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怎麼死的

  王洪文是四人幫主犯之一,曾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你知道他是怎麼死的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四人幫中的王洪文怎樣死的的解答,供大家閱讀!

  

  王洪文在秦城監獄服刑時,其妻崔根娣和女兒王亞萍經常去看望。1986年王洪文在體檢時發現有肝病,被送往醫院治療,實施保外就醫。1992年8月5日,《人民日報》刊登一則訊息:王洪文病逝,終年58歲。

  王洪文人物簡介

  王洪文,父親王國勝,母親王楊氏。王洪文是長子,下有三個弟弟,一個妹妹。二弟王洪武在西新鄉開源村當農民。三弟王洪雙,1958年參軍,1962年轉業到陝西省武功縣飛機修配廠工作,現已退休。四弟叫王洪全,在西新鄉百家屯當農民,1996年因肺結核去世。妹妹叫王桂蘭,在吉林市當家庭婦女。

  王洪文因家貧自幼給當地富裕人家放豬,只念過3個月的私塾。1951年4月由長春市郊區人民政府徵募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南渡鴨綠江編入中國人民志願軍第27軍第80師,曾任警衛員、通訊員,參加了抗美援朝戰爭。1951年,在部隊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隨部隊調防江蘇省無錫市。1956年復員後,在上海國棉十七廠擔任保衛科幹部。

  王洪文,男,1935年12月生,吉林長春人。四人幫主犯之一,曾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王洪文生於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鄉開源村一個貧農家庭。靠"造反"起家的王洪文,因毛澤東的賞識,成為繼林彪之後的第二個所謂"接班人"。從此,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在中央政治局內結成"四人幫",加緊了篡黨奪權的活動。

  1981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其為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判處被告人王洪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2年8月3日因肝病病死於獄中。

  王洪文婚事解密

  王洪文向妻子提出離婚

  王洪文從上海到北京擔任黨的副主席之後,曾向妻子提出過離婚。有人說,這是王洪文地位變了,看不起仍然還在工廠裡做工的妻子了。也許這是一個原因,但恐怕還有更重要的原因。

  真是奇怪,“四人幫”中從上海進京的3個人,竟然有兩個都曾提出過要與妻子離婚。也許王洪文早已預感到了這一天。

  1976年10月5日下午,他在讓祕書廖祖康將兒子帶回上海交給妻子崔根娣時就曾淒涼地說:“在我們老家有一句話,叫做‘寧跟要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何況我這頂烏紗帽說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到那時我不是做官,而是要坐牢。”接著王洪文又寫了一張條子交給廖祖康說:“你到管理處借500塊錢給根娣帶去,你告訴她,我離婚也是為了她好。”

  她當時對轉達王洪文之意的廖祖康說:“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給我,我會答應離婚。從今後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人走各人的路。”

  抓捕王洪文費了點勁

  抓捕王洪文的時候,卻不像抓江青那麼容易。1976年10月6日晚8時,中南海懷仁堂正廳。早已等候在此的華國鋒、葉劍英、汪東興平靜地坐在那裡。在此之前,汪東興將寫好的中共中央關於對“四人幫”進行隔離審查的決定交給了華國鋒。具體的抓捕,由汪東興負責組織實施。張春橋先到,很快就解決了。王洪文接著就到了。

  因為考慮到王洪文與張春橋、姚文元這兩個文人不一樣,他年輕,當過軍人,因此在他走到走廊的時候,行動小組的衛士就走上前去,立刻將他扭住。王洪文一下子沒有想到自己被捕了,就大聲地吼了起來:“你們幹什麼?我是來開會的!”衛士們仍然不肯放開他。王洪文急了,立刻奮力反抗。他一邊用腳去踢那些扭他的行動小組的衛士,一邊拼力將手掙脫,並向衛士們揮動起拳頭。行動小組的衛士們一擁而上,很快就將王洪文制伏。王洪文被扭著雙臂來到大廳裡。華國鋒站起來,向王洪文唸了中共中央的“決定”。

