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維權知識問答

  民維權意味著農民主體性地位的獲得,對權利的獲得,是農民對自己法定權利在受到侵害時採取的合法性手段。 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勞動保障監察

  1、什麼是勞動保障監察?

  答:勞動保障監察是指由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檢查並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代表國家執法,具有強制力。法律還要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為舉報人保密,舉報人的情況不會被洩漏。法律規定,一個舉報只要是事實,都能得到查處,而且要給舉報人回覆。農民工無論到什麼地方打工,首先要記住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舉報電話,這是最簡潔和方便的維權途徑。

  2、農民工在什麼情況下應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答:***1***用人單位違反錄用和招聘職工規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風險抵押金、扣押身份證件等。***2***用人單位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如拒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後不按國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3***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如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等。***4***用人單位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如超時加班加點、強迫加班加點、不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等。***5***用人單位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如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拒不遵守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等。***6***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如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農民工不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責任由農民工自負等

  二、勞動爭議仲裁

  1、什麼是勞動爭議?

  答:勞動爭議,即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糾紛。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基於勞動合同,圍繞勞動關係的產生、變更、解除、終止或續訂而發生的糾紛。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勞動爭議的當事人是特定的,即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如果是因為勞務關係或行政人事關係產生的爭議便不屬於勞動爭議。勞動爭議或引發勞動爭議的事實必須是發生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2、勞動爭議的處理範圍有哪些?

  答:我國目前法定的勞動爭議處理範圍已涉及勞動法律關係主體權利義務的所有方面。《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的處理範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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