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小常識_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資料

  道路交通的持續發展,隨之而產生的交通安全形勢日趨嚴峻,為了減少道路交通安全缺乏帶來的傷害,提高一些交通安全小知識。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小常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道路交通安全小常識

  安全行車十五想:

  出車之前想一想,檢查車況要周詳; 馬達一響想一想,集中精力別亂想;

  起步之前想一想,觀察清楚再前往; 自行車前想一想,中速行駛莫著忙;

  要過道口想一想,莫闖紅燈勤瞭望; 遇到障礙想一想,提前處理別驚慌;

  轉彎之前想一想,需防左右有車輛; 會車之前想一想,先慢後停多禮讓;

  超車之前想一想,沒有把握別勉強; 倒車之前想一想,注意行人和路障;

  夜間行車想一想,儀表車燈亮不亮; 通過城鎮想一想,減速鳴號切莫望;

  雨霧天氣想一想,防滑要把車速降; 長途行車想一想,勞逸結合放心上;

  停車之前想一想,選擇地點要適當。

  1 、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自覺遵守交通秩序;

  2 、靠路邊行走,橫過道路走證馬線、’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

  3 、不闖紅燈、不亂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鬧玩耍,不越護欄、、不追車扒車、不拋物擊車;

  4 、排隊乘車、不向窗外亂扔東西,從右側下車,不乘坐帶病車、超載車和農用車;

  5 、騎車靠右,不逆行、不雙手離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並行;不突然猛拐;

  6 、遇交通違法行為及時糾正,遇交通事故主動報警;

  7、主動宣傳交通安全法規,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社會公益活動

  行車安全歌謠

  出車之前講安全,遵守法規保平安。 開車之前要檢查,細心觀察除隱患。

  車動之前先鳴笛,防止車輛出問題。 車速千萬不能快,十次事故九次快。

  中速行駛好處多,千萬不能開飛車。 轉彎之前要注意,謹慎駕駛不麻痺。

  減速鳴號靠右行,莽撞容易出險情。 兩車相會講禮貌,禮讓三先要作到。

  下坡首先讓上坡,空車應該讓重車。 超車之前先鳴號,道路不寬不能超。

  強行超車危險大,賭氣開車更可怕。 城鎮車馬行人多,行車牢記守規則。

  判斷情況要準確,處理問題要靈活。 火車道口易闖禍,一慢二看三通過。

  簡易公路小橋多,不要橋上來會車。 山路崎嶇險情多,注意轉彎和會車。

  下山不要放空擋,上山不要急衝坡。 下雨行車條件差,容易打滑最可怕。

  方向油門運用好,防止車輛兩邊跑。 冰雪路滑車似船,處理情況要提前。

  風雪雨霧視線暗,車速一定要減慢。 夜間行車視線差,燈光不好有危險。

  急事行車莫慌張,精心駕車莫莽撞。 前後左右勤照看,穩住油門別蠻幹。

  以上經驗用血換,行車安全在心間。 為了你我他幸福,開車一定要安全。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效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上下樓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擁擠。

  打鬧玩耍,危險遊戲;生命可貴,倍加珍惜。

  通過走道,不可擁擠;上操下操,特別注意。

  不追不鬧,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記牢。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資料

  一、步行安全知識資料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訊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二、 乘車安全知識資料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湧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著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著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交通安全知識

  怎樣認識交通訊號燈?

  交通訊號燈分為兩種,一種是用於指揮車輛的紅、黃、綠三色訊號燈,設定在交*路口顯眼的地方,叫做車輛交通指揮燈;另一種是用於指揮行人橫過馬路的紅、綠兩色訊號燈,設定在人行橫道的兩端,叫做人行橫道燈

  我國交通法規也對交通指揮訊號燈做出了規定: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4、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5、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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