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項

  二手房交易手續相對新房來說相對複雜一些,而東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樣的?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東莞二手房交易流程,希望對你有用!

  東莞二手房交易流程

  一、 紅本在手,客戶一次性付款:

  籤三方***買方、賣方、經紀方***約【也就是簽訂我司買賣合同】,買方付定金給賣方----查檔***經紀方陪同業主去當地房管所確認該物業的產權***【2-3個工作日】----查檔結果顯示無糾紛,買方付至少1成房款給業主***含定金部分***----過戶***買賣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提供未婚證明】,過戶前一天買方至少付4成房款給業主***-----打稅***接到房管所通知打稅時,買方付剩餘所有房款給賣方***-----出新房產證

  二、 紅本在手,客戶按揭:

  籤三方***買方、賣方、經紀方***約【也就是簽訂我司買賣合同】,買方付定金給賣方----查檔***經紀方陪同業主去當地房管所確認該物業的產權***【2-3個工作日】----查檔結果顯示無糾紛,買方付至少1成房款給業主***含定金部分***----申請貸款***客戶:身份證、戶口本、銀行近6個月流水、結婚證【未婚提供未婚證明】;業主: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提供未婚證明】***----銀行出同貸書***同意貸款協議書***-----過戶***買方付剩餘全部首期款給賣方***----打稅遞資料----銀行放款給賣方----出新房產證

  三、 紅本抵押,客戶一次性付款:

  籤三方***買方、賣方、經紀方***約【也就是簽訂我司買賣合同】,買方付定金給賣方----查檔***經紀方陪同業主去當地房管所確認該物業的產權***【2-3個工作日】----查檔結果顯示無糾紛,買方付至少1成房款給業主***含定金部分***----贖樓***買方支付賣方目前所欠銀行樓款***----登出抵押----過戶----打稅***接到房管所通知打稅時,買方付剩餘所有房款給賣方***-----出新房產證

  四、 紅本抵押,客戶按揭贖樓:

  籤三方***買方、賣方、經紀方***約【也就是簽訂我司買賣合同】,買方付定金給賣方----查檔***經紀方陪同業主去當地房管所確認該物業的產權***【2-3個工作日】----查檔結果顯示無糾紛,買方付至少1成房款給業主***含定金部分***----申請貸款***客戶:身份證、戶口本、銀行近6個月流水、結婚證【未婚提供未婚證明】;業主: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提供未婚證明】***並監管首期款剩餘部分----銀行出同貸書***同意貸款協議書***----銀行放款----登出抵押----過戶----打稅遞資料----銀行放剩餘尾款給賣方----出新房產證

  東莞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1、有些中介在籤居間合同當天可約銀行工作人員到現場***具體視特殊情況定***辦理按揭,銀行在收取資料7個工作日內可出貸款同意書。

  2、在過戶評估的步驟中,採取“先評估、後過戶”, 評估報告在3個工作日內可出,評估報告需移交給房管局,在交稅的時候也會用到該評估報告。

  3、過戶手續最快可在半個小時內辦理,中介會先準備好過戶合同,在房管局買賣的時候由買賣雙方簽訂,過完戶之後,其過戶手續會交由房管局審批3-5個工作日。

  4、在完稅的步驟中,房管局會把過戶當天簽訂的過戶合同、房產證、產權證等給到中介方,由中介拿著相關資料交稅。先交契稅***財政局***,1個星期內完成此項稅費的交納,最快一天即可交契稅。再交地稅***地稅局***,相關資料地稅局將審批10個工作日左右,繳納地稅花費時間較長,審批完了之後通知中介去交稅***購房者也可自己去繳納,視乎個人情況而定,如果委託了中介去交稅需簽署委託書***

  5、在領房產證的步驟中,中介把所有資料都遞件到房管所***直接責任人***,房管所在接收資料後從受理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可出新房產證。

  6、在銀行抵押的步驟中,由中介領取新的房產證,新業主簽名,然後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銀行收取了新的房產證之後,會約新業主一起做抵押登記,銀行系統15個工作日內處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完成後3-5個工作日銀行會放貸。

  7、在東莞的二手房買賣中,還有一個“潛規則”———若要儘快辦出房產證,可以交上“快證費”,就是在籤合同、繳交契稅、營業稅還有登記費用後,相應“縮短”出房產證環節的時間。這個費用視“情形”的不同,費用大多收取1000-3000元不等。

  8、在東莞,一次性付款的二手房交易,在不需要贖樓的情況下,1-2個月左右可完成交易。

  東莞二手房交易稅費

  1、營業稅

  徵收:轉讓房地產收入5%

  免徵條件:

  ***1***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按轉讓價格全額計徵營業稅。

  ***2***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按差額計徵營業稅。

  ***3***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免徵營業稅。

  *當免徵營業稅時,同時免徵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城建稅

  徵收:營業稅稅額 7%或5%

  3、教育費附加

  徵收:營業稅稅額 3%

  4、地方教育附加

  徵收:營業稅稅額 2%

  5、個人所得稅

  徵收:轉讓房地產所得 20%

  適用納稅人能提供房屋購買合同、發票、契稅稅票或建造成本、費用支出的有效憑證,或稅務部門徵稅系統中有上次交易價格記錄等情況。

  徵收:轉讓房地產收入 2%

  適用個人***自然人***,符合核定條件的。

  徵收:轉讓房地產所得適用稅率

  適用個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夥企業***,符合核定條件的,按《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的行業所得率及帶徵率調整問題的公告》***東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2號***執行。

  6、印花稅

  徵收:商品房購銷合同或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 0.05%

  適用個人銷售除住房外的不動產,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印花稅。

  7、土地增值稅

  徵收:轉讓房地產收入所得 據實清算

  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可按稅法有關規定徵收土地增值稅。

  徵收:不低於5% 個人核定徵收稅率。***從2014年9月1日起執行***

  注:城建稅稅率為:市區***包括莞城、東城、南城、萬江、松山湖、東莞生態園***7%,其餘各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