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族主義的民主潛質

  

  【摘要】關於民族主義與民主的理論關聯問題,很少有學者進行深入持續的研究。這主要是因為歷史上民族主義思潮往往與反民主運動聯絡在一起,表現在理論上就是民族主義阻礙了民主的發展,也有學者曾經分析過二者的關聯,但他們認為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民族主義才有利於民主的發展,或者是特定型別的民族主義才有助於民主。本文的主旨是探討民族主義的民主潛質,即不論哪種型別的民族主義,其蘊含的共同要素中,有一些要素對民主程序有著重要的影響。

  【關鍵詞】民族主義 民主 民族情感 民族認同

  一、民族主義的共同要素

  有人統計,目前,關於民族主義的概念就有200多種不同的概括。雖然有不同的概念界定,但大多數學者在對民族主義進行具體分析的時候總是傾向於把它們分為對立的兩大類,如廣義的與狹義的,非自由的與自由的,反動的與進步的,侵略性的與防衛性的等等。其實,真實存在的民族主義之間的差別並非如想象中那麼明顯。表面看起來不同的民族主義有差異也有共同點,並且二者之間在一定條件下或許可以相互轉化。

  為了運用這種方法,有必要將民族主義寬泛地定義為一種賦予民族成員共同身份認同、並激發他們對民族共同體效忠的集體情感。根據這個定義,民族主義至少有四個共同的要素。

  第一是民族。民族是一個歷史的、穩定的共同體。無論什麼內容的民族,都是民族認同的載體和成員效忠的物件。第二是民族成員對本民族的心理依戀,包括民族認同和民族效忠。這種心理依戀以歸屬感為基礎,往往表現為渴求自尊、同情我族、熱愛家園和勇於自衛。第三是民族成員對外族的態度。沒有外族,也就無所謂本族。包括如何劃分本民族與其它民族的界線,如何與外人打交道等問題。第四是民族成員對民族共同體的忠誠程度。如果一個民族得不到其成員的效忠,它將難以生存,更談不上與其它民族競爭了。不同民族主義的區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四個要素的具體構成。具體列表如下

  表中橫向與縱向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例如,屈辱感未必帶來疑外仇外的傾向,自豪感也不一定會造成對外關係中的驕橫態度。列表的目的是要指出,四個層面的不同特點可以產生各式各樣的組合,真實存在的民族主義正是這樣的組合,絕不可能被簡單地套入二元模式之中。

  二、民族主義與民主的理論關聯

  不可否認,民主的核心問題依然是人民主權。從這個概念我們可以衍生出三個相關的問題:誰是“人民”?人民為什麼會關心他們共同的政治命運?公民的民主意識是什麼塑造的?這三個問題都可以從民族主義那裡找到答案。

  1.民族確立了人民的邊界

  講人民主權、首先要對“人民”進行定義,也就是說,要框定“人民”的範圍。民主從來都是某個範圍內的民主,只能包容那些生活在某一特定政治共同體內的人。民主制度越複雜,釐訂成員標準就必須越仔細。

  那麼,對民主邊界的確定可以依靠民主機制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人民在投票之前,還是需要首先就誰有權參與投票達成共識。這就產生了迴圈論證。既然民主機制無法解決民主邊界,則說明民主邊界的確定是一個比民主更深層次的問題。我們必須依賴情感這一原生性因素來解決,即對於民主邊界的劃分,我們要從認同感上尋找答案。

  那麼什麼因素可以幫助人民對自己的政治共同體產生認同感呢?歷史告訴我們,民族主義在劃分政治社會的程序中扮演著關鍵角色。所以蓋爾納說,不管在哪兒,都是民族主義創造出民族,而不是相反。就算是相距千里,素昧平生的陌路人,一旦受到民族主義的洗禮,他們就會將彼此視為同胞,從而產生共同的政治認同,把彼此劃入到邊界以內。

  如前所述,“民族”一詞既可以指種族、文化群體,也可以指民族國家。而民主制度需要的是一種對主權國家的集體認同,那就需要看種族、文化群體與主權國家是否重合。當然,也並不是說在這樣的國家,民主註定失敗。我們可以通過一些特別的制度安排,使民主得以運作。

  2.民族情感培養了人民對共同命運的關注

  上面論述的是民族主義有助於確定民主運作的政治範圍,下面論述民族情感因素對民主順利執行的作用。其作用原理是民主體現的是普世性原則,依賴於公民對政權的自願認同,但維繫這種自願認同僅僅依靠抽象的民主價值觀是不夠的,還必須與具體的民族情感相結合。

  民族主義情感對於民主運作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現代民主是縱向的,是代表與被代表的互動關係,如果在共同的民族認同情況下,互動便會事半功倍。第二,現代民主管轄的範圍比以往的小城邦要遼闊得多,受人口數量和地域的限制,就會產生了交流的不充分和民主普遍性的矛盾,而民族主義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矛盾。第三,從民主政治的結果看,民主決議和法律應該具有持續的效力。如何使人民相信並接受這一觀念呢?民族主義能誘導人們相信本民族將一代一代傳下去。

  3.民族認同塑造了公民的民主意識

  民族認同對公民民主意識的塑造取決於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是否一致,認同對於群體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不僅是群體團結其成員的依據,還是一個社會組織機構自身合法性的依據。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上,民族國家只是諸多群體組織形式中的一種,因此,國家認同始終只是人類多重性認同中的一個層面。

  共同的民族認同主要作用是有助於培養民眾之間的信任,妥協與合作,社會信任是維繫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概括而言,社會信任在兩方面有助於民主的運作。

  ***1***信任促進妥協。世界上利益衝突無處不在。在解決社會衝突方面,民主政治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也只能把問題解決到讓多數人可以接受的地步。那麼少數人就需要有心理準備容忍自己討厭的決定,接受不太令人滿意的結果。如果沒有信任,妥協是不可想象的。

  ***2***信任加強合作。寬容、妥協和互相謙讓只能防止利益和思想分歧的人們互相傷害。為了使民主運作順暢,需要各階層、種族、地區、政黨、政府部門等的合作。在上述關係中,不可能有完備的行為守則,或中立機構會在它們之間進行協調。因此,社會中人們的互相信任就成了它們能否合作的關鍵。

  綜上,沒有一個民主制度能僅靠對抽象原則的皈依來維持。要得到廣泛的支援,任何民主制度都必須設法說服民眾這些制度是屬於他們自己的制度。民族主義具有驚人的同化力量,它在界定民主範圍的基礎上,以民族情感為依託,以民族認同為依據,構建一個想象的共同體,並在這個共同體內,促使民主的正常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