  還未等華國鋒唸完,王洪文掙脫開衛士的手,大吼一聲,如同一隻發怒的惡狼一樣,張開雙臂,向著不遠處的葉劍英撲去。站在一旁負責這項抓捕工作的汪東興伸手摸了一下腰上的手槍,接著又將手收了回去。因為雙方太近了,實在是不便於開槍。沒有唸完“決定”的華國鋒,眼前的一幕也使他有些驚詫了。葉劍英畢竟是久經風雨的老帥,顯得很鎮靜,坐在那裡一動不動。就在王洪文距離葉劍英只有1米左右的時候,幾名衛士衝了過去,用力將他撲倒,然後死死地摁住,並給他戴上了鋥亮的手銬。王洪文還想掙扎。行動小組的幾名衛士連揪帶架地將王洪文抬出大廳,然後拉進了早已停在外面的汽車裡。

  從一個既無安邦之策,又無治國之才的造反派頭頭,一躍而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之一的王洪文,從權力的巔峰上跌了下來。

  每年國慶節妻子都來監獄探望王洪文

  在審判“四人幫”之前,黨中央決定在這四條“腿”中先“斷”其一條,使其失去平衡。由於王洪文資歷最淺,又全是靠“”中造反起家,因此決定先“斷”王洪文這條“腿”。

  在經過預審時的反覆較量之後,王洪文在法庭上的態度明顯好於其他3個人。

  在對王洪文的最後一場法庭辯論時,公訴人發言結束,曾漢周審判長對王洪文宣佈:“被告人王洪文,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你可以行使辯護和最後陳述的權利。”

  接連不斷的法庭對質和辯論,已經將王洪文所犯罪行揭露得體無完膚,他這時稍微抬起頭來一眼坐在審判臺上的幾位法官,又將頭低了下去,然後說:“我沒有什麼值得辯論的。在這裡我只想說明一點,在法庭調查中,王秀珍在作證時,提到我曾經說過‘軍隊裡沒有我們的人’這樣的話,這話我不是這樣說的,也不是這樣的意思。我當時是說林彪控制軍隊那麼多年,許多部門和單位都被他的死黨把持著,沒有我們的人,別的我就不想多說了。”

  為了慎重,審判長曾漢周與審判員王戰平、曹理周相互交換了一下目光,再次向王洪文宣佈:“法庭辯論結束。王洪文,你還有最後陳述的權利。你有什麼要講的嗎?”

  王洪文最後說:“我只講幾句,我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在起訴書中所指控我的犯罪事實,以及大量證據,都是事實。這些在法庭調查過程中,我已經如實做了回答。就今天這個機會,我向法庭表個態。‘’運動中,我參與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反革命活動,成了這個集團的主要成員,犯下了嚴重的罪行。經過幾年來的反省和交代,特別是在公安預審和檢察院的調查過程中,使我逐步認識到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以及我個人在這個集團裡面所犯罪行的嚴重性,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在起訴書中以大量的事實,確鑿的證據,充分說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反革命罪行是極其嚴重的,給我們黨和國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真是罪行累累,罪惡滔天。我是這個集團裡的一個重要成員,我的罪行是大量的,嚴重的,同樣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特別是我犯下了參與誣陷周恩來、陳毅同志等中央一些領導人的嚴重罪行,犯下了鎮壓群眾的嚴重罪行,犯下了組織幫派武裝、煽動民兵武裝叛亂等嚴重罪行。我在這裡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認罪。我自己感到,由於陷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裡邊很深,罪行嚴重,完全轉變立場還要有個過程。但是我有決心改變立場,改造自己。我衷心地希望政府能給我一個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機會。我的陳述完了。”

  王洪文作了最後的陳述之後,審判長曾漢周宣佈:“帶被告人王洪文退庭,等候最後宣判。”

  經特別法庭所有審判員對罪犯逐一進行評議,然後逐一進行表決,特別法庭最後判處王洪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令王洪文沒有想到的是,當他被關入秦城監獄成為階下囚之後,每年國慶節這一天,他曾妄圖離掉的結髮妻子崔根娣,都要帶著他們的孩子從上海趕來探監,因為這一天是她與王洪文的結婚紀念日。這位平凡而善良的女工對找她談話的領導異常平靜地說:“王洪文犯了罪,你們怎麼判我不管,可是我不離婚。他還年輕,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

  王洪文在秦城監獄服刑時,其妻崔根娣和女兒王亞萍經常去看望。1986年王洪文在體檢時發現有肝病,被送往醫院治療,實施保外就醫。1992年8月5日,《人民日報》刊登一則訊息:王洪文病逝,終年5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