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就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今天小編為你整理了管理有限空間作業的制度範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範本篇一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保障人員安全,確保生產裝置正常執行和作業安全,特編制此制度。

  二、規章制度

  1、有限空間作業前要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要時要同時辦理其他作業證,作業人員須持有審批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和其他作業許可證後方准許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作業前一定要明確有限空間內的有害因素及其濃度。

  3、作業負責人要明確所有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職責,負責人及作業人員都要明確資訊溝通的工具、方式和內容。

  4、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公司內部作業許可證制度。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作業許可證管理。

  5、作業主管部門要編制安全作業方案,並根據作業方案在許可證上填寫簡要作業程式和內容,作業方案應作為許可證的附件;安全主管部門根據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在許可證上寫明危險有害因素。

  6、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監護工作。要針對作業環境的實際要求,配備足量、符合實際作業環境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且作業人員要佩戴好勞動用品後再進行作業,場外必須有監護人員監護及必要的施救工具。

  7、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不得違規操作,以免事故的發生。

  8、事故發生後,切忌盲目施救。發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後,監護人或事故發現者應當及時呼救,在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如穿戴防護服,戴上防毒面具或呼吸器以及其他一些防護措施後,方可入內施救。切忌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內,而導致事故傷亡人數的增加和事故的擴大。

  9、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技能。

  10、制定切實有效的事故應急預案,並不定期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予以記錄。

  三、注意事項

  1、參與有限空間作業的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規章制度及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對違反規定者按照公司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範本篇二

  一、總則

  ***一***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專案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管理內容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辦理程式如下: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專案的工程部負責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3、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後簽字認可。

  4、工程部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複查無誤,報專案經理審批後,方可進入作業。

  ***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2、切實做好有限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並對裝置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標誌牌。

  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採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後上鎖等措施,並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範圍內,分析合格後才允許進入裝置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9。5%以上。如在裝置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5、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有限空間作業出***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報經公司批准。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裝置內照明電壓應不大於36V。在潮溼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於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1、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2、有限空間作業可採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採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13、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採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並進行定時監測。

  14、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並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15、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並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裝置內作業審批手續。

  16、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裝置內部,確認裝置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後,方可封閉裝置孔。

  ***三***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四***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開啟裝置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裝置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裝置內通風;對於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裝置,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五***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六***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七***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後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裝置內部。

  ***八***在清理裝置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澱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十***作業完成後,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裝置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誤,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後,方可封閉人孔。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範本篇三

  1、目的:

  嚴格執行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保障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氣體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全廠範圍進入危險有害因素且受到限制、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裝置、設施及場所的作業。

  3、權責:

  3.1作業部門負責提出申請要求,填寫《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申請審批表》並落實好事前預防措施;

  3.2作業部門負責確定作業人員、作業時間段、作業種類、使用工具及需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3.3消防部負責檢測、分折及督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4、定義及分類:

  4.1有限空間危險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裝置、設施及場所的作業。

  4.2封閉、半封閉裝置:儲罐、反應塔、鍋爐、壓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車等。

  4.3地下有限空間:地下管道、地下室、暗溝、地坑、沼氣池及化糞池、下水道、池、地下電纜溝等。

  4.4地上有限空間:垃圾站、溫室、冷庫、煙道等。

  5、有限空間危險作業規範及安全防範措施:

  5.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是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先檢測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含量,將檢測結果記錄“作業申請審批表”內,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

  5.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其中氧氣含量:18%

  5.3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在氧氣濃度、可燃性氣體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5.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裝置,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12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5.5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採取必要通風措施,保持有限空間空氣流通良好;

  5.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並應在醒目處設定警示標誌;

  5.7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搶救器具,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必須設有專人現場監護;

  8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線的密閉裝置***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並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誌;

  5.9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前應履行申報手續,填寫“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安全審批表”***見附表,以下簡稱“作業申請審批表”***。逐項落實各項措施,經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負責人和安全部門負責人稽核、廠長批准後,方可進入作業;

  5.10作業***施工***完畢後,現場及時清理乾淨,安全監控員、操作人必須在表內簽名確認;

  5.11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6、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人員職責:

  6.1嚴格按照“作業申請審批表”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6.2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3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7、作業監護人的職責:

  7.1監護人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7.2監護人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7.3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訊號。在出***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絡,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並立即採取救護措施。

  7.4監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裝置、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7.5監護人應攜帶“安全審批表”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8、禁止以下作業:

  8.1無辦理“安全審批表”的作業。

  8.2與“安全審批表”內容不符的作業。

  8.3無監護人員的作業。

  8.4超時作業。

  9.5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9、禁止以下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

