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保安考勤制度旨在規範保安員考勤管理工作,維護正常勤務秩序,保證優質安全服務。下面是保安考勤規章制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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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勤工作以服務崗點班組為單位進行,服務崗點負責人擔任考勤員,對崗點考勤工作負全責。

  二、服務崗點的工作作息時間、勤務班次、倒班形式等,一律由公司決定。

  三、請休假:

  請休假及請休假的程式手續執行公司《請休假管理制度》規定。

  四、違規行為及違規行為的處理

  一、遲到早退: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到崗的為遲到;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

  二、曠職:未經公司批准,擅自不按規定到崗上班的為曠職。下列行為也視為曠職:

  1、工作分配調動後不按時到崗工作的;

  2、違反《請休假管理制度》規定的離崗、離職行為;

  3、睡崗、空崗、脫崗等行為;

  4、酒後上崗、當班飲酒行為;

  5、違反辭職規定的棄崗離職行為。

  三、對違紀行為處理如下:

  1、遲到早退:月內1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2次,罰款50元; 月內累計3次,取消當月崗位績效獎。

  2、曠職:1日扣發3日崗位工資,取消當月崗位績效獎或罰款100元;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發全部在帳存工資並予以辭退。

  3、違反辭職規定棄崗離職的:扣發全部在帳存工資,如給公司或服務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五、考勤員:

  一、工作職責:

  1、按日進行考勤並做好考勤記錄;

  2、在保證完成勤務任務前提下,科學安排保安員請休假並執行《請休假管理規定》規定;

  3、每月10號前向公司服務管理部報送上月《考勤表》並附上月發生的《請銷假條》;

  4、確保上報的崗位考勤資料真實準確,對出現的錯誤後果承擔經濟責任。

  二、工作紀律:

  1、規範登記考勤簿,嚴禁塗改。違者,按項罰款50元。

  2、如實記勤,嚴禁弄虛作假、漏記、瞞報、錯報;嚴禁越權准假。違者,按項罰款100元或取消當月職務績效獎,年內重犯,並處免職。

  3、崗上出現曠職、違約離職及其它非正常減員時,必須在3小時內報告公司服務管理部,違者,按項罰款200元,並取消當月職務績效獎。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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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簽到時間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

  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週六、週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

  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二、注意事項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准,班長請假須內保批准;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20xx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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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行為規範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保安人員,為達到以懲為戒的目的,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10-20元。並對違反以下規定兩次的,除罰款以外,給予警告一次。 1、 遲到早退在半個小時以內的;

  2、 對保安人員儀表形象的要求如發蓄、蓄鬚,染髮等;

  3、 執勤時不著保安服裝或著裝不整包括服裝不清潔;

  4、 執勤時看書報等刊物,收聽錄音機及做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

  5、 私自撥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或將電話借與他人使用;

  6、 執勤時私自待客或容留非執勤人員;

  7、 不服從領導安排,不按時換崗,違反工作規定;

  8、 工作態度不認真、散慢,執勤中相互打鬧;

  9、 違反行內規範的其它情形,且情節較輕的。

  對違反行為規範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一100元,並給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脫崗、串崗、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 上崗前飲用含有酒精類飲品;

  3、 因工作失職,客戶提出意見或不滿的;

  4、 未經允許,私自與他人串班或離開崗位者;

  5、 不按時參加集體會議或集體活動者;

  6、 違反行為規範的其它情形且情節較重的。

  對嚴重違反行為規範的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按規定予以辭退。 1、 一個月內受到三次警告處罰者;

  2、 執勤時睡覺及擅自脫崗造成嚴重後果者;

  3、 工作時間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類飲品者;

  4、 私自動用客戶物品或車輛的,對造成損失的,後果自負;

  5、 不服從管理,自行其事,頂撞辱罵領導者;

  6、 利用職權私自收受客戶錢、物者;

  7、 執勤時與賓客發生嚴重衝突、鬥毆,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 執勤時聚眾飲酒、鬥毆,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者;

  9、 私自曠工兩天以上者;

  10、 違反行為規範的其它情形,且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