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申請上市要注意什麼問題

  公司上市工作主要是由證券商完成的。在上市工作過程中,證券商的作用不僅僅是如何將股票推銷出去,還應該負責協助公司轉換經營機制、重組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公司上市後規範化運作及在二級市場的操作等。那麼?

  外資企業申請上市注意問題:業務***資產***重組

  擬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發生的重大資產或股權變化對發行上市申請時間的影響如下:

  1.連續12個月內發生。按照規定累計50%或單次30%以上自變化之日起獨立執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後才能提出上市申請。累計80%或單次60%以上自變化之日起獨立執行二個完整會計年度後才能提出上市申請。

  2.發生變化導致實質控股股東變更、主營業務變更或累計2/3管理層發生變更。在這種情況下自變化之日起獨立執行24個月後才能提出上市申請。

  3.連續12個月內發生債務重組***如以資抵債、債務轉移等***的金額佔淨資產比例累計達50%或單次達30%以上。在這種情況下應參照資產或股權變化的原則處理。

  4.發生整體置換。在這種情況下需執行至少三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外資企業申請上市注意問題:獨立經營問題

  獨立經營應堅持業務、資產、人員、機構、財務“五分開”的原則。在檢查獨立經營時應檢查是否存在以下問題:

  1.“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2.訂單及生產技術受控於母公司***兩頭在外***

  3.採購及銷售價格是否由控股公司決定。

  4.未依法登記商標權或商標權為關聯企業所有。

  5.部分成本費用由***吸收而未反映於擬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中。

  外資企業申請上市注意問題:關聯交易問題

  關聯方應定義為:

  ***1***控股股東及對其有實質影響的法人或自然人;

  ***2***持股5%以上股東直接控制企業;

  ***3***控股股東所控制或參股的企業,以及合營企業或聯營企業;

  ***4***重要管理層及其關係親密的家庭成員、與所直接控制的企業:

  ***5***其他有實質影響的法人或自然人。

  在審計過程中應注意:

  1.50%以上營業收入和利潤來自關聯交易的,在沒有制定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的實施方案前,不得提出發行上市申請。2.單次RMB300萬元以上或交易金額佔淨資產0.5%以上的經常性關聯交易應經股東大會同意。

  3.無法避免的關聯交易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交易價格應不偏離市場價格。

  外資企業申請上市注意問題:同業競爭問題

  審計時應關注上市公司與第一大股東及其關聯股東、其控制的企業法人從事相同或相似的業務。擬發行上市公司在提出發行上市申請前,應通過以下方式***但不限於***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1.將競爭性業務集中於擬上市公司。

  2.競爭方將有關業務轉讓於無關聯第三方。

  3.擬發行上市公司放棄競爭性業務。

  4.競爭方出具非競爭承諾函。

  外資企業申請上市注意問題: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關注的土地使用權問題

  1.擬上市公司原則應以出讓方式取得。

  2.以租賃方式從主發起人或控股股東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的,應確定租賃期限和付費方式。

  3.股東投入劃撥地必須補繳出讓金。

  4.必須取得國土局的相關批文及權證。

  外資企業申請上市注意問題: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關注的稅務問題

  1.地方政府不合國家規範額外給予稅收優惠的處理。

  2.轉移計價問題。

  3.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

  4.其他違反稅務法規事項。

  外資企業申請上市注意問題: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關注的有關會計問題

  1.可能存在部分收入、成本、或費用沒有在中國境內的會計報表中反映。

  2.不同會計制度即改制前執行《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改制後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銜接問題。

  3.提取資產減值準備對前三年業績的影響。

  4.職工獎福基金及公益金的不同會計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