  9.1在經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9.2有聾、啞、呆、傻等嚴重生理缺陷者。

  9.3患有深度近視、癲癇、高血壓、過敏性氣管炎、哮喘、心臟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9.4有外傷疤口尚未癒合者。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範本篇四

  1 目的

  為了規範中節能***保定***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有限空間的作業管理,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整,進一步對《有限空間管理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保定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及承包商均應遵守。

  3引用標準和關聯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塗裝作業安全規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GB12942-2006***

  3.1.2《化學品生產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範》***AQ3028-2008***

  3.1.3《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

  3.1.4《有限空間作業五條規定》

  3.1.5《關於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四〔2014〕7號*** 4 專業術語定義

  4.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氣體積聚和缺氧的裝置、設施和場所都叫有限空間。如公司的各種裝置內部***爐、罐、倉、池、槽車、管道、煙道等***和地下室、下水道、坑、井、池、閥門間、汙水處理設施等封閉、半封閉的設施及場所。

  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5 執行內容

  5.1 有限空間作業基本要求

  5.1.1 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1.2 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5.1.3 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定安全警示標示,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

  5.1.4 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

  5.1.5 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5.2 安全隔離

  5.2.1 有限空間與其他系統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裝置、系統應採取有效隔離措施。

  5.2.2 管道安全隔絕可採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措施進行隔絕,不能用水封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3 與有限空間相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孔、洞應進行嚴密地封堵。

  5.2.4 有限空間帶有攪拌器等用電裝置時,應在停機後切斷電源,上鎖並加掛警示牌。若設

  備的動力源不能控制,應將轉動部分與其他機器聯動裝置斷開。

  5.3 清洗或置換

  5.3.1 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有限空間盛裝***過***的物料的特性,對有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且保持足夠的通風量,將危險有害的氣體排出有限空間,同時降溫,直至達到安全作業環境。

  5.3.2 置換後的介質,如仍對環境和人員構成危害。應排放到廢水處理系統或專用的處置場所,經處理合格後,方可排放利用。

  5.4 通風

  應採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並使符合5.5 規定。

  5.4.1 開啟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進行自然通風。

  5.4.2 必要時,可採取強制通風。

  5.4.3 採用管道送風時,送風前應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

  5.4.4 禁止向有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

  5.5 監測

  5.5.1 作業前30 min 內,發電部應對有限空間進行氣體分析,分析合格後方可進入。具體標準如下:

  5.5.1.1 在常壓條件下,有限空間的空氣中含氧量應為19%-23% ,若空氣中含氧量低於19%,則加強監督、檢測。

  5.5.1.2 存在可燃、易燃、易爆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進行氣體監測。有限空間空氣中可燃性氣體濃度應低於可燃燒極限或爆炸極限下限的10%。對油箱、油罐的檢修,有限空間空氣中可燃性氣體濃度應低於可燃燒極限下限或爆炸極限下限的1%。

  5.5.2 生技部負責公司分析儀器的定期校驗檢定,保證其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5.5.3 取樣點應有代表性,容積較大的有限空間,應採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樣。

  5.5.4 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 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 min 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並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5.5.5分析人員深入或探入有限空間取樣時應採取5.6 中規定的防護措施。

  5.6 個體防護措施

  有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不能達到5.5的要求時,應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必要時作業人員應拴帶救生繩。

  5.6.2 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使用手機等非防爆通訊工具。

  5.6.3 在有酸鹼等腐蝕性介質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戴好防酸鹼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護品。

  5.*** 在產生噪聲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

  5.6.5 個人防護用品應由部門和使用人定期檢查,保證其效能有效。

  5.7 電氣裝置與照明安全

  5.7.1 嚴禁在有限空間內使用明火照明。

  5.7.2 有限空間照明電壓應不大於36伏,在金屬容器和潮溼環境下作業應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要求。

  5.7.3 在有易燃可燃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所有的電氣裝置、照明設施,應符合隔爆電器的規定,實現電氣整體防爆。

  5.7.4 應採用防爆型照明燈具,電壓應符合低壓電器的規定,照度應符合作業的要求。

  5.7.5 引入有限空間的照明線路必須懸吊架設固定,避開作業空間;照明燈具不許用電線懸吊,照明線路應無接頭。

  5.7.6 如接引臨時電源,應符合安規的相關要求。

  5.8 監護

  5.8.1 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外應設有專人監護。凡在容器、槽箱內進行作業時,應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要求。

  5.8.2 進入有限空間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絡訊號。

  5.8.3 在風險較大的有限空間作業,應增設監護人員,並隨時保持與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聯絡。

  5.8.4 監護人員不得脫離崗位,並應掌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人數和身份,對人員和工器具進行清點。

