要負責人每月到作業現場檢查不少於1次。

  第七條 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等已符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各項要求,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明。

  第八條 建立健全了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認真落實維修前、維修中、修竣後的質量檢驗規定。對汽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檢驗合格後,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第九條 按許可證核定的許可專案承修機動車輛,不超範圍經營。不承修已

  報廢的機動車,不擅自改裝機動車。對維修配件實行入庫檢驗制度,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凡涉及汽車安全部件的維修,均加強檢驗或檢測。

  第十條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部門上報。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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