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節稅偷漏稅的區別

  總會有不法分子冒著身陷囹圄的風險做出一些冒犯國家法律的事情。就比如交稅,很多人總想著不交稅,從而獲得暴利。你知道偷稅、節稅、避稅的區別是什麼嗎?下面就讓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希望大家喜歡。

  解析偷稅與漏稅、節稅、避稅的區別:

  1、偷稅與漏稅的區別

  偷稅是行為人以偷逃國家稅款為目的的故意行為,而漏稅是納稅人並非故意未繳或少繳應納稅款,屬於無意識而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漏稅的原因一般有:

  ***1***納稅義務人不瞭解或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因粗心大意、工作草率而錯用稅率、漏報應納稅目、少計應稅數量、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

  ***2***稅務機關因特殊情況和稅務人員失職,沒有及時將稅種、稅率的調整變化通知到納稅義務人,致使計稅有誤,造成稅款漏徵。

  ***3***納稅義務人沒有詳細報告其經營狀況,而稅務人員也未按規定程式進行稽核,二者都沒有完全履行法定義務,雙方混合過錯造成漏稅。漏稅不是犯罪行為,對於漏稅,稅務機關可以在3年內追徵。

  2、偷稅與節稅的區別

  節稅與偷稅有天壤之別,節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在稅法和其他經濟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通過對其投資、經營、理財等活動的事先謀劃,以達到稅務負擔最低化目的的一種行為,節稅是行為人根據政府制定的法律設定方案進行擇優選擇,是合法行為。

  3、偷稅與避稅的區別

  所謂避稅,是指採用非違法手段減輕或者不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廣義的逃稅包括偷稅與避稅。偷稅與避稅雖然都是減少或者不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但二者之間有著本質的不同:避稅是在納稅義務發生前採取各種合乎法律規定的方法,有意減輕或者免除稅收負擔的行為,大多數情況下是符合立法意圖的,

  如利用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經濟特區投資,有些則是鑽稅法不夠完善的空子;偷稅是發生納稅義務後,採用非法的手段減少或者不履行納稅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偷稅都是國家法律所不允許的。對於鑽法律空子的避稅,只能通過不斷完善稅收法律的方法來防止;對於偷稅,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打擊是減少偷稅犯罪的重要手段。

  偷稅與漏稅、節稅、避稅的區別

  1、偷稅與漏稅的區別

  偷稅是行為人以偷逃國家稅款為目的的故意行為,而漏稅是納稅人並非故意未繳或少繳應納稅款,屬於無意識而發生的過失行為。

  造成漏稅的原因一般有:

  ***1***納稅義務人不瞭解或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因粗心大意、工作草率而錯用稅率、漏報應納稅目、少計應稅數量、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

  ***2***稅務機關因特殊情況和稅務人員失職,沒有及時將稅種、稅率的調整變化通知到納稅義務人,致使計稅有誤,造成稅款漏徵。

  ***3***納稅義務人沒有詳細報告其經營狀況,而稅務人員也未按規定程式進行稽核,二者都沒有完全履行法定義務,雙方混合過錯造成漏稅。

  漏稅不是犯罪行為,對於漏稅,稅務機關可以在3年內追徵。

  2、偷稅與節稅的區別

  節稅與偷稅有天壤之別,節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在稅法和其他經濟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通過對其投資、經營、理財等活動的事先謀劃,以達到稅務負擔最低化目的的一種行為,節稅是行為人根據政府制定的法律設定方案進行擇優選擇,是合法行為。

  3、偷稅與避稅的區別

  所謂避稅,是指採用非違法手段減輕或者不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廣義的逃稅包括偷稅與避稅。偷稅與避稅雖然都是減少或者不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但二者之間有著本質的不同:避稅是在納稅義務發生前採取各種合乎法律規定的方法,有意減輕或者免除稅收負擔的行為,大多數情況下是符合立法意圖的,如利用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經濟特區投資,有些則是鑽稅法不夠完善的空子;偷稅是發生納稅義務後,採用非法的手段減少或者不履行納稅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偷稅都是國家法律所不允許的。對於鑽法律空子的避稅,只能通過不斷完善稅收法律的方法來防止;對於偷稅,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打擊是減少偷稅犯罪的重要手段。

  偷稅:違法。只要是因為納稅人的原因少繳稅款,不論主觀客觀,一律視為偷稅!

  後果:A、經濟責任:補稅滯納金***相當於借了************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偷稅數額不滿1萬元或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不到10%,稅務機關追繳偷稅款、並處偷稅額5倍以下******

  B、行政責任: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

  C、刑事責任***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因為稅法規定許多行為視同應稅行為,比如以房換房沒有發生貨幣交易、房屋抵押,所以納稅人很容易在不經意間產生偷稅並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數額,而一旦達到此數額補稅為時已晚,司法程式已經啟動,稅務機關已無權過問,必須移交司法機關,否則稅務機關責任人將承擔責任。單位犯罪,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主管人員判處刑罰。市場份額領先的公司更應控制風險確保地位,防止對手的攻擊。此外,單位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如未代扣代繳,被查出後個人所得稅將由單位承擔。由於監管力量的不足,一部分人已偷稅卻不知,一部分人在搏弈***因為資產實名制、計算機聯網、打擊力度、納稅意識是前提***,但名人、高收入者已成為稅務局重點監管物件,多人監督一人,並對其建立專門檔案。一些偷稅者辦理了移民,但未登出中國國籍,外國人在中國尚要納稅,汝能逃乎?君不見,索非亞羅蘭流亡美國數十年而不能返鄉!

  漏稅: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

  後果:補繳稅款***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無限期追徵***補稅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衝擊。不交滯納金、不******不會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

  意義:如果一年漏稅100萬,國債年利率3%,則相當於得到國家無息貸款100萬,一年後補稅還本,至少贏利3萬元。如果每年漏稅100萬,補稅100萬,"漏新補舊",則相當於得到一筆永久無息資金。

  避稅:不違法,但法律亦不鼓勵。利用法律漏洞零和搏弈,屬非專利技術,所以一般不出書,即使出書也是一些泛泛之談或過時案例,因為國家一旦掌握便出相應條文反避稅。更何況水平差的書偷稅明顯,嚴重誤導企業。

  節稅:法律鼓勵。按國家鼓勵政策行事,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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