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學生管理規定

  為了有效管理學生,維持教學秩序,特制訂,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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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校午休學生須知:

  ***1***各年級午休學生統一在指定地點進餐。

  ***2***進餐完畢,在原地休息或上洗手間,禁止戶外玩耍和劇烈運動。

  ***3***中午12:15分在午休老師的帶領下列隊到達午休室。不早到,不遲到,不提前離開。

  ***4***當日不參加午休的學生必須提前向班主任請假,並將准假條交給午休老師。禁止擅自活動或擅自離校。

  ***5***遵守午休紀律:禁止攜帶零食及飲品等進入午休室,不丟垃圾,禁止說話,打鬧和嬉戲,做到安靜入睡。

  ***6***午休前儘量上廁所,午休中途入廁,一定慢步行走,避免影響他人休息。

  ***7***午休完畢時,每位同學必須整理好床鋪,疊好被子,保持地面清潔,才能有序離開。

  2、午休管理教師職責:

  ***1***午休教師每天中午務必與班主任教師在指定地點做好交接於12:15分準時到達午休室。

  ***2***按照年級午休學生名單清點人數,做好記錄。對於缺席學生,查明原因並及時聯絡班主任,確保安全。

  ***3***午休期間盡心盡責組織並督促學生安靜入睡,全程關注特殊學生。對於影響午休秩序的學生應及時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告知班主任並聯系家長共同教育。

  3、班主任教師職責:

  ***1***詳細登記班級午休名單***含:班級、姓名、性別、家庭聯絡、電話班主任******

  ***2***班主任教師必須做好與午休管理教師的交接工作。

  ***3***班主任教師不得擅自留下午休學生利用午休時間處理班級事務或其他事情。對於當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午休的學生一定了解情況,填寫准假條並督促學生轉交午休管理教師。

  ***4***班主任教師有責任協助午休管理教師及時批評教育破壞午休紀律的學生。

  4、級組長職責:

  ***1***級組長彙總各班午休名單,一式3份,***一份自留、一份上報學生處,一份張貼於級組所在的午休房。***如學期中名單有所變更,要及時在各午休房的名單登記表處進行變更。

  ***2***級組長每月收齊午休考勤記錄表上交大隊部。

  5、級組長職責:

  ***1***值班期間檢查各午休房午休管理教師到位情況、學生紀律、學生到位情況,每週值周總結反饋檢查結果。

  ***2***及時協調處理午休教師和級組長反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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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

  有效證件是指學校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小學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小學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絡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風險管理世界網-安全員之家***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並及時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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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2、進校前,學生應按照到校先後在校門內指定地點排隊等候,並保持隊伍安靜、地面整潔;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後,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7、學生進出校門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發生意外,須由本人承擔主要責任;

  8、離校後,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 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

  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備註:以上條款,請全校學生遵照執行,並督促家長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