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若干思考

  摘要指出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其產生原因,提出解決對策,以為發展農村財務管理提供參考。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任務,這是一項系統而長遠的任務。農村財務管理是廣大幹群關注的焦點,也是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與難點。我國在開展農村基層民主自治的基礎上,大力推進村級財政的民主管理,這對於農業稅減免後的新農村建設來說意義重大。但是近年來,農村財務問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已成為激化幹群矛盾、影響農村穩定、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不得不給予重視。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該問題提出幾點看法,以期在指導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今後規範農村財務管理提供參考。
  1提高農村財務管理人員水平
  農村財務管理過程中,人的要素必須給予重視,這裡主要涉及2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部分村幹部素質不高。極少數村幹部貪汙、挪用集體資金。有的村幹部擅自出借、無償佔用村集體資金,使大量借款一時無法收回。有的村幹部違反財務規定,公款私存,牟取利息;或違規為企業或親友提供經濟擔保,導致村集體資產流失。有的村採用虛增被徵土地、花木、大棚獲得補償款等辦法,合夥私分、挪用徵地補償款。收入不交賬,多收少交,重報開支,多領補助,亂髮誤工補貼,甚至合夥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發票報賬等。二是村會計素質不高,會計人員作為基層的財務管理工作者,文化程度不高、工作責任感不強,無證上崗,對新會計制度不熟悉,難於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要求,從而造成幹群關係緊張,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對此,農村領導幹部要提高對新農村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把財務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農村基層領導要以身作則,帶頭示範,堅決不說違反農村財務管理政策規定的話,堅決不做違反農村財務管理政策規定的事。村領導不應該違規違紀插手管理財務。另外,提高農村財會人員素質,切實提高理財水平。首先是要廣泛開展農村財務人員思想品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使他們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敢於照章辦事。其次,理財業務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財會人員作為特殊從業人員,要有良好的業務素質,應定期組織開展農村會計知識競賽活動和農村會計實務培訓工作,重點抓好新規定、新制度的培訓以及財會人員的上崗培訓和後續教育。各鄉鎮也要加強對村幹部、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財務知識培訓,增強其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保障合法權益的意識與能力。
  2規範農村財務管理程式
  農村財務管理中出現眾多問題,筆者認為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財務管理的程式不規範。中國曆來有“重實體、輕程式”的傳統,這種思想也體現在村級財務管理上,只要錢用的合適,用的過程、手續、流程都可以忽略不計,這種思路也導致在農村財務的使用方面出現眾多違規、甚至違法的行為,如報賬隨意、票據使用不規範、財務使用情況不公開、資金賬戶混亂等,這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極為不利。
  規範村級財務工作流程須堅持“六統一”原則。一是統一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推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二是統一稽核。實行村財務主管、村民主理財小組、鄉鎮經管站三級稽核模式,否則不能入賬。三是統一記賬。由財務代理中心做好各村資金管理、電算化記賬和核算工作。四是統一公開。統一規定財務公開的方式、內容和時間,統一製作財務公開榜和財務公開明細表,確保財務公開及時、透明,避免因為村民不清楚村裡資金去向引起的信訪問題。五是統一審計。由鄉鎮經管站按照相關規定,對村級財務當月發生業務和村幹部離任交接等進行審計。六是統一建檔。各村財務會計資料由鄉鎮經管站進行歸檔、保管,並按規定年限存放。通過以上措施,杜絕憑證不規範、公款私存、白條抵庫、貪佔挪用公款現象的發生,確保村級資金安全。
  3強化農村財務管理監督機制
  有權力就要有監督,農村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眾多問題與財務監督機制的不健全和落實不到位有重大關係。在實踐中出現諸如:對農村財務管理的監督多為內部監督、鄉鎮政府的監督沒有獲得足夠的重視、專業的農村審計沒能有效的發揮作用等現象,均對農村財務管理產生不利的影響。
  針對以上監督缺位和監督不利現象,結合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筆者認為要從如下幾個方面有效的規範監督機制並落實監督效果。第一,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思想認識。針對村幹部素質不高及財務管理未達到系統化、制度化的現狀,要加強教育培訓。要真正落實村民自治權,組織學習有關“村帳代理制”的財經紀律、財務制度以及農村政策法規等,提高基層幹部的綜合素質,讓村幹部自己有效的約束自己的行為,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自我監督。第二,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以“民主理財”形式,讓村民直接參與村級財務管理,決定經濟發展事項,體現廣大村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持農村社會穩定,從而保證廣大村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以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群眾監督。第三,加強農村審計監督。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責任和專項審計,切實做到“三年一輪審”。要按照三年一輪審的要求,重點圍繞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土地徵用補償費、村級重大專案建設以及信訪問題專項審計,確實強化對村幹部管理使用資金的審計監督,充分發揮審計的教育、警示、規範和懲處功能,各鄉鎮要根據審計整改意見制訂整改方案,並按時上報上級農經管理部門,以此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審計監督。第四,有效發揮鄉鎮經管站的作用,充分發揮農經部門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作用。經管站要組織業務指導和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檢查督導制度,每年檢查督促不少於2次。
  農村財務問題涉及千家萬戶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黨在農村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關係到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係到構建和諧社會的鴻圖偉業。解決好農村財務管理問題是“三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確保農民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穩定發展和加快和諧新農村建設步伐的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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