  5.9 其他要求

  5.9.1 作業前,部門應組織人員對有限空間進行危害辨識。並依據辨識結果,進行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5.9.2如有限空間作業,通過辨識風險較低,不會造成人身傷害,則作業時注意採取通風,監護等工作。

  5.9.3 如辨識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人身傷害,風險較高時,則必須編制作業安全技術措施,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

  5.9.4 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在有限空間外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5.9.5 有限空間出***應保持暢通。

  5.9.6 多工種、多層交叉作業應採取互相之間避免傷害的措施。

  5.9.4 作業人員不得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中不得拋擲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9.8 有限空間外應備有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應的應急用品。在風險較大的有限空間工作前,部門應組織進行事故演練,留有演練記錄。有限空間應有便於採取急救措施的通道和消防通道,通道較深的有限空間必須設定有效的聯絡方法

  5.9.9 嚴禁作業人員在有毒、窒息環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5.9.10 難度大、勞動強度大、時間長的有限空間作業應採取輪換作業。

  5.9.11 在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應搭設腳手架或安全平臺。

  5.9.12 在有限空間進行動火作業,應按公司《動火工作票管理標準實施細則》***CDHN-07-09***的規定執行。

  5.9.13 作業前後應清點作業人員和作業工器具,並填寫有限空間出入登記表。作業人員離開有限空間作業點時,應將作業工器具帶出。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嚴禁進入有限空間。

  5.9.14 作業結束後,由有限空間所在單位和作業單位共同檢查有限空間內外,確認無問題後方可封閉。

  5.9.15 如在容器內進行刷漆、襯漆作業時,作業人員應參照《塗裝作業安全規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GB12492***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

  5.9.16 對外來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承包商,專案負責人嚴格落實保定公司承包商安全監察實施細則的各項要求。

  5.10 安全教育

  5.10.1 公司及承包商建立作業人員定期體檢制度,嚴禁職業禁忌者及未成年人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5.10.2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教育培訓。

  5.10.3 作業前應公佈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對作業內容、危害等進行教育。

  5.10.4 對作業人員進行有關職業安全法規、標準和制度的教育。

  5.10.5 對緊急情況下的個人避險常識、窒息、中毒及其他傷害的急救知識以及檢查救援措施,進行教育。

  6 職責

  6.1 作業負責人的職責

  6.1.1 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

  6.1.2 在有限空間作業環境、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防護設施及用品達到安全要求後,可安排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6.1.3 在有限空間及其附近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停止作業。

  6.1.4 檢查、確認應急準備情況,核實內外聯絡及呼叫方法。

  6.1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5 對未經允許試圖進入或已經進入有限空間者進行勸阻或責令退出。

  6.2 監護人員的職責

  6.2.1 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負有監督和保護的職責。

  6.2.2 瞭解可能面臨的危害,對作業人員出現的異常行為能夠及時警覺並做出判斷。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交流,觀察作業人員的狀況。

  6.2.3 當發現異常時,立即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立即呼叫緊急救援。禁止盲目施救。

  6.2.4 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

  6.3 作業人員的職責

  6.3.1 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入有限空間實施作業任務。作業前應瞭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6.3.2 確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6.3.3 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品。

  6.3.4 應與監護人員進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雙向資訊交流。

  6.3.5 服從作業監護人的指揮,如發現作業監護人員不履行職責時,應停止作業並撤出有限空間。

  6.3.6 在作業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或感到不適或呼吸困難時,應立即向作業監護人發出訊號,迅速撤離現場。

  *** 部門審批人員的職責

  ***.1 到現場瞭解有限空間內外情況。

  ***.2 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5 生技部主任職責

  6.5.1 配置有限空間檢測的所需儀器,並組織人員對儀器進行檢定檢測,保證儀器的正常使用。

  6.5.2 負責組織對有限空間的危險辨識,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並對措施執行情況進行自查。

  6.5.3 負責按本制度的要求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

  6.6 生產技術部專業工程師職責

  6.6.1 負責本專業有限空間作業情況的檢查。

  6.6.2 依據作業現場情況,指導作業人員完善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6.7 制度負責人:由安健環部主任擔任。

  6.7.1負責收集制度執行中的資訊及反饋意見,不斷完善制度。

  6.7.2 負責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掌握本制度管控的總體狀況。

  6.8 制度執行監察人:由安環部安全監察人員擔任。

  6.8.1 負責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並反饋改進建議和意見。

  7 檢查與評價

  7.1 公司各生產部門每年對本制度的管控情況進行評價。

  7.2 公司安環部每年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8 反饋

  本制度由安健環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公司所有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及時向

  公司安環部反饋出現的問題。

  附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

  ***此表一式二份,第一聯審批部門保留,第二聯作業單位保留***

  注:該審批表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依據,不得塗改且要求審批部門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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